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你竟然没有经过我的允许,敢进入枯井里面,还把你姑奶奶放在眼里吗”只见,一位衣着华贵的蓝衣女子,就像一张风筝一样从高空中滑落到寺庙的院子里。
红衣男看到那衣着华贵的蓝衣女子,下了瑟瑟发抖,突然间就跪在了地上,一边嗑着头一边道:“是属下该死,没有忍得住youhuo,请求主人责罚”
他深知这蓝衣女子的脾气极为怪异,若是做出解释,她根本连听都不听,毫不犹豫的把你杀掉,但是如果你把所有的罪责都揽到自己的头上,主动的承担起来错误,说不定还会有转机。
唐欢也看向了那位女子,全身上蟣uànn呕蟮睦渡律眩し艟вㄈ骞倬挛薇龋一崛梦奘腥俗タ竦氖牵馕痪赖呐拥模钔访夹募浠饕欢淅渡牧峄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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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也说自己该死,那么就死去吧”蓝衣女子淡淡的看着他,她的嘴角上扬,笑起来简直倾国倾城。
“主人”他想不到蓝衣女子做事如此的果决,连忙又道,“我冤枉啊,求主人饶了我这条狗贱命”
“平日里见你飞刀玩的挺厉害,念你跟我这么长时间,亮出你的飞刀吧”全身蓝衣裳的女子道。
“在主réniàn前,小的不敢露刀,我真的错了,求主人饶我一命,呜呜”就在刚刚还威震群雄的红衣男,现在居然像一条狗一样跪在女人的脚下,居然还痛哭了起来。
唐欢摇了摇头,他原本以为自己找到了知己,却没有想到,这红衣男居然会是如此的品格,丝毫没有身为武者的一丁点的气魄,更配不上他那神出鬼没的飞刀。
他知道,红衣男子的飞刀已经废了。
一个人若是连亮出自己飞刀的勇气都没有,那么他的飞刀还能够有什么样的威力呢
“机会已经给过你了,不亮出你的飞刀,那就只有去死了”蓝衣女子的肩膀上已经跃出了一只金丝雀鸟。
奇怪的是这只金丝雀鸟,居然也是通体的蓝色。
金丝雀鸟本不该是这种颜色,绝不会蓝的如此的彻底通透
可是当红衣男看到这金丝雀鸟的时候,眼神中出来露出了惊恐之色,他原本跪伏着,也站了起来,手中也出现了一柄泛着寒光的飞刀。
“不错,这才不愧是飞刀门主的二弟子李红衣,若是连这点骨气都没有,若是在死的时候,连飞刀都不敢亮出来,恐怕你早已经就死掉了,不知多少次了。”蓝衣女子嗓音清脆如铃,可是周围人听起来却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众人知道,李红衣今天算是栽在这里了,他已经算是必死无疑了。
他们都见识过金丝雀鸟的威力。
“蓝铃花,蓝魔头你居然做出,抓活人当鸟食的事情,以及滥杀无辜武者的事情,就不怕你的家族知道吗,若是他们知道,恐怕你吃不了兜着走”李红衣右手拿着一柄飞刀,左手却是拿着他的智能手表。
智能手表上已经有了一条正在等待发送的消息,只要他的左手手指轻轻的一点,就可以把消息发送出去。
这可以说是一道双保险,他的右手拿着刀抵御,他的左手拿着通讯手表威胁。
这虽然说是一道双保险,可是也有弊端。
一个人若分心做两件事情,那么必然没有做一件事情更加的用心。
一个人若是手中既拿着飞刀,也拿着手表,那么他的飞刀威力,恐怕要大打折扣。
蓝铃花再也不用正眼去看他,因为李红衣已经让她失望,他已经丧失了一个作为飞刀门弟子的资格。
飞刀门的规矩不光是“飞刀一出,必饮人血”,更是一种一往无前,专心致志。
没了这些,飞刀便不再是飞刀。
李红衣觉得自己的手在发抖。
的确在发抖。
他看了看死去的仍然静静地躺在一边的狮子王,又看了看蓝铃花
一个能够把杀死普度山曾经的霸主的怪物,哪能不害怕。
蓝铃花眯着眼,她现在连看都不看李红衣一眼,伸出葱玉手指,轻轻的抚摸着在她手心里蹦蹦跳跳的金丝雀。
金丝雀浑身的每一片羽毛都是深蓝色,就连它的眼睛、黄黄的鸟喙,也都是深蓝色。
不熟悉的人,必定会认为是一种可供观赏的鸟类,看着还挺可爱,估计每个人都喜欢摸上一摸,它那深蓝色的羽毛。
可是在场的人非但没有觉的小鸟可爱,反而有着巨大的恐惧,连看都不敢看金丝雀一眼。
“不要以为你有着金丝雀,就可以为所欲为,不要逼我发刀”李红衣顿了顿,又道,“飞刀门的规矩你是懂得,飞刀门徒从来都不是例无虚发,必定见血。”
众人都知道李红衣畏惧了,飞刀门的确例无虚发,可重都不啰嗦,更不会抬出飞刀门来威胁自己的对手。
只有李红衣自己,还不知道他的内心当中已经害怕,还不知道他的飞刀已经没有了威力。
“真扫兴”蓝铃花仿佛如叹息一般,她喜欢看着人死前的挣扎,这些年她杀的人不少,像是李红衣这样临死前的表现,她实在是看都看腻了。
她心中感叹,有了一丝倦意,身上隐隐约约的杀气也没了,她忽然有点鄙视人类,人知道自己必死的时候,都是一个样子,一切外表wěizhung起来的强大,都只不过是做做样子。
“机会”李红衣知道蓝铃花不会放过他,他一直在隐忍,等待着最佳的出shouji会。
他虽然没有了作为一位飞刀武者的勇气,但是常年以来,所锻炼的本质还存在着。
那就是非常敏锐的直觉,他能够判断出在什么时候出刀,甚至该出手的时候,他就会忍不住出手。
他的飞刀依然快速无比,像一条闪电一般,刀光一闪就已经脱手而出。
飞刀一出,一条人命就已经倒下。
不是杀掉了对手,就是把自己给杀掉。
于是李红衣倒下了。
他用一柄飞刀洞穿过无数人的胸膛,把无数人鲜活的心脏给洞穿一个大窟窿
却没有想到今天,他自己的胸膛被人洞穿了一个大窟窿。
尽管他的胸膛被人破开了一个窟窿,但是鲜血流出来之后,由于他穿的都是红色衣服,根本看不出来流血受伤。
红色衣服本来就是因为溅的鲜血染成的,只要自己保持shrén,身上的衣服就一直像刚染成的那样保持在鲜亮。
现在他的衣服变得更加的鲜亮,因为他的红色衣服又沾染了新的鲜血。
第二百三十四章走狗帮凶
深蓝色的金丝雀,虽然体积小巧,但是但是他张开嘴巴的时候,却能够吞下一整颗拳头般大小的心脏。
因为它并没有尖尖的牙齿,只得张开嘴巴,一口吞下去。
吃完整颗心脏并没有费多少的力气,简直就可以说是一口就吞了下去,然后又扑动着翅膀,飞回到了蓝铃花的手中。
他那深蓝色的羽毛似乎能够天然的不沾染任何的尘埃,更不会沾染任何肮脏的血液。
羽毛仍然光鲜亮丽,绝对没有任何的杂色,就算是连一丁点儿的鲜血红点都没有。
蓝莲花满意的又摸了摸金丝雀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