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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学和理学本章字数:6159最新更新时间:2013030400:34:090
宋学精神
清代黄宗羲、全祖望著的宋元学案卷一,首列宋初三先生之一的胡瑗:“其教人之法,科条纤悉具备。立经义、治事二斋:经义则选择其心性疏通、有器局、可任大事者,使之讲明六经。治事则一人各治一事,又兼摄一事,如治民以安其生,讲武以御其寇,堰水以利田,算历以明数是也。凡教授二十余年。庆历中,天子诏下苏、湖,取其法,著为令于太学。”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卷一○之二载:“国家累朝取士,不以体用为本,而尚其声律浮华之词,是以风俗偷薄。臣师瑗当宝元、明道之间,尤病其失,遂明体用之学以授诸生今学者明夫圣人体用以为政教之本,皆臣师之功也。”这种经世济用的思想,在宋代是开一代风气的。它不仅受到朝廷的重视,而且改变了人们的思维习惯和思想方法。
由胡瑗等人开山的宋学,重实际、讲实用、务实效,以“内圣外王之道”为最高理想。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五经便成为思想文化的经典,也成为培育人才的基本教材,儒生们必须皓首穷经。然而文字由大篆到小篆,又从秦篆到汉隶,尤其是经秦火,古代经文亡逸颇多,幸存下来的或经口述或从一些民间版本收集而来,所以相当不可靠,经师们不得不首先从辑补、校正、训释方面入手整理经文,这便形成了汉学训诂的独特研究方法,也形成了一整套儒学家法。汉学在经文的考辨方面是发挥过较大作用的,但其末流所及,墨守师说,故步自封,特别是章句梳理爬通极其繁杂琐碎,有的一二字经文便有三五万言之注疏,以致有白首不能通一经之说。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曾提到司马谈的评说:“博而寡要,劳而少功。”这话可谓切中要害。这一现象一直延续到唐代,唐代的孔颖达还写过非常烦琐的五经正义。但是唐之后便难接遗绪。宋学应运而生。
宋学发义理之学革新汉学,它不像汉儒治经从章句训诂等细微处入手,而是从经的要旨、大义、义理之所在,亦即从本质上、整体上着眼,探索经典的本来意义,达到通经的目的。而且,宋学不是就经治经、就经论经,不以儒经为教条,它一开始便与范仲淹和王安石的改革结合在一起,其经世致用的理想不再托诸空言,而是强调对社会生活的改善。学术史上也有人把北宋的宋学与南宋的理学混为一谈,以理学代替宋学,比如把胡瑗等人的学术思想仅仅作为理学的一个来源。实际上胡瑗的思想尽管与理学有关,但差异还是很大的。而北宋的其他几家像荆公学派、温公学派、蜀学派等,尽管政治主张不一,但其求真务实的一面却具共同特征。它们之间的差异同它们与理学的差异倒小得多。宋学确实是理学的渊源,但理学之于宋学在性质上有较大的蜕变。其最大差别是社会实践性又一次丧失,但未转回到文章训诂上去,而是变为“道德性命”学说,非常强调个人的道德修养,理学家的作为基本上限于著书立说。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有些学者把理学归之于宋学的一个支流也嫌不恰当,非常容易犯逻辑叙述错误。所以我以为,宋学归宋学,理学是理学。理学之大行其道在元明清时期。当然那是变态的理学。
汉学向宋学转换,不是简单的学术更替,而与两宋社会历史的演变息息相关。由秦汉到唐代,中国社会的性质是贵族封建制。这种制度由宗法关系来维系。尽管中央集权有限,但皇帝把土地采邑分封给各级贵族,由他们管理一方,整个国家在分权中得以控制。宋代代之以官僚士族为主体的租佃制,中央高度集权,地域分封权不再存在。这个时候,国家治理得好坏,全在中央的调度。社会的整个面目全部暴露在最高统治者面前,中央直接面对社会各方面的具体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一种治国方略、一种思想准则。这种思想形态不能像汉唐那样仅仅可以用来进行政治教化,或者仅仅被视为文化贡品,而必须在具体事务中能起到实际用处。宋学就是在这一社会需要中应运而生的。不太恰当地套用今天的话来说,宋学就是一门“经验科学”。非但王安石、司马光、苏轼等人的“经验主义”倾向很重,即便理学的鼻祖“二程”,也是从社会伦理关系现象的观察中来发展学术的。这一点南宋的理学有所淡化,但较之于宋后的理学,朱熹们还是显得相当务实的。所以宋学精神是相当可贵的
理学为谁用
南宋孝宗淳熙九年1182年,朱熹弹劾台州知州唐与正。与此案有关的还有官妓严蕊。宋人周密在齐东野语中曾对严蕊的才华和品格大加赞扬,寄以同情。明人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中有一篇硬勘案大儒争闲气甘受刑侠女著芳名,对此事又进行了文学渲染,使朱熹遭人非议。
