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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母亲突然不见的那段时间里,我的记忆一直都不是很清楚,只是记得,爸爸的脾气突然巨变,在每次出去回来以后都会带一些发臭的肉,让我吃下去。我不肯吃,他就会暴跳如雷的骂我,打我。

那些他带回来的肉,大部分都是有些腐烂的,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是新鲜的。不论新鲜与否,它们都很老,而且有很多的筋,年幼的我咬起来很费尽。那些古怪的肉,不论煮的多久都不烂,爸爸有的时候也会陪着我吃一点。每回吃完了,他都非常开心,会奖励我一些糖果或者零花钱。

我曾经问过他,这些都是什么动物的肉,为什么这么老,这么难吃,他告诉我,这些都是猿猴的大腿或者胳膊的肉,吃了以后能增强记忆力。

“我靠,太恶心,我居然要和你一起吃饭”齐雨箬脸色变了。

所谓的实心肉就是死人肉,我曾经怀疑过那些的肉是恐怖的东西,可又不敢相信,我爸会给我吃那种东西,但是现在从他们的反应来看,那些“猿猴”的肉就是人肉。

喂小孩吃死人肉,就能把尸体积攒在体内,到了长大了鬼都看不见他。

气氛陡然间沉重了许多。

“我们做的事情就不恶心”反扣棒球帽的男子说。

齐雨箬好像很忌惮他,也好像很尊重他,终是什么都没说。

“就不介绍一下,这位神秘人物”我说。

“噢。”齐雨箬醒过味来,说:“这位算是我请来的帮手,来,我为你介绍介绍,也没什么好介绍的,你叫他哑巴就行。”

“哑巴可他也不哑啊。”我吃惊的说。

“这个嘛,是道上的外号,就像是江湖诨名,大家都这么叫,习惯了也就没事了。”齐雨箬的三白眼又骨碌骨碌转,恢复了以前的诙谐幽默。

“那你有没有江湖诨名叫什么”

“我啊,我江湖人称小霸王。”

“小霸王其乐无穷”

身边的哑巴还是保持着冷冽的眼神,而我和齐雨箬就像是认识很久的朋友,居然在一起说说笑笑。哑巴就像一个偶然路过的局外人,全然不似今天的主角。

齐雨箬突然夸张地大叫一声,“哇,好香啊,这是什么菜”

原来,漂亮的女服务员已经端上了一份糟溜鱼片。

我有点气结,想不到齐雨箬不但幽默诙谐,脸皮的厚度也是超出常人。刚才还说和我一起吃饭很恶心,现在又一副食欲大开的样子。

这时,哑巴突然幽幽地说:“这趟活,我接了。”

说话间,桌上的菜肴也丰盛起来,饭桌上菜香扑鼻。

我完全没想到他会突然这么说,齐雨箬倒是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自己挟了块啤酒烤鸭,张口咬住,慢慢咀嚼。

接下来的饭吃的很沉闷,我一直在等他们对我说些什么,可他们毫不在意,好像突如其来的同意下斗只是去游乐园玩耍一样轻松。

饭吃到一半菜刚刚上齐的时候,哑巴就说他要走了,说完就站起来扭头就走,我从后面叫住他,他也不理我。

正文第34章齐雨箬

齐雨箬还是那样见怪不怪,说:“他就那样,办完正事就走,不会和你讲情面。既然他答应了也就没问题了。放心吧。”

“放心什么啊,你突然把我叫到这里来,现在我还莫名奇妙的。这人到底谁啊”

看齐雨箬的表情他就像是在给一个哭闹的小娃娃解释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他说:“我们这点人手去,是不够的。就我、你、老周三个人去,没什么保障,那小子去了以后就有备无患了。先前呢,我没有马上答应你,就是因为没把握凑齐人手。”他又自顾自挑了一块最好的白斩鸡肉,吃了下去。

“你明明说过,那斗被人倒过的,怎么还要保障。”我疑惑。

齐雨箬看了看四周,说:“我告诉你,我也是今天才知道的,你说那斗在山里头邪门的很,几个月前突然有一拨人去过,死了不少人。”

“几个月前会不会是我爸去的那一次”

“这我可就不知道了。”他嘴里塞得满满的肉,说话也含糊,“据说那些人是去找一种丹药,最后药是带出来了,人死了不少。”

“你听谁说的”我凑近问。

“听说的就是听说的,你管他听谁说的。我们有专门的消息渠道,不足为外人道也。”他和我打起了哈哈。

“真怀念啊,以前老周在这里端过盘子。”齐雨箬岔开了话题,“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在这里端盘子。他是个复员兵,退役以后被安排到这里来端盘子当服务员。他这个人当初当兵就是因为读不下去书,又不愿意种地,所以去军营里当了个兵油子。结果,和他那个指导员搞不好关系,退役以后部队也没有给他分配好工作。他那样的人哪里是当服务员的料,客人让他上菜,他嫌客人太蛮横,直接把菜上到客人的头上。饭店里不敢再留他,所以他跟了我干了我们这一行。”

“起先他死活不愿意干,说这事损阴德。我说,你都扛了枪当了兵,还说这些封建糟粕的话。我爹祖上当过摸金校尉,结果碰上大粽子,差点没把命给搭上,你看我还不是照样做这一行。”他喝不少的啤酒,话开始多起来。

“你祖上是摸金校尉我看你这手艺也是潮的很嘛。”我讥笑道。

“谁说我手艺潮比起那些倒斗的,我算是前辈了。现在那些人,要么是乡下的闲汉,要么就是仗着自己有高科技在乱挖乱炸,拿着把枪四处突突。哪里懂得行内两不取,三香三拜吹灯摸金的规矩。他们那些人就是连一个盗洞都打不周正。”

我环顾四周,幸好周围没人。

“不用担心。”齐雨箬冲我摆手,“这地方我常来,这个点几乎没人。”

后来他又加了一打啤酒,我陪着他喝酒,从下午两点多一直坐着看他喝到晚上五点多。饭店里要翻台面准备迎接晚上一拨的客人,服务员催了他好几回他才肯离开。

喝了酒以后,他似乎变得很大方,一定要他来付账,不过在口袋里摸索了半天也没掏出钱来,最后仍是我付的钱。我看到他右手的小臂内侧有一道古怪的疤痕,这道旧伤疤看上去有些年头却还很深,发着深褐色。这伤疤看起来分外的熟悉。

他的酒量不行,喝了点啤酒就腿脚晃悠,还是我扶着他走出的酒店,给他打了车。

我先送他回家,在出租车上,我分不清他是在酒后吐真言还是在疯言疯语,他说帝王将相斗中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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