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随着英法联合远征舰队被歼灭,美国海军在太平洋上的反击机会已经流失了,而且一去不复返。法国已经战败,英国海军剩下的十几艘“老爷舰”需要拱卫本土,还得在东地中海上牵制住波斯海军,难以再次组织起远征舰队,而美国海军正在建造的主力舰,航母难以在短期内服役。那么,唐帝国海军甚至不需要留下主力舰在南大西洋,完全可以等到太平洋这边的战斗获得胜利之后,再派遣舰队进入南大西洋。
在放弃了立即发动反击的计划之后,尼米兹与斯普鲁恩斯达成了共识,即不管什么时候发动反击,舰队官兵的素质问题必须得首先解决,如果无法提高舰队官兵的素质的话,那么就永远不可能获得胜利。因此尼米兹答应了斯普鲁恩斯的要求,尽量拖延反击的时间,同时保证舰队的训练活动能够正常展开,直到斯普鲁恩斯认为舰队已经具备了反击的能力之后,再策划反击行动。
尼米兹做出这一决定的原因有三个,一是舰队官兵的素质确实太糟糕了,糟糕得连尼米兹都有点不敢相信。当时,第五舰队的八成官兵都是新分配来的,其舰载航空兵中也有至少五成的新手,就算另外五成,以前也多半是在陆战队航空兵服役,而不是在舰队航空兵服役的。第二个原因就是,他需要时间来组织其他的反击兵力。调动陆战队,组织登陆舰队,运输船队,储备作战物资这些都需要时间,而且唐帝国也明显在加强中太平洋上的防线,那么他就需要更多的时间来组织更多的兵力。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唐帝国海军在太平洋上的主要目的仍然是攻打澳洲,这从其兵力部署,以及舰队调动上就能看得出来,因此中太平洋上暂时还没有多少危险。只要麦克阿瑟在澳洲坚持几个月,那么尼米兹就有反击的机会了。
尼米兹将自己的计划向金上将做了汇报,而金上将也同意尼米兹在做好充足准备之后再发动反击。随后,美国总统与马歇尔,金等陆海两军的高级将领磋商后,都认为草率的反击行动将彻底的拖垮美国海军,并且最终输掉太平洋战争。另外,到年底,还将有一批新的战舰服役,包括第二批四艘“依阿华”级战列舰,数艘“埃塞克斯”级航母,以及第一批“瓦胡岛”级大型防空巡洋舰即“阿拉斯加”级的防空简化型。随着这些战舰陆续服役,美国海军的实力将重新恢复到定点状态,因此在此之前采取谨慎的反击行动,是很有必要,而且也很重要的。
在美国总统直接命令麦克阿瑟死守澳洲,尽量拖住唐帝国的进攻速度的同时,尼米兹也向斯普鲁恩斯下达了新的命令,即尽快完成舰队的整训工作,为即将开始的反击行动做好基础准备可对斯普鲁恩斯来说,这绝对不是一件容易完成的任务,这并不比在战场上击败唐帝国的舰队轻松多少。
第十八卷后起之秀第四节良将庸兵
斯普鲁恩斯面临的问题远没有想像的那么简单,不说别的,仅仅是舰队官兵,以及舰载航空部队的飞行员的素质问题,就足够让斯普鲁恩斯重新衡量第五舰队的战斗力了。更重要的是,这些问题是不可能在短期内解决的,甚至是不可能通过时间,乃至训练解决的。官兵的绝大部分能力,都是在战斗中获得的,而新成立的第五舰队缺乏的就是实战经验。
美军在战争中所表现出来的勇气,顽强的战斗意志,乃至崇高的军人精神,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另外,美国又是一个相对开放的,而且发达的国家,因此在兵源方面并不存在多少问题。
战前,美国国内的航空业就已经非常发达了,不仅仅拥有大量的航空制造厂,还有大量的民间航空爱好者,美国的莱特兄弟就仅仅只比帝国的“飞机之父”冯如晚了几个月完成了美国历史上的首次飞行,其11飞行者”号飞机还是当时最先进的飞机。而在随后的几十年之内,美国涌现出了大量的飞行爱好者,以及飞行探险家。比如第一位完成跨越大西洋的林克就是美国人,而且美国的飞行者还创造了许多项世界纪录。另外,美国还是第一个将飞机用于商业飞行的国家,世界上第一批农用飞机就是在美国诞生的,从洛杉矶到纽约的航线,还是世界上第一条商业航线。
可以说美国不缺乏飞行人才,在战争爆发之后,美国能够大批招募飞行员,就是因为美国拥有大量的航空人才储备。同样的,美国也不缺乏优秀的飞机设计师以及飞机制造厂。与唐帝国不一样,美国的飞机制造厂基本上都是私人的,比如当时的格鲁曼公司,道格拉斯公司,通用汽车公司。共和飞机公司,北美飞机公司,这些公司都制造了大量优秀的战机。从规模上讲,这些公司的规模都比不上唐帝国地那些由军队直接控制的飞机制造厂,但是其生产能力。创新能力都不在唐帝国的飞机制造厂之下。
这些公司制造了大量的先进战机。比如争战太平洋的f4u,大量提供给了欧洲盟国地-51系列战斗机,以及对德国实施了大规模轰炸地b-17与b-24系列轰炸机。在太平洋上争战的b25系列轰炸机,还有如同c-46,c-47,以及c-54等运输机。这些都是非常优秀的,足以与唐帝国地飞机想媲美的先进作战飞机。
同样的,美国也不缺乏海员。美国本来就是一个由移民建立起来的国家,第一批到达美国的移民都是乘坐帆船上岸的。从美国建国开始。美国就不缺乏海员。可以说,在美国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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