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目前以一位阿贾克斯青年队球员的身份在荷兰足协注册,他的合同是标准的荷兰学徒球员合同;
3阿贾克斯希望与龙殊特签订职业球员合同,双方已经就以下协议达成一致。
双方达成的协议如下: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四个赛季,从2009年7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为止。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四、工资与奖金
a、工资
乙方工资采取月薪制,甲方每月第四个周五前支付到指定账户,奖金累计至当月工资发放日,一同发放,不得拖欠。
基本工资:每月12000欧元,年薪144000欧元折合人民币134万,当前汇率1欧元比93元人民币。
第二个赛季,基本工资比上赛季上浮15,以此类推。
b、奖金
1、荷甲联赛
出场费:首发1000欧元,替补出场500欧元,替补未出场300欧元。
进球奖金:2000欧元。
助攻奖金:800欧元。
金靴荣誉:20000欧元。
助攻王荣誉:10000欧元。
联赛最佳阵容:10000欧元。
联赛v荣誉:30000欧元。
联赛最佳青年球员:5000欧元。
欧冠联赛资格赛出场费及奖金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2、欧冠联赛
出场费:首发1500欧元,替补出场1000欧元,替补未出场500欧元。
进球奖金:3000欧元。
助攻奖金:1000欧元。
金靴荣誉:50000欧元。
助攻王荣誉:20000欧元。
最佳阵容:30000欧元。
v荣誉:100000欧元。
3、荷兰杯
出场费:首发500欧元,替补出场200欧元。
进球奖金:500欧元。
赛事v荣誉:5000欧元。
4、备注
1如乙方获得中国国家队征召,基本工资自下月起上浮5,奖金不变。
2赢球奖金根据全队奖金额外计算。
3此条所涉及工资与奖金,皆为税后。
五、肖像权使用
1、乙方拥有100个人肖像权,甲方不作任何干涉。
2、乙方同意甲方或荷兰足球协会共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活动,或在荷兰甲级联赛、阿贾克斯俱乐部宣传推广活动中,无偿使用乙方肖像,并予以积极合作。
3、乙方同意在甲方赞助商提供的广告宣传中,无偿使用乙方的肖像。
六、纪律要求
4、乙方在比赛中遭到的禁赛及罚款处罚,由甲方予以承担。
七、合同的解除及不得解除
八、合同的终止
九、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
十、合同争议
十一、其他
本合同为荷兰足球协会统一印制,一式三份,分别为a份、b份、c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a份,乙方执b份,c份在球员注册时向荷兰足球协会备案,该备案工作由甲方统一申请。
最后是双方签字、盖章、日期。
长达十六页的内容让龙殊特看的眼冒金星,但他还得咬着牙坚持下去。
目前周薪只有80欧元的他当然请不起经纪人和法律顾问,而且以他的法律知识,就算一字不漏地看完,也不知道这份合同有没有霸王条款或者不公平的地方。
但结合他目前的情况来看,阿贾克斯的条款还算公允。
合同是标准的四年合同,每年都有上浮,奖金也写得很清楚详细,只要自己有本事拿到
在俱乐部的义务上,阿贾克斯主动提出给他寻找住宿的位置,而且承担全部租金,这相当于给他一年增加了接近两万欧元的工资。
在肖像权上,俱乐部也没有强行占有或许是阿贾克斯不认为他能够获得多少商业赞助的机会吧
当他将这一份文件看完之后,时间已经过去了接近半个小时,但阿贾克斯的两位大佬似乎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不耐烦,反而很有礼貌地保持了安静。
这样的态度让龙殊特更加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