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帘一动,就掀帘走进了前厅,双目灵动如漆,清秀白净的江南水乡女儿的俏脸上,带着微微的绯红,朝着吴威扬几人行了一个衽行礼。
“吴大哥,林大哥,陈大哥。”
声音清甜悦耳,带着一丝苏杭的糯软,
“不敢,不敢。”
吴威扬几人也都连忙回礼。
看到吴威扬几人都目光灼灼的望着她,那个少女落落大方,丝毫不见生怯,微笑的说道:“诸位哥哥,这件事其实可以请博文书院的学员们帮助;我想这是为国为民的好事儿,他们总应该愿意的。”
这个清秀女子的话让众人目光一亮,陈世杰当即就提议道:“我建议咱们给北洋水师学堂也送一份,不需要他们帮助撰写,发传单;只是让他们看一看,这种好文章就应该让更多的人看到。”
沈兆翱似笑非笑的看了一脸激动的陈世杰一眼。
“如果想扩大影响,等大后天第一批呐喊出来之后,五百本我建议只给武备学堂两百本就够了,剩下的送给水师学堂,医学堂,电报学堂,博文学院阅览。”
吴威扬补充道。
“呵呵,威扬大哥倒舍得给何先生造势;真不敢相信,十来天之前还是高升号上面的一个普通的哨官,在丢了官衣之后,就突然大悟,写出了如此的警世奇书。”
即使沈兆翱再怎么一本正经的表情,众人也都听出了里面的意思揶揄。
“这是哪个顽皮孩子的涂鸦,”
沈兆合的秀目就看到桌上的一张宣纸上面,上面歪歪扭扭目不忍睹的写着一个名字,一句话,一行诗:
何长缨,
弱国无外交,
今日长缨在手,何时手缚长龙。
她走过去好奇的拿起来:“这字写的也好奇怪,简化了好多的笔画。”
“噗呲――,”
沈兆翱笑着说道:“这字就是出自英灵祭的何先生的手笔。”
“呀对不起,我不知道。”
沈兆合顿时惊的小手捂嘴,一张俏脸就羞得通红。
“我不考虑别的,就冲他能写出这本呐喊,他何长缨就当得起我一声先生。”
吴威扬不苟言笑的说道。
“三哥,何先生又没有请你看,你看不惯不看就是了,没必要损毁何先生。”
陈世杰气呼呼的瞪着沈兆翱,一脸的不高兴。
“兆翱你想说什么”
林云瑜目光雪亮,炯炯有神的盯着自己的这个异姓兄弟:“说他邀名说他被捋了官衣以后,写书走迂回,想借着咱们兄弟的肩膀往上爬我知道你聪明机警,很多事情能一眼看出里面的本质,可那又怎么样别人,我,威扬大哥,世杰就真的比你傻”
“啪”
林云瑜把头上的帽子甩在桌子上面说到:“就冲着这本呐喊,这篇英灵祭,只要他何长缨真正的想为这个国家做一点有益的事情,做到他在呐喊里说的那样挽狂澜于即倒;就像大哥说的那样,他何长缨就当得起你我这一声先生,我林云瑜就不介意他拿着我的肩膀往上踩”
“三弟,自从看了何先生的呐喊之后,到现在我都一直在想,国朝面临的这的确是三千年未有的大变局;朝廷花了这么多的银子,如此大的精力培养你们,不是让你们来当看客,裁判的,而是国家需要你们去努力;去年司密特教官推荐你去德意志军校深造被你拒绝,我就深感可惜。”
吴威扬难得正色的望着沈兆翱说道:
“你只看到国家腐败,北洋内部任人唯亲,所以就自怨自艾;就如何先生在书中说的那样要么一起沉沦,因为看清所以堕落更甚;要么冷眼袖手旁观,如看一群鬼魅魍魉的小丑在台子上演戏;要么关上门窗,风花雪月当个寻章摘句的老雕虫;却独独不敢,不愿,不屑去拼搏着把脚伸进水里面试一试,你连试都不敢一试,你怎么知道没有这种改变的可能,你又有什么资格说不可能”
听着林云瑜和吴威扬的话,沈兆翱脸上的轻慢慢渐渐的被严肃所替代,他很认真的点头说道:“大哥,二哥,我知道了,以后不会再犯这个毛病。”
随着吴威扬重复着呐喊里面的话语,沈兆合的秀眼就变得越来越明亮起来,她急切的望着兄长沈兆翱说道:“哥哥,这本呐喊出书以后,我也要一本。”
“这是应该的,每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少年中国里的年轻人,都应该有这一本呐喊,并且和何先生一起为这个国家拼搏呐喊”
陈世杰脸上露出一种神秘而神圣的光芒,斩钉截铁的说道。
第三十一章渐起
“这本呐喊里面的内容准备用书局的活字排版,不过作为封面我们打算用木刻拓印;本来打算还回去请方家娘子挥毫,既然沈小姐在这里,不如由你代劳这几人里面就属沈小姐你的字最好。”
吴威扬望着沈兆合提议道。
“我”沈兆合听了一愣,又惊又喜的说道,“我可以吗”
“小妹你别谦虚了,你的字不可以这里面谁还敢说自己的字可以”
沈兆翱此时又恢复了那一脸的惫殆,笑嘻嘻的说道。
第二天清晨,何长缨感觉自己的腿上的伤肿已经消的差不多了,就和薛迎春商量着到到城西的乱坟岗子,去祭拜一下自己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结义大哥方伯远。
何长缨的打算倒是让薛迎春微微一愣,一对俏眼里的泪水又不受控制的涌了出来,更让何长缨自愧原来的那个自己似乎真不是一个玩意儿。
买了一些黄纸香烛,一瓶烧刀子酒,一鞭子炮仗,雇了两辆人力车,不久何长缨和薛迎春就出了城西门,来到了古槐森森,人迹罕至的城西乱坟岗。
一个小小的新土堆,没有墓碑,也没有别的任何标识,估计到了来年这个时候,上面就会长满了藤蔓野草。
然后在岁月里如四周的荒坟一般,成了狐狸野兔蛇虫鼠蚁的乐园,最后塌陷,直到消失湮灭完一切的痕迹。
何老弟,哥先去了。
八天之前,在暴雨中的刑场上,方伯远的那句大吼,合着记忆里轰隆隆的雷声,似乎依然在何长缨的脑海里回荡。
就这样一个汉子,当年自己打了他,看到了他的童养媳,窥视着薛迎春的美色,就和他交换了生辰帖子,拜了把兄弟。
然后偷偷使人坏了他的身体,让他不能雄起,在他大婚的夜里摸到了他的婚床下面,企图凌辱他的女人。
指使别人引诱他的弟弟赌博抽大烟,败光了家业,然后带着这对走投无路的小夫妻来津门投军。
他当上那个马队的棚长也不是自己的功劳吧,是陆铁腿这个色棍天天蹭吃泥鳅挂面,才得到的吧。
到最后在高升号上面自己又连累了他,结果他被吴育仁砍了脑袋,自己却侥幸活了下来。
这里面很多的事情他都不知道吧,即使薛迎春心知肚明也一直瞒着他,不然在临死的时候,他方伯远不会还喊出那句何老弟,哥先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