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老管家笑了笑:那大概在这一点上你能和少爷达成共识。对他来说,就算肋骨断了,只要他还能走路的话,都算小伤。
说完后,老人叹了口气,无论发生什么,他的口气永远都是心平气和的:其实如果你知道的话,连报道这个新闻的电台都是韦恩企业的产业,女主持人甚至是福克斯当初亲手从纽约挖来的,因为她的所有政治观点都客观而正确。
她有多客观公正我已经见识到了,先生。作为企业的总裁特助,宋墨当然清楚韦恩企业在明面上到底涉及到了多少产业,如果我是韦恩企业的老板,他们都会被炒鱿鱼。
阿尔弗雷德笑道:但韦恩集团的老板是布鲁斯·韦恩。
他转身继续准备着给庄园主人的晚餐,一边道:媒体舆论被一个人完全控制是很可怕的一件事,如果少爷真的这么做了,那么他也真的变成了那群哥谭人民口中的独裁者。
所以他才会立志于把所有跟蝙蝠侠对着干的电台都买下来,用来维护蝙蝠侠法外之徒的形象。宋墨强忍住了在一个他尊敬的老人面前做出翻白眼这种不礼貌举动的冲动,而你们的解决方法,就是坐在原地什么也不干。
阿尔弗雷德依旧语气平静地道:其实你没有必要为这个愤怒,因为这对少爷来说没有任何影响。他从来不指望哥谭的人回馈给他什么,那些人追捧蝙蝠侠的时候他不会沾沾自喜,同样反对蝙蝠侠的时候他也不会有任何触动。这些对少爷来说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哥谭的公民不是傻子,他们或许有一部分会被舆论煽动,但等风波平静下来以后他们自然就会想明白的。我相信少爷保护的这些人能分清好坏。
宋墨没有说话。
阿尔弗雷德背对着宋墨:其实从某种角度来说,那些媒体好歹有一句话没有说错。老人耸了耸肩,连布鲁斯韦恩自己都从来没觉得蝙蝠侠是个好人。
宋墨很想说蝙蝠侠是不是个好人这点跟他没有关系,他也不在乎。这是一场稻草人专门策划用来针对蝙蝠侠的事件,但到头来好像不痛快的只有他一个。
青年看了一眼窗外,云层上的蝙蝠灯清晰得这个角度都能看见:那您自己呢?
老管家愣了一下:什么?
宋墨看向老管家:您从刚才起就一直在说布鲁斯韦恩的想法,那您自己的呢?
阿尔弗雷德顿住了,他似乎没想到宋墨会这么问,半晌后才回道。
我只会去做少爷想让我做的事情。
宋墨垂下眼帘:我知道了。
阿尔弗雷德听见身后青年的脚步声,他似乎又重新坐回了餐桌。没人再说话,电视也被关掉,整个餐厅都很安静,只剩下水龙头的水流声和青年咀嚼食物的声音。等十分钟,连咀嚼食物的声音都消失以后。
阿尔弗雷德转过身,意料之内地看到了空无一人的餐桌,桌上只剩下空的餐盘,精心准备的晚餐被吃得一点渣滓也没有剩下。
老管家忍不住笑了笑。
哥谭的夜晚永远不会迎来平静的那一天,蝙蝠灯像例行打卡一样定时亮起。不是每天都会发生类似于用二十个哥谭公民换一个小丑的事,但同样性质的案件,哪怕哥谭警局都已经经历了无数次。这意味着。
有人被救,就会有人牺牲。
有人对他感恩戴德,就会有人对他恨之入骨。
嘿,你们在干什么!
距离市政大厅最近的一个街区小巷,一个穿着灰色衬衫,手里提着颜料桶的小男孩出声试图制止一群在墙上涂鸦的混混。
而他的体型和身高让他的举动看起来并不具备任何威慑力。
哈,哪里钻出来的小孩?
那几个混混看着小孩,大声嘲笑,有人从钱包里掏出一张毛票丢给他:拿去买糖吃吧,别在这里妨碍大人做事。
毛票掉在小孩脚边,小孩往身后看了一眼。
他爸爸妈妈就在后面的餐厅里吃饭,如果这群人敢对他怎么样,他只要喊一声他爸爸就会马上冲出来把这群混混揍扁。
于是小孩底气十足道:你们不应该这么做。
为首的莫西干头朋克风混混就像听错了一样伸手掏了掏耳朵:我没有听错吧?他在说什么?
然后又自问自答道:是的,一个小孩,在这里义正言辞地挑衅我们?
小孩正色道:蝙蝠侠保护了很多人,有他在哥谭才像现在这么平安,你们不感谢他就算了,还要在墙上写他的坏话。
莫西干头更加夸张地大笑起来:滚回去喝你妈妈的奶吧,你这头小老鼠。还是说你妈妈根本没教过你多管闲事要怎么拼?
小孩皱了皱眉头:那你的妈妈应该也没有教过你谢谢该怎么拼。
莫西干头周围的混混们一阵哄笑:你被一个小孩子嘲笑了,莫西干。
莫西干头混混显然也没那么多耐心跟一个小孩好好说话,他丢掉手上的烟,从机车上站起来:在这片区敢这么跟我们飞车团说的话的人不多了,你是在找死吗?
小孩:我六岁的时候都已经不会起飞车团这样老派的名字了。
其他混混一愣,接着,都面色不善起来。哥谭从来没有尊老爱幼的这种传统,他们之前会跟这小孩说几句话也只是出于他们刚刚砸完蝙蝠侠雕像后的好心情,而现在
我应该替你妈妈教教你怎么在哥谭生存,小臭虫。
莫西干头按着指关节慢慢走上来,小巷子灯光昏暗,让他手上的花臂看起来狰狞吓人。
这不是小孩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了,他很冷静,深吸了一口气,正打算大声喊出他爸爸的名字的时候
四声惨叫。
四个混混不知道被击中了哪里,几乎当场就昏迷倒地。小孩听见小巷深处传来脚步声,有谁从阴影里走了出来。他先是看到了一双绿色的皮鞋,接着是条纹的紫色西装裤。
他很想说从他四岁起他就很少见过除了马戏团以外,正常人上街会穿绿色的皮鞋和紫色的西装裤了。但无论如何。
小孩抬头:谢谢您,先
他话说到一半,突然梗在喉咙里。
阴影底下的人走了出来,他不止穿着绿色的皮鞋和紫色的西服,还拿着一个鹰头手杖,化着一脸的小丑装。在哥谭,不会有人不熟悉他的名字。
Joker。
小孩眼睛蓦地睁大,脖子就像被人掐住了一样发不出声音,甚至喊不出他爸爸的名字。
啧啧啧。小丑停在原地,那双湛蓝色的眼睛看着小孩,心疼道,真是个小可怜,被这群混混吓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他说着,移动了一下手杖的位置,对准了其中一个混混的膝盖,很自然地往下一撑小孩发誓他听见了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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