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文斯微微眯起眼睛,没有立刻反驳。
冷兆峰和邓安平敏感地闻到了硝烟味,一个拉着一个岔开了话题,这种场合可不宜发生冲突,真有什么不可调节的矛盾一会找个休息室两人打一架也好,他们还能旁观。反正冷兆峰和邓安平都知道以温存的身手估计不会吃亏。
埃文斯眼神冷了一会有恢复到之前笑意满满的样子,“温先生说得也不算错,只是可惜了明楼的一往情深。对了,我听说温先生好像准备弄一个工作室,专门修改剧本是么不知道我有么有荣幸投资”
温存眼角一挑,没想到这人的消息这么灵通。他确实准备弄个工作室,但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目前已经选定了文鼎区富盈大厦二十一层。富盈大厦最难谈的就是消防问题,只要这么问题解决好了就可以准备开始。
一旁的冷兆峰和邓安平相视一眼,工作室的事情他们只知道一点,可埃文斯又是在怎么知道的
感觉接下来可能会谈到比较敏感的话题,两人先借口上卫生间离开了,只是在稍远一点的地方时刻注意着这边的情况。
温存弄这个工作是不是为了赚钱,只是想借助改剧本这个平台多接触更多优秀的作品,了解其他作者的思路和写作手法,这比直接拜读作品能学到的东西更多,因为最重要的是他能跟作者或者编剧一起讨论,毕竟没有人能比作者本人更了解自己的作品。
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温存觉得自己还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他从来没觉得自己写出了两部受欢迎的小说就怎么怎么样,就多厉害。尽管他的文字功底还不错,但更大程度上还是占了经历的便宜以及心态上的成长变化。
也更是因为这样他才更需要学习和进步。
当然这些还是扯远了,现在的重点是埃文斯对他的工作室有兴趣。
“很感谢埃文斯先生的欣赏,不过我资金上没有问题,而且工作室也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即便你投资了我也不能保证你的收益。再说这只是个人爱好而已,自己随便折腾折腾就差不多了。”
关于合作投资这种事,自己财力不够的时候找别人合作那叫融资,够的时候别人找你合作那就叫抢饭碗,或者别有所图。
虽然不知道埃文斯从什么途径知道温存要开工作室的事情,但肯定了解得不多,真正的核心内容除了温存外就只有雷宗冽、张青,左秋知道。埃文斯这么贸贸然就说要投资,他又不是人傻钱多,没了解怎么会这么轻易下手温存不用多想就可以直接拒绝。
作者闲话:
329扮猪吃老虎
埃文斯笑了笑,似乎早就料到温存会拒绝得这么干脆,面上倒是看不出一点失望来。
“温先生说的我完全能理解,其实我也不并不是为了赚钱,老实说一个zukor对于我来说已经足够,我也不是那种贪得无厌的人。这是为了文学做贡献么,难得有温先生这样不计较收益只为提升自己的文学水平的,我也很希望可以出一份力,到时候温先生要是写出了什么更加优秀的作品,我也会很高兴。当然我知道温先生并不缺钱,只是希望温先生能给我一个机会而已。”
说的真是情真意切啊感觉不答应的话就好过分好过分的说。但是
“抱歉,这只是我自己的一个小爱好,并不打算弄得那么复杂,况且这里面也有我老师的一些投入,他更加不希望有其他人或者企业集团掺和进来。当然我绝对能明白埃文斯先生是好意,只是还请体谅我老师的心情,老人家就是这个脾气。”
不好意思啊老师暂时先麻烦您做一下下挡箭牌这回您徒弟遇上厉害的了。温存保持着比较完美的微笑,并没有从那张脸上看出一丁点把老师当挡箭牌的愧疚感。脸皮练得也越来越厚了
埃文斯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僵硬,他原本以为温存会拿雷宗冽或者雷氏做挡箭牌,毕竟他们是那种关系,有什么应付不了的事情第一个想到的难道不是最亲近的人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他还知道应该怎么应对,毕竟雷氏的文化产业虽然做的一直不错但始终都是商业性质,跟真正的文化贡献关系不是特别密切,他也就有理由切入。
可温存居然搬出了他老师,这性质就又不一样了。埃文斯知道温存的老师就是享誉中外的著名文学大师左秋。如果工作室真的有左老一部分,那他确实不好插手。没有合适的名头就像古代造反没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一样,名不正言不顺。
其实埃文斯之所以想在工作室插一手就是为了进一步了解温存而已。就像他在来之前已经做过调查,知道温存身边好接近又比较够资格耳朵只有邓安平,所以他才会设计故意撞到邓安平。然后通过邓安平的引荐来认识温存。至少事实证明他这一步没有走错,他甚至连邓安平的性格都利用上了,这也是前期调查的结果。
他做了这么多为的什么只是一个人
埃文斯喜欢明楼很多年,是九年还是十年他也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反正记忆中就是很久很久,久到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已经浸到骨子里,只有削肉刮骨才有可能剔除。
小时候,七岁的埃文斯跟着母亲到多兰看望姨妈,他是混血儿,母亲是多兰人,父亲是爱时里亚人。多兰对于他来说不算特别陌生,以为每年他都会去看外婆。
那一天在姨妈家,中午家人午休,他跑出去玩,结果被歹徒绑架。当时他都吓蒙了,都忘了哭,是后来被关进仓库里才没完没了地哭出来,只是这附近好像没有人,他哭的嗓子都哑了也没有人来救他。
只不过他也不算太寂寞,在那个废弃仓库里,他看到了另外一个也被绑架到这里的男孩。也不知道这个男孩是什么时候被抓来的。男孩看起来跟他差不多大,或者比他大两三岁,但却比他稳重得多,就坐在距离他不远的地方,在一片漆黑之中也不吵不闹,看样子似乎一点也不害怕。
埃文斯还记得当时的自己有多么恐惧,但就是那个男孩那双镇定而冷漠的眼睛,无比清亮,让他不再那么绝望害怕,甚至有种他们有机会逃出去的感觉。
事实证明他的感觉很准,那个男孩挣脱了绳子,并且顺利带他逃了出来。
那时候他还很好奇为什么男孩能挣脱绳子,只不过刚逃出仓库的时候太紧张害怕只想赶紧跑得远远的,所以没有顾得上看。直到他们在好心路人的帮助下到了警察局,他才看到男孩的手上全是血,是真正的那种血肉模糊。
当时的埃文斯只有一个念头,如果是他的手伤成这样,那一定会疼死的。
这时候埃文斯才知道那个男孩是捡到了仓库里的一块碎玻璃,然后一直再用那块碎玻璃割绳子,就像很多电视里演得那样。
同样的,因为双手被绑在后面看不到,割到手也在所难免,再加上本来就是小孩子,伤到自己就更正常了。
埃文斯和那么警察一样感到震惊,震惊那个男孩居然可以忍受玻璃割手的疼痛面不改色地隔断绳子,毕竟如果他表现出一点疼痛的样子就一定会被绑匪发现。
特别是埃文斯,他跟男孩在一起待了那么久居然都没发现男孩一直再用玻璃割绳子。不过他能理解男孩为什么不告诉他,估计是怕他的反应让绑匪起疑,在男孩的眼中他应该就是个拖油瓶。
埃文斯一直问那个男孩叫什么名字,但男孩始终没说话。就像在仓库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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