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1 / 2)

坐在乔诺和魏宇泰面前的葛妈妈此刻哭得甚是伤心:“那个孩子太不像话了!你看把我儿子弄成什么样子?还有家教没有啊?!”

葛力帆用手摩挲着母亲的背,想让她好受点儿,可这只能令母亲更为儿子痛心。

“帆帆,你肯定忍了好久……妈妈之前还对你那样,对不起……”

“没事。”葛力帆倒显得很坚强。

葛妈妈抹了把眼泪:“乔老师,这个官司我打定了!”

“嗯,应该打!徐天鹤的家人我见了,他们没有一点儿悔改的意思,所以必须用法律来让他们长长教训!”乔诺接着便指向魏宇泰,“魏律师是我认识的律师里面最——厉害的,他一定能为帆帆伸张正义!”

“那就麻烦您了魏律师!”

“我在来的时候听你们乔老师说了一下大概,现在的问题在于葛力帆同学的伤情——如果伤情构成轻伤,对方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没有,那对方就只是民事赔偿。所以我要看看他的伤。”

乔诺向帆帆点了下头,葛力帆于是挽起袖子,露出那排烟烫的红点。葛妈妈的眼泪又不由自主地流下来了。

“嗯,谢谢。”

帆帆将袖子放下。

“这个伤,可能构不成轻伤。”

“为什么?!”葛妈妈很是诧异。

魏宇泰于是解释道:“在《人体损伤程度标准》第五章第四十五条中明确界定了烫、烧伤的标准,成年人浅Ⅱ度烫伤要占身体的5%以上,儿童则在3%以上才算是轻伤。现在帆帆的被烟头所烫的点一共九个,但有四个已经趋于好转不再明显,所以单看面积就已经低于3%,这还是没界定烟头所烫的这个程度是否达到了浅Ⅱ度。”

“那我儿子身上还青一块紫一块的怎么办?!”

魏宇泰:“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举例说明——颅骨单纯性骨折,属于轻伤;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属于轻伤;少半个手指头,属于轻伤;肩胛骨、锁骨或胸骨骨折,属于轻伤;就连孕妇流产都属于轻伤——这些伤都比帆帆的重得多,可都算轻伤,所以帆帆的伤实际上属于轻微伤范畴,并不适用于刑法。”

听魏宇泰这么一介绍,葛妈妈顿时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