可靠的武人,这才保险。
“何况卢九德本就是想让大臣们拥立藩王监国。”柳如是道:“他曾服侍过福恭王,听说如今福王就在他那里。”
钱谦益摇手道:“卿卿,此事万万不可我等君子,怎能与阉党相谋何况他显然是想让福藩监国的,于我等君子乃是大大不利”
福恭王就是老福王,也就是硬生生被东林党拉下皇位的郑贵妃之子。如果让他儿子当了监国,东林一脉肯定是没好日子过的。
然而没有自己的军队,就想抵抗光复河南全省的逆储朱慈烺,无异于痴人说梦啊
“此事是朱明夸大其词么”洪承畴拿着抄来的皇明通报,问从北京来军中送衣物的家人。
那家人颤颤巍巍道:“老爷,这上头还没写出那夜惨状的一半呢。他们只写了城中情形,其实城外各县乡村之中,满洲大兵烧杀抢掠,就算家里有粮买命的也逃不过啊。”
洪承畴跌坐在椅子上,心里已经凉了一大片。
这可不是争天下的姿态啊就算李自成和张献忠,在当流寇的时候可以杀人放火挖人祖坟,一旦有心要争夺天下了,也得装出一副圣主明皇的样子,抚养百姓,安定缙绅,容纳前朝宗室。
如此酿成的人怨势必让大清失去立足根本,只能退回关外去。
洪承畴是福建人,一直期盼能够帮助大清定鼎之后去江南为官。若是退回关外想想那苦寒之地,洪承畴忍不住又是一声叹息。
“这些人竟然不谏止王爷,真是死有余辜”洪承畴重重拍在案上,在首恶和汉奸名单上过了两遍。
因为这份讨虏复仇檄是手抄本,很有漏抄或是避讳的可能。洪承畴没有看到自己的名字,颇有些不敢相信,又问道:“这上头真没我名号”
“老爷,”那家人道,“家里收罗了好几种报纸,都没老爷的名讳。”
“哦。”洪承畴应声而起,在书房里来回踱步。他知道崇祯皇帝设坛亲祭的故事,也知道自己活着投降满清已经不能算是打皇帝的耳光,而是将皇帝剥光了按在地上打板子尤其是眼下自己竟然领兵对抗王师而他竟然不在汉奸之列。
冯铨等人不知道心里会有多冤枉。
“老爷,南边来信。”那家人是洪承畴从进京赶考就带在身边的,十分可靠。他压低了声音,道:“老夫人已经到了南京。”
“可还好么”洪承畴的心一下子就收紧了。入关之后他就派人送了密信给家里,让母亲带上可靠子侄出发北上。在这个野蛮的时代,家人往往也兼具人质的身份。想吴三桂在北京的家人,就是被李自成全都杀了。
自己如果只是失节,想来明廷不会为难他的家人,想来这点器量朝廷还是有的。不过自己当了清廷重臣,乃至与现在竟然领兵直面金龙皇旗,这就有必要将母亲接过来了。
“老夫人还好,族里也派了家丁一路照顾。”那家人道:“不过到了南京之后,老夫人的行踪就被人侦知了。”
洪承畴不动声色,心中又是凉了大半。他道:“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还是要尽快离开南京”
“老爷,小的想着:这要从山东直隶过来,还要穿过明太子的防区,不如让老夫人绕点路,从陕西过来”
“也难啊。”
洪承畴已经得到消息,朱太子在年前发动大军,一举光复了河南,将李自成堵在了商洛山中,未能进入湖广。闯逆白旺率部八万人投降,献出了荆襄四府,给太子遏制楚镇提供了桥头堡。至此,东宫军横亘中原,彻底截断了南北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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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三欲牵青色上柔枝六
首恶名单里都是满人和投靠较早的汉人,这些人并不把明廷放在眼里,也不信明廷能拿他们“明正典刑”。那几个被列入汉奸名录的却不能不在乎,因为他们还有很大的关系在南方。人们往往有“眼不见为净”的思想,哪怕对你变节从虏不屑,但也不至于大义凛然割席断交。一旦这种肮脏龌龊被人翻出来曝晒,那么本着趋利避害的心理也会断绝往来,视作陌路。这无疑是断了他们的手足耳目。
朱慈烺罗列首恶名单是根据满清朝堂高官而来,尤其是兵部尚书和步军都统,肯定是正月十三惨案的直接执行人,从法律上来说,这些人肯定都是主犯。至于汉奸名单,则是朱慈烺随手挑的几个,其中冯铨官位最高,孙之獬的名声最臭,跟惨案并不一定有直接关系。
因为文辞运用上的效果,让人误以为这些汉奸也在这起惨案中扮演了一些角色,所以就连在北京的汉官也对他们表示不齿。
投降异族本来还可以说是身不由己,但屠戮汉家百姓就有些太过分了。
为了避免受到牵连,更害怕南边的政敌、仇人玩弄小人行径,将自己归入“汉奸”之列,在京汉官纷纷携带细软潜逃。有些人还带了老婆孩子,有些心狠的甚至连家人都不告诉,孤身一人就往南逃。
很快他们就发现,其实也不用太紧张,逃跑之路还是很轻松的。只要肯给五百两银子,一个被人唤作金老大的青皮便会帮他们混出京城,送往天津。从天津出海,不过十余日就能到江南。
当官的都开始逃跑,那些底层的民众自然更不愿意呆在这么个腥膻的地方。在亲人、家产全都失去之后。逃走就成了理所当然的选择。不过这些平民肯定拿不出五百两银子这样的巨款,只能出城之后夺路南奔,如果有幸躲过清军探马、伏路兵,就能投入明军的保护之中。
而这些幸运儿的数量并不多,更多的人会在路上被清军抓住,当做流民打入各地庄子,成为农奴一样的劳力,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只是这些人能够逃第一次,就会逃第二次。连带着庄田里的农奴们也被感染了,掀起了新一轮的逃难风潮。
对于满洲人而言。包衣阿哈就是私有财产,财产大量逃亡就如同家里遭贼一般。崇祯十八年正月二十,重新回到中枢执政的多尔衮颁布了臭名昭著的缉捕逃人法。
依照此法:奴仆一次、二次逃亡,鞭笞后发回原主,三次逃亡处以绞刑;收留逃人的窝主则由处斩。这样轻重颠倒的原因并非多尔衮脑残。而是因为此法的立意就在于“保护财产”,如果逃了就杀。那对奴主而言不是一样损失巨大
然而这对于逃人而言。等于有了皇帝给的“护身符”。逃亡中若是被人抓到,原本可能死于乱兵刀下,但现在只要高喊“我是逃人”,就可以只挨一顿鞭子,然后回去养伤筹划下一次逃亡。
此法一出,逃亡之人不减反增。明军也开始有意识地接应逃人,就连冬天不出海的渔夫也开始出海,只要能够接到一个逃人送回山东,官府就给一两粮票。
满洲权贵非但不认为这是立法的问题。反而认为是地方官员故意放纵、窝藏逃人。因为现在满洲人不可能出任府县一级官员,所以这种说法只是变相的“汉官可疑论”。在朝堂上的汉官自顾不暇,哪里会为下面的地方官员出头地方官员对于缉捕逃人这种事原本就很恼火,更是纷纷上疏请求废除此法。
gu903();满洲人自然不会理会这些汉官,为了强调自己追回“财产”的决心,反而下旨从重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