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好在杜宇看了几眼,没有发现什么,又扬起马鞭,很快便远去了。
凫风初蕾注意到他所去的是西门一带——这个杜宇,莫非他整天东南西北到处乱窜乱找?
这么固执地找一个人,到底是要干什么呢?
彼时,已近傍晚。
川流不息的人群开始往家里走,繁华热闹的大街小巷慢慢地空了下来。
凫风初蕾慢慢地混迹在出走的人群之中,清晰地嗅到各家各户厨房里飘散出的各种香味:烤牛肉和烤羊肉的香味最是浓郁,也有蜀中最最传统的三足陶盉里散发出的各种食物混合的火锅的香味,当然,最广泛的还是刚刚收获晒干的新米的香味:米饭的清香从家家户户的蒸笼里散发出来,整个城市都遍布了温柔的烟火气。
这味道,比九黎广场更加干净,纯粹。
九黎广场也许更繁华更富庶,可是,空气中太多巴结讨好和小心翼翼的气味,反而不如这里的宁静安详,自由自在。
她置身其间,觉得很安全。
千里万里,还是故乡最好。
慢慢地出了城门。
彼时,残阳鲜血一般悬挂在城门上空。
她想,也许这是自己最后一次看到这城门上空的太阳了吧?
从此,再也不回金沙王城了?
她不知道。
也不敢去想。
这时候,她隐约有点体会杜宇的心思了——呆在一个熟悉的地方却漫无目的,这滋味,可真是不好受。
转身正要离去,忽然眼前一花,只见一白色身影风一般嚣张地掠过,竟然是一匹雪白的单峰骆驼,快如闪电从城门出来,径直往城西而去。
驼背上,一个一身金色华服的少年,竟然是小狼王。
她很是惊讶,小狼王竟然在金沙王城?
他从九黎跑来这里干什么?
城西,是金沙王城最繁华的商旅聚集地。
但见整齐的道路两岸开满了芙蓉花,花树后面,则是一栋一栋独立的奢华大院。
这些奢华大院都很新,是这几年才修建起来的,因为建筑师的别出心裁和高妙手艺,就更是气势恢宏,富丽堂皇。
不过,这太过的辉煌却和金沙王城的古老建筑有点格格不入。
如果说金沙王城的古老建筑群是一位优雅从容的贵族的话,那么,这一带的建筑群就更像是一位新晋的暴发户。
因为,那奢华得不像样的样子,真真恨不得到处镶金嵌银。
凫风初蕾看了两眼,立即明白,这些院子更接近于九黎广场的盛大和繁华。
很显然,各地的商旅歆羡九黎的奢华与繁荣,回到金沙王城之后,便利用手中的金子仿照九黎的模式修建了这些大院。
其中最最奢华的,正是雪白骆驼跑进去的大院子。
别的院子基本都是两层,唯有这栋院子是四层。
高高的尖顶上,有一圈银白色的东西,好像是一颗硕大的珍珠,又好像是一颗无名的宝石,在夕阳下散发出极其美丽的光芒。
大院的正中,也有一圈同样之地的银色石头。
最引人注目的是大门。
大门上一簇金色的光芒,竟然镶嵌了一圈货真价实的黄金。
凫风初蕾哑然失笑,这个小狼王,真是对黄金有一种深入骨子的痴情。
第588章心的变异1
只见他伸手开门,就连大门上的把手也是黄澄澄的,难道这家伙不担心路人将他门楣上的黄金都扣掉吗?
门一开,一个人匆匆迎上来,正是戎甲。
戎甲便装,可能是在蜀中待久了的缘故,他看起来已经有点像当地的土著了。
戎甲见了小狼王,立即道:“大王,事情都办完了吗?我们可以回去了吗?”
小狼王面有得色,随意挥舞了一下手里的鞭子,笑道:“人人都说天府之国金银堆积,永无饥荒,果然,我们才来几个月便赚了无数的金子。”
戎甲笑道:“有了这些金子,我们便可以回白狼国逍遥快活了。”
小狼王不以为然:“还回白狼国干什么?那蛮荒之地有什么好留恋的?满目荒芜,风一吹到处是黄沙,我对白狼国已经毫无兴趣了……”
“大王的意思是?”
小狼王笑道:“这天下,再也没有比金沙王城更好的地方了。这里又没有国王,没有管束,没有任何需要我们俯首称臣的地方。而且,鳖灵那老家伙又胆小怕事,对我恭敬得很,走遍天下只怕也找不到这么好的地方了,我打算长期定居这里了……”
戎甲显然并不这么想,相反,他脸上颇有不安之色:“可是,大王,这里终非久留之地啊,你难道忘记了我们原本的目的……”
“我们本来的目的也是为了赚钱!有钱哪里都一样。”
gu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