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丽丝,你又有什么魔法上的问题”
马歇尔真的很喜欢这个魔法天赋非常高的孩子,尽管出身比不得其他学员,但是这个孩子却没有饱受到出身的困扰,反倒是一路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院长,我这次不是来请教魔法的,而是想了解生命之光药剂。”
黛丽丝平静地站在马歇尔的面前,吐气如兰。
“又是为了你母亲么”
黛丽丝稍微低了低头,应声道:“是。”
“唉”
马歇尔叹出一口气,闭眼思索道:“也是了,你母亲本就先天身体薄弱,更是在生下你这个拥有强大血脉的孩子后,亏损了太多生命精华。后来又没有好好进补,整日过度劳作,终于身体亏空,气血朽败,也只有传说中的生命之光才有得救”
“我要提醒你,不要抱有太大的期望。生命之光本就是远古时代的传说之物,先别说它有没有传说中的强大药效,就算流传下来也有可能因法则破碎而产生异变,卡吉特毒就是最好的例子”
“更别提这个药剂的配方已经完全失传,整个大陆上万年时间以来就没有传闻过有生命之光出世”
注意到黛丽丝逐渐暗淡的双眸,马歇尔不忍心继续打击这个孩子,连忙慰藉道:“你也别灰心。我以前偏爱到大陆各地冒险,在一个处于风暴之滩的遗迹里找到了一本古书。”
“古书虽然没有记载生命之光的配方,却提及到生命之光这药剂是需要拥有一样旺盛生命力的药草做主材的”
“这个主材就是从亿万赤阳草中诞生的赤阳草之王金阳草。金阳草拥有旺盛的生命力,让你的母亲服下用金阳草炼制的生命药剂,哪怕不能完全恢复,也会比现在这个样子要好。”
黛丽丝听到这里,本来逐渐暗淡的瞳眸又再度明亮起来,就像棕色的宝石闪闪发光一般。她带有一丝急促的语气问道:“院长,哪里可以找到金阳草。”
看到黛丽丝总算振作起来,心里有一丝欣慰的马歇尔脸上却面无表情地说道:“说来也巧,金阳草伴随众多赤阳草而生,赤阳草多的地方就有可能有金阳草。恰好和风森林就是赤阳草生长茂盛的地方,你可以去和风森林碰碰运气。”
“是,院长,我先行告退了”听完院长的一番话语,黛丽丝连忙行一个告别礼,脚步轻盈地转身离开院长室。
望着黛丽丝离去的身影,马歇尔咕哝道:“希望这孩子发现真相后不要生我的气”
他心里明白的很,什么金阳草是生命之光主材的之类话语是他随口糊弄的。
金阳草有是有这么一个东西,也拥有旺盛的生命力没错,但是金阳草生长是需要伴生连绵不断的赤阳草。如果和风森林里有这么一个地方,早就会被人发现。
他只是为了让这个前途无限的孩子重新振作起来。
三年时间过去了。
马歇尔至今都还记得三年前,学院的法职者导师查尔罗火急火燎地破开自己的实验室大门,令自己一次消费昂贵的魔法实验失败。
正当自己准备把查尔罗大卸八块的时候,这家伙兴冲冲地冲自己吼道:“今年的新生里有一个魔法天才,绝对的天才她不仅是风系顶级亲和的体质,还初次接触冥想就能进入深层冥想”
自己的兴趣来了,动身去考察,越是接触越是喜欢,最后发现这孩子的天赋远超自己的想象,想收为学徒的心思熄了。
尽管没有收为学徒,但是一样精心指导,等到这孩子毕业后就将她推荐到“天蓝智慧”精修,那里的传奇法师才有资格不耽误这孩子的天赋。
“唉”
马歇尔再次长叹,如果黛丽丝不是为了她母亲懈怠了魔法修行,何至于现在才白银中位的实力。凭她的天赋,早就在年初的时候踏进黄金级,被自己送入“天蓝智慧”法师议会。
几日后。
和风城周边的上空灰蒙蒙的,全是阴云。这片阴云已经凝聚了数个小时,仍然没有下雨。行走在城里的人们不知不觉中加快了脚步,生怕骤然之间会下起倾盘大雨,妨碍自己前进。
城里一处较为偏僻无人的地方。
“马修克,维斯,快点,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最近血刃的人变少了,但这是我们的机会,赶紧离开和风城。”
在牢狱中“安分”了几天,费尔南多和他的团员就被放了出来。他招呼着他的两个团员,意图离开和风城。
“老大,离开和风城我们去哪”
马修克一边奔走一边问道。
“我还没想好,看维斯你这样子,是有什么想法”
维斯点了点头,对费尔南多说道:“团长,我们走南城门出城的话,只能去三个地方了。”
“哪三个你说。”
“一个是顺着和风森林旁的大路去落叶小镇,到了落叶小镇我们可以有更多的选择。另外一个是从大路的分岔路口走,绕过奥萨那山,绕一大圈后走东北方向,那里有一片丘陵,丘陵外围有一个望枫村,我们可以去那。”
“最后一个,就是借道和风森林的外林,到西边去,那里有很多很多的村镇。团长你说呢”
“嗯我想想,算了,先别想了,出了城再说,我感应到周围有血刃的贱狗,赶紧出城。”
“是”
第二十三章森林暗影一
林恩这几日每日进账数百上千金币,差点迷失在这赚钱的快感中,幸好他及时醒悟,明白自己该做些什么。
昨晚他在沉迷炼药的时候从邻居方位传来异动。林恩前去探查后发现,原来是血刃佣兵团的小喽啰在诱惑邻居签订契约,结果被前来的执法者强行镇压带走,林恩才从沉迷炼药中醒悟。
于是哪怕今日天空阴沉沉的,他也出门到一家卖装备的商会换了一身装备,准备前往和风森林修行。
如果能逮到血刃的人更好,他一定狠下死手。他这些日子炼制了大量的炼金道具,就算是血刃佣兵团的团长,白银极限实力的萨尔那他也能烧得他呱呱叫。
大量金币砸下去换来了现在这一身新的行头。帽子是赤红色的游侠帽,防御能力一般,倒是能略微增强精神力。
衣裤是赤红色的游侠正装,同样是防御力一般,能略微增强斗气的流转速度。林恩还在游侠上衣里面穿了件内甲。这内甲没别的效果,就是防御力强,能抵挡白银中位级的攻击力。
鞋子同样是赤红色的游侠履,附带效果是略微增奔跑速度。
老实说,一身红彤彤的游侠套,让林恩看起来非常骚包。然则他穿不惯厚实的皮甲,更别提妨碍行动的盔甲,因此他选择了轻便的游侠套。
当然咯,店员原本是推荐给林恩一套能融于森林和草原之类环境的绿色游侠套,这也是大多数游侠套的正经颜色,林恩现在穿着的赤红色游侠套才是异类。
可是当林恩看到那件绿油油的的游侠帽后,死活不听店员的劝诫,选择了这套放置一年都没能售出的赤红色游侠套。
店员在装备店里干了这么多年,还从来没见过林恩这样的怪人。
林恩想起店员古怪的眼神,撇了撇嘴,嘀咕道:“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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