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方希也觉得叶垂这么做太冒险了:“漫画虽然我看起来很好看,可是为了漫画专门买下一个杂志社,这这玩的也太大了吧”
“玩的大吗”叶垂自信的笑了起来,“越大才越好,富贵险中求嘛,我想好了,就买下这家杂志社,然后让这本杂志变成一本专业的漫画杂志”
“那你为什么不自己开办一本杂志啊”方楠有些奇怪的问,“这天王杂志虽然现在不行了,但毕竟是老字号,我怕将这本杂志直接买下来不会太便宜。”
“自己开办杂志当然可以了,但要处理的问题太多。”叶垂摇了摇头。
刚才他已经简单调查了一下,杂志发行的门道很多。
首先要在华夏文化局这里走不少程序,还要联络印刷厂,最后杂志的销售渠道也需要不少人脉。
而这些东西对于天王杂志来说都是现成的。
叶垂最看重的,就是天王杂志拥有完善的印刷和销售渠道
况且这杂志社即将倒闭了,贵又能贵到哪里去
叶垂有信心,漫画绝对可以赚钱。
除了漫画可以赚钱外,叶垂更看重的还在于漫画跟游戏的联动效应,成功的漫画一般都有改编的游戏,漫画粉丝也有很多会不会吝啬在游戏方面花钱。
另一个世界内的火影忍者、海贼王、龙珠等经典漫,在游戏改编也都是大赚了一笔的。
其实叶垂一开始让方希画龙珠纯粹就是心中一动想到的想法,并没有打算在这方面怎么花费精力。
可现在,发现龙珠竟然连刊登都不可以,还有连环画周刊的那句退稿信“我们杂志社不刊登垃圾”
这让叶垂愤怒了。
他决定在漫画这一个行业内大搞特稿一番
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叶垂,明白连环画早晚是要遭受淘汰的,而漫画在世界各地都将成长为一个了不起的产业。
既然下定了这个决心,叶垂便不拖拉,直接就按照查到的信息,拨通了天王杂志编辑室内的通讯申请。
这申请足足过去了半分钟才被接通。
“喂,找哪位”一个有些懒散的呼昏昏欲睡的声音问道,这杂志即将破产倒闭,工作人员也都跟着毫无精神。
“我想要找陈永年先生。”叶垂开口问道,这个陈永年就是现如今天王杂志的老板,刚才叶垂看到他有意出售杂志的新闻,知道了他的名字。
“你找我们老板”那个无精打采的声音说道,“老板现在不在杂志社这边,你晚点再打过来吧。”
这么说着,另一边就要挂断电话。
“可以告诉我你们老板的联系方式吗”叶垂急忙说道。
“没有”那个声音已经有些不耐烦了,“你有事赶紧说事,没事我就结束通讯了。”
叶垂有些火大,等把这杂志社买下来之后首先就要把接电话的这家伙给开了,他平静了一下心情,然后才继续说道:“我想要买下你们杂志社。”
那个无精打采的声音突然就精神了起来:“你想要买下我们杂志社我我这就告诉你我们老板的联系方式。”
“不用了”叶垂冷声说,“等会让他给我联系吧。”
说完叶垂就直接结束通讯,其实他心中倒也不是多么不爽,但是买卖这种事情,把握先机气势还是很重要的。
主动联系对方跟对方巴巴的过来联系你,这性质就是不同的。
叶垂结束了通讯之后,方楠跟方希还是觉得叶垂这么做太冲动了,这也太干脆利落了。
方希有些忐忑的问道:“叉哥,你真打算打造一本专门出版漫画的杂志可是可是就算真的可以,现在我们手中也就只有一个龙珠啊,就这三十页也不足够弄成一本杂志啊。”
“这个容易,我之前不是跟你说了吗,你认识不少画画的人,让他们给我打工,我一张一百块的买他们的画,分镜稿我来画。”叶垂回答道。
他心中记得漫画的情节,画出分镜稿自然十分容易,龙珠第一话的三十页,他画出分镜稿也不过一个小时而已。
叶垂已经想好,杂志前期只需要连载五本漫画凑够上百页就可以了,分镜稿他来搞定,顺便再培养一下漫画人才,等到时候他只需要提供一下漫画创意跟故事情节,剩下的事情交给其他人去做。
“锤锤你真打算玩这么大”听到叶垂果断的话,方楠有些赞叹的说,“可这是周刊,你能想出那么多的故事吗”
“这个没事。”叶垂轻松笑道,搬出自己的最佳借口,“我不是瘫痪了半年么,平时闲着没事就胡思乱想了。”
说到要刊登的五本漫画,叶垂心中已经有了眉目。
龙珠是一个,然后是灌篮高手,幽游白书,这是日本少年漫九十年代黄金时期的三大巨头。
叶垂记得看到过一条新闻,当初这三本漫画同时连载时,少年ju这本杂志的销量达到了惊人的四百多万册
而当这几部漫画接连完结之后,销量立刻就缩水到了两百多万册。
这三部漫画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当然,叶垂并没有打算只搬出日漫来,反正这个世界漫画还没有出现,地域风格也不用考虑,除了这三部漫画外,港漫风云一定要上的。
步惊云跟聂风的故事偏向传统的华夏风格,肯定可以引起共鸣。
第五部的话就连载蝙蝠侠好了。
虽然蝙蝠侠的漫画他没有看过,但电影版叶垂却是看了不少遍的,直接把电影中的故事改造成漫画应该没问题。
而选择蝙蝠侠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叶垂想到了蝙蝠侠改编的游戏也是十分出色。
这么一来,这漫画杂志绝对是妥妥的啊。
叶垂自己都已经开始期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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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章49街机设备
没过多久,叶垂就接到了一个通讯申请,来自天王杂志社现如今的老板,叫陈永年。
听说叶垂想要买下杂志社,他十分高兴。
这杂志他已经决定直接关闭了,有人肯接手高兴还来不及,价钱自然也好商量。
叶垂在便携式光脑中跟他一番商谈,就商定了定价一万块。
在这个世界做生意十分快捷,网络律师事务所的存在让所有的网上交易都变得十分便捷,杂志社转让的工作更是十分简单,签订了一份电子协议之后,这家天王杂志的所有权就彻底归叶垂所有的了。
至于价钱问题,叶垂已经调查过,在这个世界就算是想要开设一家新的杂志,走各种程序购买杂志出版书号等等,加到一起怎么也要两三万。
一万块就将天王杂志的所有权买下来,算是相当合算了。
更何况,这家杂志社还跟一些印刷厂等有长久合作关系,等杂志正式开始印刷出版,一切轻车熟路。
当然,叶垂觉得合算,但是其他人就不怎么觉得了。
就比如简凡来说,这货就在心里讽刺:“只为了那个什么漫画竟然就玩的这么大,直接买下一家杂志社一万块还觉得占了便宜真是笑话,也不看看天王杂志已经没落到什么地步了,这名号买下来有个毛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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