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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他本身就是一个太阳,很刺眼,很温暖,可是一触碰,就会过热,只要他在身边,就觉得一切都会很安心。两人执手一起跑,就同小时候那样,他带着她穿过大街小巷,躲野狗,追野猫,到现在躲着魔化人。

最终还是被大批十几个魔化人拦住去路,连城宇把沈琳护在身后,笑说

“记不记得当时有几个小痞子强你的发圈欺负你,我是怎么教训他们的”

沈琳没有回答,她不会忘记,那时候他说,我把他们都打跑了,几个小痞子而已,来,发圈给你。那时她看不见,还真的相信了他,后来才知道,当时连城宇被揍得很惨,几个痞子玩腻了,才把发圈还给他的。但是,他已经不是只会逞嘴皮子的小城宇了,十几个被魔化的粗壮大汉,对他而言只不过是几个斗大的沙包,侧拳,抬踢,回旋踢,内堂腿,打的街道上灰尘四起。

“走。”

她还在回忆小时候,他已经扫清障碍,回来牵起她,坐上了路边的双人自行车,骑上公路。公路的左边是河堤,右边是房屋,平坦宽阔,一路上偶尔遇上几只笨拙的魔化人,追了一小段距离,就被他们远远甩在车后,笑得很天真烂漫,如果不是面临着城市沦陷的危机状况,应该会更加开心。

城南,宋竹林小区,a栋,市长在楼上已经被困两天,守在楼下的人因为饥饿,恐慌,恐惧,几乎都被魔化,魔化之后,开始攻击正常人,直到他们内心崩溃被魔化,或者杀死,甚至,吃掉他们。当连城宇看到小区里惨不忍睹,人吃人的场面,两只拳头握地嘎吱脆响,就在他前方十米不到的距离,一只魔化人正啃食着一具溃烂的遗骸,连城宇右掌凝气,前冲三步,一掌震地那只魔化人飞撞在楼下成堆的魔化人中。

有些人被魔化,是迫不得已,在危难之际,负面情绪会膨胀,受到蛊惑,但是有些人,原本内心丑陋邪恶,被魔化以后,得到了妖力,更加肆虐,再有些人,他们本身就是披着一副人皮的恶魔。内心越丑陋不堪的人,在被魔化后,得到的力量就越大,在人群中,见一穿白衬上衣,黑色西裤,真皮鞋,肚子比正常人大一倍的男人特别瞩目,那个样貌,也是经常出现在电视上的。

“市长他也”

连城宇不敢相信自己的双眼,市长不但被魔化,还成了整个小区魔化人的头目,他一声令下,成堆的魔化人蜂涌扑过,沈琳拉着连城宇往小区外跑,一出小区,四面八方出现更多的魔化人,把公路围得水泄不通。

“不该是这样的。”连城宇沉下脸,瞧着地面,自言自语。市长一直是他的偶像,虽然只在电视上见过,但是从来没有过负面新闻,凡是播出关于市长的报道,都充满了正能量“不该是这样的啊”

愤怒到极致的连城宇头扬上天,呐喊一声,内力向四面八方扩散,震地地面抖动,飞沙走石,草木扑飞摇曳。一声喊泄释放之后,四周上百的魔化人纷纷退后,离开宋竹林小区范围。连城宇大喘几口气,在原地不知所措,制定好的计划中,最坏的打算是找不到市长,可找到的是一个被魔化的怪物,叫他怎么接受。

“城宇,你看天上。”

连城宇心情还没平复,听沈琳的声音,遂也看向天空,见一人长着翅膀,在天空飞行,手中还拿着一柄钢叉,那人在空中四处张望,好像就是在寻找内力的来源,很快就发现了连城宇,钢叉朝下,整个人在空中俯冲,向连城宇和沈琳突刺,依仗高空冲降的劲力,似隔开了空气,威力巨大。

“小琳,躲在我背后不要动。”

虽然一眼就看出了对方攻势猛烈,威力巨大,但是连城宇一步也不想躲闪,深知对方速度极快,躲闪也来不及,最好的躲闪就是正面受下这一击。钢叉悬停在连城宇右掌前十厘米外,两股力量碰撞造成地面碎裂,墙壁也不断掉落石块儿,顾着前方,连城宇无暇其他的事,注意不到身后的沈琳表情双面转变,忽黑忽白,一股妖气绕在她周围。

第四十章怪妖来世鸟

内功相拼,在双方实力相近的时候,难分胜负,此时如果加入第三方,最有可能造成两败俱伤,若第三方有意伤害其中一方迫使他运功防御或者减弱功力,那受伤一方就会承受到最大限度的伤害,轻则深受重伤,性命垂危,重则脉络全废,器官断裂,冲堽而死。

贴近了就看清那个鸟人的真实样貌,秃顶,头发稀疏,鹧鸪眼,雷公嘴,黑袍战甲加身,一双坚硬巨大的翅膀当真是长在身体上,这是世人印象中,真正的妖怪。钢叉尖端顶着妖气,对流运转,与连城宇单手抬运内功相拼,水火不容,此时连城宇再辅一只手,功力提升一层,妖物稍见劣势。

“杀了,连城宇。”

沈琳在连城宇的身后,双眼闪过一丝的妖气,又恢复正常,反复几次,是她用自己的意志压制着妖气的侵袭蛊惑,状态变得双面反复,时而狰狞,时而痛苦。连城宇拼着内力,分身乏术,无暇兼顾沈琳,若沈琳的意志被打败,再次进入魔化,只需轻轻一掌,就能致他于死地。

“小琳,不要有杂念。”

在沈琳的意识中,出现了一段黑暗的阴影,一直拖拽着她堕入黑暗,在黑暗的意识世界中,除了黑,什么也看不见,她一直往前跑,身后却被看不见的东西拉住,动弹不得。

“你知道吗,太阳照不到的地方,我都想去,因为我可以照亮它。”

天真,就是你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去做,不管别人的嘲笑和轻视。孩童时的连城宇,就有一颗远大的抱负,要成为一代大侠,惩奸除恶,当一个小太阳,照亮大太阳照不到的世界。盲眼时的沈琳,不知道所谓黑,所谓白,所谓他口中的一切事物,也不知道太阳,所谓何物。

“太阳、”

沈琳的意识中,出现了一丝曙光,和一只温暖的小手,是连城宇小时候的模样,带着一张很耀眼的笑容,照亮了她身后,一整片黑暗的世界,那片黑暗,长出了绿色的草坪,五颜六色的花树,青葱的高山,碧清的河流,深蓝的天空,还有金黄的太阳。她站在土地上,环望天空,天上还飞舞着白鹤,有一个小男孩儿,在向她招手。

“带我去玩儿,好吗”是第一次相遇,她问他的第一句话。

“好啊。”

她一只手抚在连城宇的后背,凝成一股真气,再次提升他的劲力,直接把鸟人推回半空中。稍作歇息,双方喘了一口气,方才好好地看对方一眼。虽不是第一次遇见真正的妖,但鸟人的长相确实让连城宇震惊,世间还真有长得和妖怪一样的妖怪,看来魔君已经控制了整个岁寒市,所以妖怪才敢明目张胆地满天飞。

“喂,鸟人,你老大到底有什么目的为什么要在岁寒市设置结界”连城宇叫骂似的问。

“什么鸟人我是魔君的先锋部将,来世鸟。”

听这名字,连城宇扑哈地笑出声,道:“哈哈,来世鸟你这名字是上辈子取的吗”

“无知小儿,我今年已经五千岁了,看破世间无数轮回,五千年前,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