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竹仙是一位四十不到的端庄女性,相貌不算明艳动人,不过气质稳中大方,穿一身深色旗袍,受伤拿手绢。
宗兰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叫,还是子墨先喊了一声:“姨娘。”
他似乎很习惯,也不觉得奇怪。
毕竟他小时候家里还有一位大娘,大姐还是大娘的女儿,两人不是一个肚皮里出来的,但一样如亲姐弟般相处。
姨娘拿出了点心来招待。
人很内敛,不是热情的性格,却也足够真诚。
姨娘似乎很喜欢小孩,家里也没什么人气儿,总说:“你们多坐会儿。”
“没事儿,多坐会儿。”
怕他们就这么走了。
子墨四处环顾,又问了一句:“我可以四处看看吗?”
姨娘道:“行,我带你们看看。”说着,带两人四处转转。
家里养了花草,养了鸟,书房里放了一桶的字画,姨娘说:“平常没什么事,我会写写字。”老爷平日里也爱练练书法。卧室里,老爷的太极服与姨娘的戏服,看着也遥相呼应。
这样看来,两人似乎挺搭的。
老爷三房妻子,一律是包办婚姻,是子墨奶奶看家里人丁稀疏,才给老爷娶了三房妻子,给白家开枝散叶。
老爷跟三太太呢,是天生的脾气性格不合,老爷对三太太谈不上爱,不过挺宠三太太,什么事都可着她。
三太太对老爷,更谈不上爱,只是习惯和情分。
只有这位姨娘,算是自由恋爱。
两个人在这公馆里,像是过着闲情逸致的雅致生活。
只不过老爷太忙,这位姨娘平日里大概也挺孤独,尤其逢年过节,孤苦无依,只能一个人留在家里。
这样看了一圈下来,便觉得这个年代的女人啊,都是各有各的苦处。这样看来,能遇上一个情投意合,你喜欢他,他刚好也喜欢你的人,多么难能可贵。
又想着人到中年,身边这位少爷,也成了老爷,不会也搞小公馆这一套吧?
耳边便响起那一日在哈尔滨,大姐朋友说:“自己有钱有姐妹,还要男人干什么,没男人反倒更好了!”
有道理。
女人啊,一定要有自信。
不是有自信自己的男人一辈子离不开自己。
而是有自信,哪怕狗男人离开了自己,自己的日子照样过得风生水起!
想着,宗兰看了旁边狗男人一眼。
子墨:“干嘛?”
宗兰:“没什么,就看看你。”看看狗男人长什么样。
子墨伸出一只手,敲了下她脑袋。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预计30万字左右完结(后面还有一娃~)
又撸了一个新文文案,下本开它——>《野蔷薇》
【斯文败类X带刺蔷薇】
1.
世人皆知,沈淮之看似温文尔雅,实则冷漠无情,在与叔伯之争中不留情面,平日里也不近女色。
世人不知,沈淮之斯文败类,家里养了个女人,又乖又野……
2.
十五岁那年,一个大雨滂沱的台风夜,林以桉落汤鸡一样躲在公交站下瑟瑟发抖,被沈淮之捡回了家。
五年后,沈淮之成了集团接班人;
林以桉考入戏剧学院,逐渐懂世事、风情,爬上了他的床。
林以桉像一朵野蔷薇,不过二十岁的她,还很稚嫩。
身上的刺也是柔软的。
他宠她,她却也不过他拿捏在掌间把玩的一个玩物
林以桉逐渐看透了他的凉薄,抽身离开
3.
林以桉又乖又野,气质独特,又有一个自杀去世的影后母亲,自带话题,进入演艺圈后,逐渐混得风生水起。
沈淮之百爪挠心,冷面总裁,从此走上了漫漫追妻路。
林以桉则摆出了“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渣女态度。
4.
午夜,沈淮之发来微信:【睡了吗?】
林以桉:【没。来我酒店吗?】
沈淮之连夜驱车赶来。
事后,林以桉轻吻他一口:“明天一早我助理要来,所以……”请他回去,“还有,今天的事,就当我饥.渴。”
涂了红指甲的手,又推了几个烫印了大牌LOGO的衿贵袋子到他面前。精美昂贵,却没什么诚意的礼物:
“昨天你生日,我忘了,生日快乐。”
聪明如他,自然懂得她言语间微妙的轻薄之意。
他忽然想起,他也曾对她做过一样的事,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用没诚意的礼物搪塞……
指南:HE/男大女7岁/追妻火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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