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欢姐所说的“最后的机会”,是指元墨手里那截阿九题诗的衣袖。
卫子越不止一次想请元墨转让,并在昨晚开出了一百两黄金的价码,欢姐险些当场晕倒,元墨也快神魂出窍,但还是冷静地拒绝了。
“你鬼上身啦?被人下降头了?中蛊啦?”卫子越走后,欢姐又气又急,“那是一百两黄金啊!黄金啊!够咱们撑好几年的了!”
岂止是撑好几年呢?这笔巨款只要运用得当,比如再找到才貌双绝的新人,那就可以将拯救红馆于危难之中,重新给大家找一条活路!
道理元墨哪里会不懂?
可是!
这截衣袖上的诗是谁的?是姜家家主啊!
尊贵的家主不知是忙得腾不出手收拾她,还是忘记了她这一号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反正眼下还没有来对付她,尚算安全。可是,如果他知道她把他男扮女装时的题诗卖给了别人……
——她的每一根骨头都会被拆开来下油锅炸至金黄酥脆吧!
昨晚卫子越已经来红馆,并且和阿九告过别了,即坐在青壁下睹物思人,直到天色微明才离去,没想到此时又出现在了他的老位置上。
“卫兄不是今日起程吗?”元墨讶然问。
“往扬州走的是水路,船过平江,忽然看到红馆,便上来看看。”
一夜没睡,卫子越脸色有些苍白,眼下也有明显的青黑,望着青壁,长叹一声,“此去真不知何日才能再见了……”
比起第一次来红馆的时候,卫子越明显瘦了许多。原本面如冠玉,有一股轩昂之气,谁也不放在眼里,现在平添三分憔悴,倒显得成熟了几分。
想来卫公子金榜题名,本来只是想在乐坊结识几位红颜知已,给人生留下一段精彩的记忆,结果没曾想到,一见阿九误终身,心都碎了。
“情”这个东西十分神奇,元墨请教过许多人,答案各不相同。
欢姐说:“那就是男欢女爱的借口,男人想女人,女人想男人,就叫做‘情’。”
红姑则说:“呸,都是骗人的,就跟醉酒一样,都是自己骗自己。”
云姨说:“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元墨不懂。齐叔解释:“水有千千万万,但除了沧海的,别的都不是水。云有千千万万,但除了巫山的,谁也不是云。人也有千千万万,但除了那一个,旁的都不对。”
元墨更不懂了。
后来,她长大了,懂得更多了,看得也更多了,大约明白情是怎么回事了。
那就是:忽然有一天,王八绿豆彼此看对了眼,我觉得你最英俊,你觉得我最美丽,两人便乐淘淘甜甜蜜蜜去也。又忽然有一天,相对一看,发现对方王八还是王八,绿豆还是绿豆,便从此不喜,相忘于江湖。
所以她真想告诉卫子越,你其实是幸福的,因为你永远没有机会发现对方是只王八。
她编的那个故事,卫子越信得死心塌地。阿九是不属于凡尘的龙女,对他来说是莫大的安慰,因为龙女注定得不到的。
这是红馆唯一的贵客,姑娘们轮流献殷殷,希望能哄得他欢心,他却谁也不要,倒是和元墨还聊得来——不聊别的,专聊阿九。
这个话题对元墨来说相当痛苦,搜肝沥胆地回忆那位家主大人平日里的喜好,越回忆越觉得毛骨悚然,其实明明有那么多不对的地方,她却全都视若无睹,执迷不悟。
阿九的衣领一直扣到脖颈。
阿九没有耳洞。
阿九那么高。
阿九身上没有一丝女人的柔媚。
阿九那高高在上的眼神。
阿九那习惯了支使他人的语气。
元墨一杯接着一杯,和卫子越一起借酒浇愁,两个人都喝得半醉。
欢姐借着添酒的机会,再三给元墨使眼色,最后还拧了元墨一把。
这一把把元墨拧醒了,道:“卫兄,时候不早了,让官船久等不好吧?”
卫子越摇摇头,口齿含糊:“官船才三间舱室,却要挤五六个人,我不耐烦坐,我坐我自家的船。”
元墨心说难怪了,官船走与停皆有时辰,哪能想上哪儿就上哪儿?
“我有两层舱室,十几个房间,来的时候我想,素闻平京美人众多,待到我衣锦还乡之日,我就带它个七八个美人回去,何等逍遥快活……可谁知道……”他一脸凄然。
“卫兄别这么说,京中美人如云呐。”元墨忙安慰他,“单是我红馆这些个就不坏,要不要我叫她们来陪你……”
卫子越忽然抬头,打断她的话:“阿九是不是死了?”
他的眼睛里血丝,吐字异常清晰,元墨看着他道:“不,阿九是龙女,她回到东海去了。”
卫子越笑了,笑得凄然,他拎起酒壶,摇摇晃晃走向青壁,“阿九,阿九,你在天上可还好?我何其有幸,这一世遇上你,又何其不幸,偏偏遇上你……”
笑到最后,颓然蹲下,抱头痛哭。
元墨看他哭得这样伤心,就做了一件让自己后悔莫及的事情。
——回屋把那截衣袖翻了出来,扔在卫子越面前。
卫子越捡起来,先惊,后怒:“元二!你怎么敢这样对待阿九的遗物?”
“你捡到了,就归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