此案经过大体如此:淳熙八年1181年八月,朱熹任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次年七月中旬,他在巡视中发现许多台州饥民外流,经查是知州唐与正荒年违法限期催税所致。他便于七月十九日至九月上旬,先后六次给孝宗上奏状弹劾唐与正。但当时的左相王淮与唐与正是婺州今浙江金华同乡,而且还是姻亲,便将朱熹的前三次奏状“匿不以闻”。朱熹等待二旬未见答复,便弹劾愈力。王淮见纸包不住火,便歪曲事实,说朱、唐之争是朱程与苏唐学术之争,即我们在大人物的小脾气中将要谈到的二程与苏轼的洛蜀党争的继续。孝宗因此并未理会。后来上到第六状,孝宗看有据有理,便罢去唐与正江西提刑的新任。唐与正在朱熹巡视台州时刚被升任此官,还未离台州去上任。孝宗将此任改授朱熹,朱熹压力很大,加以谢绝,并于九月二十日自请弃官归家。他于十一月上奏说,我奏劾的赃吏,同党星罗棋布,并担当要职。自从这个案子发觉以来,大到宰相斡旋于其上,下面又有各种人为之奔走,蔽皇上之日月之明真是不好呀。我只得无奈就闲,可能会少惹点是非。王淮一伙仍不放过他,又每每在皇上面前攻击朱熹借道学欺名盗世,并建议“摈弃勿用”。孝宗果然不再重用朱熹。
唐与正之罪经朱熹查实的有:在连年荒旱之时,擅自将夏税收缴限期提前两月,收税时高价折钱,乱设名目和税卡;由公使库支钱中饱私囊,用官钱私设印染、酿酒、印刷铺,牟取私利;蓄养伪造纸币官会即官府发行的“会子”的囚犯,为其制造假钞;嫖宿娼妓,与严蕊相通纳贿,还准备将其送回婺州别宅。严蕊并非志节坚贞的才女,资以称颂为才的诗词也非其所作。唐与正事发,不过被免了江西提刑的任命,并没有被进一步追究,伪造官会的罪犯也被释放。
朱熹此番所受打击不小,他“退而奉祠,杜门不出”。而朱熹最大的悲哀恐怕是其哲学在其中的失败。朱熹之哲学,千言万语讲世界之根本“理”,最终落实为治国平天下之道。他说,古今之英雄豪杰,都是因为顺了这个“理”即“居敬穷理”才建立成就。要知这个“理”,必须“格物致知”。这里“格”是至的意思,“物”是事的意思。要格物致知,“圣人千言万语,只是教人存天理,灭人欲”朱子语类卷一二。唐与正之操行,于道德方面来说,与“存天理,灭人欲”是完全反向而行的,所以朱熹对之深恶痛绝。他以“正心术以立纪纲”为己任,曾向孝宗皇帝说:愿陛下自今以往,一念之发生,必须谨慎审察,是天理呢还是人欲。如果合于理就加以发扬,如果是人欲就加以克制。“存天理,灭人欲”于后世有相当不好的名声,但是朱熹的原意是叫人节欲奉公,并非全用来束缚老百姓,而对官僚乃至皇帝都有同样的要求。这也正是朱熹之主张在当世为权臣所反对的原因。宁宗庆元元年1195年,外戚韩侂胄专政,大兴“伪学之禁”,还有人上书乞斩朱熹,可见朱熹思想的价值取向。
宋史评价说,朱熹做学问博求经传,后来遍交当时的有识之士。李侗从学于罗从彦,罗从彦从学于杨时,杨时又从学于二程,朱熹不远数百里,徒步去向李侗求教。他说自己是续二程之真传。有人说,自周朝以来,以传道为大任者不过几人。而确实能将这个道发扬光大的,只有一二人。孔子以后是曾子、子思,到孟子那里才得以振兴。孟子以后有周敦颐、二程、张载继其绝学,而朱熹才集大成。在学问家眼中,朱熹之思想非同小可。非同小可又怎么样它连个人赃俱在的小官唐与正,甚至伪造官会的骗子都治不了。这里面有个问题,即政治思想之为谁所用。
理学之为朱熹所用,或一切正人君子所用,则其不仅用以教化百姓,也用以匡正官僚、皇上之操守。但在官僚体制和皇上面前,理学算个什么东西他们依然我行我素。一旦换个立场,由皇上来操纵这理学,情形就大不一样了。孝宗而后的理宗,忽然发现程朱理学是个好东西,可以化为政治纲领控制天下,便大加提倡,作为驯服百姓的工具。这个奥秘,后来的君主也心领神会。明清之际,朱熹的著作被当做范本和教条来宣传,成为毒害社会的鸦片抑或杀人不见血的刀子,这离朱子思想的原旨已相差十万八千里了。朱子之“天理”未存,而皇帝和士大夫们的“人欲”倒扩大了许多。统治集团在以朱熹思想御人的同时,大大积累了强权统治的经验。这更是朱熹所始料不及的。
设若理学为人民所用,“存天理,灭人欲”或可不提,而以朱熹之道德精神来要求天下,包括规范统治者,仍不失有可取之处。可惜这是很难的。早在淳熙七年1180年四月,朱熹曾上书批评朝政的腐败,要求孝宗正君心、立纪纲、亲贤臣、远小人。孝宗大怒道:“这是骂我要亡国”第二年朱熹又上奏,批评孝宗用人失误,朝廷体统尽失,当“正心诚意”,孝宗更是不快。因唐与正案罢官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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