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陆建华的生意经(1 / 2)

陆建华一直很后悔,那天去带着母亲去唐家定亲的时候,被唐国良的追问弄懵了。

以至于唐思雅跑出去的时候他没追出去,结果唐思彤摔坏了脑子,唐思雅为了治好妹妹居然带着她去京都市。

这一走,两个人就再也见不到了。

陆建华想过唐思雅可能会遇到不好的事情,但是他打死都想不到,上辈子的唐思雅居然会被骗到歌舞厅当小姐,最后还惨死在野外。

陆建华虽然一直在部队里,但是世界的变化他很清楚,当他四十多岁出任务的时候牺牲重生回到了14岁那年,他发誓这辈子一定不会让唐思雅离开。

他要靠着自己重生的优势,给唐思雅和她妹妹、妈妈,还有他母亲最好的生活。

陆建华重生的时候正好赶上了他去部队的时候,有了上辈子的经验,在部队里比任何人都努力,四年时间他就当上了团长,比上辈子升职快多了!

他虽然一直在部队,但是写信比上辈子要频繁,而且没有像上辈子那样含蓄,而是直接说明自己对唐思雅的感情。

他们两人分隔两地,他只能靠着薄薄的信纸来传递自己的心意,希望唐思雅会被这份鸿雁传情感动了,更加喜欢他。

除了他们的感情升温比较快和他升职快之外,其他的事情并没有什么改变。

不过他了解后世的情况,所以利用自己休假的时间出去想法子赚钱。

他是军人假期有限,所以一开始他只能在部队最近的县城里做点生意。

他是大男人,没有女人细心,而且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让他去卖衣服等东西很难。

他刚到部队的时候是分到炊事班的,那时候他年纪小,身板单薄锻炼肯定跟不上,所以就让他去洗菜帮忙打下手,没想到居然把手艺练出来了。

他跟炊事班的班长很熟,送了两条烟和一瓶酒后,班长同意帮他的忙。帮什么忙?

陆建华厨艺不错,上辈子后来生活好点了,他又只需要供养母亲一个人,手里自然有点闲钱。

加上没找到唐思雅,心情烦闷的时候他就到部队附近的小镇去撸串。拿上几十串肉串,一口肉一口啤酒,心情慢慢的就好多了!

他所在的部队是在北方这边,这里的人高高大大的很喜欢吃肉。

所以陆建华想让班长在部队采购的时候,帮忙多进一些肉,猪肉牛肉羊肉、鸡心鸭胗等等这些,烤起来非常好吃!

班长挺喜欢陆建华的,只是帮忙多拿一点蔬菜和肉,陆建华又不是拿了东西不给钱,班长想了想就同意了!

就这样,每次陆建华都利用休假的时间,带着班长给自己拿的肉跑去县城卖烧烤。

他发现县城里有个好位置,那里是小学、中学和高中连着的,下课的时候人流量非常大,而且附近还有其他店铺,平时客人也不少。

就这样,陆建华通过烧烤赚到了第一桶金,那年他十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