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练这种事,就算史蒂芬是球队的老大,也不能这么要求队友们,球队可以组织训练,但是也得考虑到球员们的反应,而且训练这种事,如果不是自觉自愿的,你就是训练也只是支差应付,没有什么效果。
一天的训练时间很快过去了,晚餐史蒂芬跟库帕德没有在酒店解决,而是去外面找了一家中餐餐馆,想到自已要在这里至少待上四年的时间,史蒂芬就想把自已家的中餐馆搬过来,不过想想在那边发展的挺好,正处于上升期,搬过来有点可惜,不过开个分店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就是现在还不到时候。
到了第二天,上午训练,下午休息,晚上就是跟犹它爵士队的比赛了,虽然连续两个主场比赛都失败了,但是钥匙球馆依然保持着较高的上座率,并没有受到失败的影响,球迷们也知道球队变动过大,现在正是磨合的时候。
就在这种期待中,超音速队跟爵士队的比赛开始了,库帕德跳球轻松战胜了奥库,但是球却落到了德隆威廉姆斯的手里,轻小灵便的沃特森在冲刺速度上,竟然不如身形比他大好几圈的德隆威廉姆斯。
德隆威廉姆斯跟卡洛斯布泽尔做了一个挡拆之后,球就来到了布泽尔的手里,可是没等布泽尔出手呢,史蒂芬就来到了他的面前,他一抬手,史蒂芬就来到了空中,将球路挡的严严实实,不过布泽尔做为一个二轮,能够拿到千万以上的合同,能力确实不是白给的,在动作已经做到位的情况下,还能做出调整,收手后重新出手。
史蒂芬落地后重新起跳已经晚了,但是史蒂芬尽力伸展的前臂还是干扰到了布泽尔的出手,球落在了篮框的边上,然后跳到了篮框的外面,库帕德跟奥库在较着劲,篮板球被威尔考克斯抢了下来。
史蒂芬拿到球后就发动快攻,可是德隆威廉姆斯已经挡在了他的前面,做为同年的新秀,德隆威廉姆斯对史蒂芬的了解也算是非常清楚了,史蒂芬只好打消快攻的打算,一步一步落入阵地。
第四百一十四章难缠的爵士
爵士队是一支非常有特点的球队,从斯隆自一九八六年执教以来,一直打着一成不变的挡拆,马龙和斯托克顿先后退役后,斯隆以基里连科为核心,短暂地打过整体篮球的战术,但是在收获了布泽尔和德隆威廉姆斯之后,又重拾了以往的战术。
虽然布泽尔和德隆威廉姆斯两个人的配合还没有达到当年马龙和斯托克顿的水平,但是爵士队已经露出了欣欣向荣的一面,上赛季半决赛中差一点掀翻了火箭队就是例子,如果不是败在了天赋不足上,跟马刺队打西部决赛的就是爵士队。
挡拆战术是一个非常普通且普遍的战术,全联盟几乎所有的球队都在打,包括马刺队在内,但是为什么一提起挡拆,就会想起爵士队呢,一是因为爵士队近二十年来,一直坚持挡拆战术的打法,另一个就是他们对挡拆战术的使用最频繁,理解也最深刻。
挡拆一般由一名内线大个和一名外线后卫来完成,后卫向篮下突破,里面的大个子提上来替他挡下防守球员,这就是“挡”,挡了之后,就形成了错位,外线后卫面对对方的内线大个,而已方的内线大个挡住了对方的小个子后卫。
这个时候持球的外线后卫,可以根据情况自已直接投篮或突破上篮,比如托尼帕克的大多数出手都是这种情况,如果说他的进攻无法完成的话,可以把球传给外面的内线大个子,由内线大个在对手的后卫头上投篮,这就要求他有一手中距离投篮的能力,这就是“拆”。
虽然看起来是很简单的两步,但是中间的选择实的是太多了,后卫可以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点采取任何方式的进攻手段,而传给内线大个球员之后,大个球员也可以根据形势和防守,自已投篮或向篮下进攻,或者再把球回传过去。
球在他们两个人任何一个人的手上时,都可以把球传给不参与挡拆的其它队友,马刺队打的就是这样的战术,邓肯提到高位挡拆,而不象一般的挡拆那样只是在中间的位置,托尼帕克的第一选择通常都是把球拆给邓肯,然后由邓肯来决定如何进攻。
所以说一个很简单的挡拆战术,但是根据参与球员能力和技术特点的不同,决定了挡拆的质量完成的如何,好的挡拆可以一举撕开对手的防守,而打的不好的话,挡拆也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还有一点就是,再好的战术执行战术的还是球员,纸面上的战术再怎么完美无缺,也是需要球员去执行的,所以决定战术效果的,还有执行力这个因素,马刺队在战术层次上表现为什么那么好,波波维奇的奇思妙想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就是执行力。
到了超音速队之后,在队内的战术合练之中,史蒂芬才发现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比起马刺队,超音速队的战术招待力简直就是一个渣,除了自已、杜兰特和沃特森三个人外,库帕德是在自已的监督下不敢不做,其它的球员,就连威尔考克斯在内,都没有拿卡莱西莫的战术当回事,每次都是在应付。
很多时候进攻和传球的时机都是一闪而逝,战术再好,你总是慢半拍,再好的战术也没有用,卡莱西莫的战术不能说不好,但是执行力不到,战术再好也没用,有的会以忘了或没看到为借口,有的球员甚至根本不去记那些复杂的战术,到了场上完全以自已的想法去打,最后卡莱西莫只好减少战术的层次,把战术的范围缩小,不然的话战术根本无法执行下去。
论起球队的战术执行力,马刺队和爵士队可以并称联盟之最,波波维奇靠的是他跟邓肯之间的那水乳交融的良好关系,以及每个球员都是他自已挑来的,品性和特点他都非常清楚,邓肯是他和球员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有邓肯带头以身作则,没有那个球员敢于违背他的命令,挑战他的权威。
而史蒂芬眼前的爵士队,他的执行力靠的就是斯隆在球队执教十几年养成权威和不可动摇的地位,有的球员核心球员可以挑衅主教练的权威,让管理层更换教练,在马刺和爵士两队,没有球员敢这么做。
落入阵地之后,基里连科就死死地缠上了史蒂芬,相比起其它以防守见长的球员来,他并不是太擅长贴身防守,他是协防、补防和盖帽的高手,但不意味着他的贴身防守功力就差了,而且他的身高、力量和弹跳这三者结合的非常好,面对这个绰号叫“ak47”的家伙,史蒂芬并没有硬来,晃了几下看到没有晃动,就把球传给了库帕德,然后兜了一个大圈,向篮下机动。
论起绝对速度,基里连科就跟史蒂芬差了一点,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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