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角终于出来了,一个花白胡须的威严老者身后,闵春一改往常的彪悍刁蛮,乖乖女一般,婀娜多姿的走了出来。
完全是两个人啊!李斯冲着她挤了挤眼,却被那威严老者锐利的眼神中途拦截,李斯怪眼一翻,忙装作纯洁无比,向那老头微微一笑,说有多礼貌就有多礼貌。
那威严老者一出来,外场的唐人和内场的参赛者及其维持秩序的士兵都是肃然,李斯一看这阵仗,就知道这肯定是未来的老丈人到了。
“各位,今天是小女的大日子,首先感谢尼库、番多拉、丹布、皮扎、米姆努五岛朋友的光临,谢谢你们对小女的青睐。”他眼神一扫李斯,脸上的笑容少许的收敛起来,道:“也要感谢砝码帝国皇子李斯的光临。”
李斯忙摆出一副恭敬乖巧的神态,闵春见了他这表情,冲他瞪了一眼,暗道:你居然也有这一面,狂得要死的家伙,见了我父亲还不是得乖乖的!
闵中坚道:“众所周知,文武双魁是分文场和武场两场比赛,但这次本岛主想改一改规矩,毕竟今天有外人在场,而且还是大国的皇族子弟,打打杀杀的,没的让人笑话咱们唐人粗鲁,所以,这次的武斗就取消了,单比文斗!”
李斯张口结舌,不武斗?切你鸡鸡,你这不是摆明了针对我吗?知道这些鸟人打不过我,就来这一套!这也忒损了吧!
李斯可不顾什么场合,立刻道:“岛主,其实我们砝码帝国是非常重视武力的,绝对没有关系,更何况,将来要保护好闵春小姐,如果只懂得耍弄笔杆子,那也是绝对不够的,岛主千万不要因为我的缘故破坏了传统。”
老东西,你真缺德!
闵中坚嘴角露出一抹看不太懂的笑容,道:“李斯,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传统的东西未必就是好的,更何况这也是小女赞成了的,是不是,春儿?”
闵春嘴一歪,不清不愿的应了一声,道:“是的,父亲。”
李斯冲着她挤眉弄眼,闵春就好像没看到似的,李斯心中郁闷,这太潜规则了!摆明了是不想给老子机会啊!好吧,既然这样,老子学富五车,难道还怕了你们这些土著不成?
李斯朗声道:“既然如此,文斗便文斗吧,反正今天我是娶定了小春了。”
闵中坚笑道:“年轻人有信心是好事,希望你能成功。”
李斯心里好一阵郁闷,看那老家伙的表情,嘴里说祝你成功,脸上却是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丫的,老子今天就不信邪了,如果文斗真的输了,老子也抢了人就跑,然后找个地方生米煮成熟饭,看你这老头还笑不笑得出来!
“哈哈,岛主请放心,就算不武斗也没关系。”
闵中坚眼中的怒意一闪而过,随即恢复了正常,环视一周,道:“那么,现在就开始文斗了,本岛主先讲一下规则,一会儿本岛主给诸位才俊发一块写有号码的牌子,按照号码的顺序进行比赛,大家在走到七步的时候,必须作诗一首,然后再七步,再作一首,直到七步之内作不出来为结束,大家以诗的数量和文采来决定胜负……”
七步成诗!这分明就是三国曹丕玩烂了的那一套啊!无语,难道老子还要先背一段“煮豆燃豆萁”不成?
闵中坚命人端出一个托盘,不一会儿,参加比赛的八个人已经都拿到了自己的号码,李斯的号码很靠后,在第七个。
第一个上去的念了八首诗,在第九首的时候超过了七步黯然退出,第二个比较牛逼,作了十七首,赢得满场喝彩,李斯没想到这些土著居然一个个的都是文化青年,这才有些紧张了。第三个吟了十一首,也是无奈落败,在第六个上场时,那是个来自米姆努岛的家伙,也真***狠,一连念了三十首诗,强悍得让人想掐死他,这厮看着李斯和第八个参赛者,一副轻蔑得要飘起来的欠揍嘴脸。
终于轮到李斯上场,他深吸了一口气,见闵春面露忧色,不由得苦笑,三十首诗啊,脑子里的唐诗宋词都是残缺不整,很多诗不是记不住,上半段记得,下半段却又记不起来,真的很玄,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正要开始背诵,闵春忽然站了出来,道:“刚才那位仁兄,你背了多少首诗?”
