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然而侯爷这些年所作所为,那帮只知道银子和帽子的官员看不懂,老百姓却是能够看得懂的。
正东坊李二娘家以往只有到过年的时候才能吃一顿肉,而今却能够一个月吃一顿肉了。为何那是因为侯爷开了海禁,让他家男人能够做一个小小的行商。朝廷在各地设立驿站,文轩号更是为小行商提供了保护。
各地商路畅通,山贼马匪销声匿迹,皆侯爷之功也
百千混迹市井之中没有这次机会,百千怕是一辈子都无法青史留名。百千跪求侯爷,给百千一个机会。”
说完,他真的跪了下来。tgt
男儿膝下有黄金,特别是在一个已经在市井中混迹了不短时间的读书人来说,膝盖上的东西,比什么都重要。
能够傲天子,蔑王侯的人,不是那种劳苦功高的勋贵、战功无数的将军,就是如李百千一般的市井小民、山野莽夫、
“我”张儒忽然觉得心里堵得慌。
他似乎想到了大同城外那个跟着大同左卫作战的人,那个名叫刘鹏的楚地读书人,那个敢将长袍撕碎,提着弯刀杀鞑子的读书人。
眼前这个李百千,跟刘鹏何其相似。
“侯爷不做决定,百千还是要死。太史公说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百千能重于泰山,还是轻于鸿毛,全在侯爷一念之间。”常威在张儒犹豫不决的时候,十分适当的加了一把火。
这把火,让张儒彻底沦陷了。
他很是艰难的点了点头:“我会亲手把你的名字刻在历史的丰碑上,如果我不死的话”
一番没有底气的话,却让李百千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他的坚持,终于还是让这位侯爷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李百千不是什么圣人,做不到舍身取义。他之所以这么做,无非就是为了把自己的名字留在碑上。
就像那些为国而战,死在沙场上的将士一样,受后人敬仰。
张儒走了,他没有留下来等待李百千的死亡,他不忍心看到一个义士就这么死在自己的面前。
常威微笑着对李百千道:“这位侯爷,跟咱们印象中的有些不同啊”
李百千淡淡道:“以前都是道听途说,三人成虎的道理咱们都懂,就是有时候没有注意而已。tgt他是很不同,我希望他能够越走越远。”
常威从腰间抽出一把刀:“做好准备了吗”
李百千没有一点死之前的恐惧,反而还有心思跟常威说笑话:“如果不是服毒会让脑袋上的颜色发生变化,我还真不愿意你用杀牲口的刀送我上路。来吧好兄弟早死晚死,总是要死的,路我已经选了,走下去才是正道。”
刀很小,只有中指长,但是刀很锋利。
不管是山上的大虫还是熊瞎子,这刀都能轻松的割开对方的皮肤。
这刀,是常威用来杀牲口的刀,也是用来杀人的刀。
他只有一把刀,一把让认识他的人都感到畏惧的刀,除了范无咎。
十分平静的将李百千杀死,看着老友安详的神情,等到血差不多流干了之后,常威才用刀轻轻割下老友的头颅。
这头颅,他有用。
易容术对于常威来说根本不算什么,行走江湖的人,多一副面孔就多一分活下去的希望。像常威这种刀头舔血的人,最喜欢的不是跟官府斗,而是戴着另外一副面具出现在自己的仇人面前,让仇人感恩戴德。
说起来,常威是一个有些心理变态的人。
跟这个时代的很多人不同的是,他心中坚持自己的道,这道到底是什么,连他最好的朋友李百千都不知道。
今日,他就要为了自己的道,做出自己的选择。
两天,整整两天时间,常威都是守着李百千的人头。tgt
人头一点点发生变化,刀最后完成的时候,已经完全看不出李百千的脸跟张儒的脸有什么区别了。
还有一天,还有一天就是张儒来拿人头的时间,也是常威最后陪伴老友的时间。
这一夜,他提了一壶老酒,将李百千的人头用石灰腌好,对着李百千的无头尸体自斟自饮。
“兄弟,你先走,要不了多久,老哥就会下来陪你了。说真的,你能够做出这样的决定,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可没有办法,欠人的需要还,而且咱们欠的而不是一两条命。
那位侯爷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咱们现在也只是看了个大概,黄泉路上你不会寂寞。如果他是两面三刀的货色,大不了咱们回来找他就是了。
你这一路也算艰辛,就没过几天好日子,老子用了两年的积蓄给你找了京城最好的窑姐踏踏实实伺候了你三天。走之前你还享受了这等乐趣,老子算是对得起你了。
罢了罢了,你都已经死了,老子说那么多废话也没用。反正,人早晚都是要死的,老子如果死了之后还能在石碑上刻上名字,说不定我家那为老不尊的师父,得从坟头跳出来去村西头打一壶老酒。
咱啊,都是苦命的人,什么”
是夜,常威酩酊大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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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五章:管家夏侯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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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兰天恩似乎真的是找他背后的人汇报情况去了,他离开了好半晌,那些躲在暗处的人都没有痛下杀手。
在这样的情况下,既然周围已经埋伏了不下三十人,那么这些人手里绝对有远距离攻击武器。
张儒有自信面对三十个一般的高手全身而退,却没有把握面对这么多高手攻击的同时,还要防范暗箭。
对方没有动手,他不由松了口气,这对他来说,是最好的结局。
好整以暇的往兰天恩坐过的椅子上一躺,十分惬意的抓起桌上的紫砂壶就是滋溜一口。他可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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