那人见闵春询问,喜出望外,斯斯文文的道:“在下吟了三十首。”闵春略一点头,道:“那你还能吟出多少首?”
“这……”那人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闵春道:“我很欣赏你,也觉得你才华横溢,很想再听你继续吟诵,当然,接下来你吟的诗不限定七步,我单纯只是想听,可以满足我这个小小的心愿么?”
那人神色复杂,道:“多谢闵小姐赞誉。”闵春微笑道:“那么,请开始吧!”
李斯疑惑不解的瞅着闵春,不知她这是何意,闵春偷偷的给了一个“你安心”的眼神,李斯隐隐猜到了什么。
那人起先念那三十首诗的时候还算流利,现在却是有点结结巴巴的,念到第三句的时候,李斯已经明白闵春的意图了。闵春忽然打断了他,笑眯眯的道:“仁兄能背出这么多诗实在是很不容易,只不过,吟诗作对本是再风雅不过的事,你却跟背书似的,难免失去了诗歌的意境,这些诗,不是仁兄自己所作吧?”
那米姆努人臊得脸红了一片,作不得声。闵中坚忍不住瞪了闵春一眼,道:“他能背出这么多诗,也算是过目不忘,难道还配不上你么!你故意从中作梗,是什么意思!”闵春倔强的扭过头去,不敢顶撞父亲。
闵中坚瞧了李斯一眼,道:“你开始吧。”
开你老母!李斯连翻白眼,满腹牢骚,但也无计可施,只好开始背诵梁小雪小册子上的诗,他吸取了刚才那位猛人的教训,将那诗背得抑扬顿挫的,场内场外皆是暗暗点头,不知道多少妞儿瞧得目眩神迷,芳心倾慕。不一会儿,那十首背得滚瓜烂熟的诗已经全部背诵完毕,李斯念出一首最喜欢的岳飞版满江红。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李斯慷慨激昂的将这首千古流芳的名词吟诵出来,这是李斯最喜欢的一首词,每每念诵时,脑中都会想到当年的南京大屠杀,浑身热血沸腾,加上他英姿不凡的俊伟气概,当最后一句念完之后,全场爆发出雷鸣般的叫好声,就连闵中坚也是忍不住叫了声好,闵春俏脸泛红,兴奋之极,这是自己要嫁的男人!这首诗,绝对不是小雪那些妮子能作出来的,这是他自己作的!慷慨激昂,壮志凌云,让人忍不住血脉贲张,引发胸中的那种共鸣。
李斯淡淡一笑,风骚的再走了七步,笑道:“下面这首诗是要送给闵小姐的。”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良久无声无息,如痴如醉。
孔乙己说,窃书不算偷,李斯剽窃古人的诗,那自然更不算了,反正老岳和老苏都不可能告他侵权。
闵中坚带头叫了一句好,他的表情很难以文字来形容,仿佛惊喜,又仿佛要冲上来啵李斯一口,又像是不敢置信,复杂,复杂。紧接着,所有的人都是轰然叫好。
闵春适时的道:“父亲,您觉得还有必要再比下去么?”
闵中坚朗声笑道:“不用了,不比了,没想到李公子竟有这等才情,老夫可真是夜郎自大了,总是瞧不起神魂大陆的人,真是没想到砝码帝国的人在诗词歌赋方面的造诣原来已经不逊于我们唐人了。”
李斯谦逊道:“岛主过奖,岛主过奖。”
闵中坚连连点头,笑逐颜开,向众人问道:“大家觉得李公子有没有资格获得文魁?”
“有!”齐刷刷的一阵大吼。
废话,哥连苏东坡都搬出来了,都不能当文魁,人家老苏真的要气得从棺材里爬到异界来发飙了。
第三卷第一百六十二章酒中仙1
更新时间:2012-2-1614:29:16本章字数: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