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的第一桩怪事,其实不能算是“索魂恶梦”。
只不过这桩怪事最初并不是发生在我的身上,其源头甚至要追溯到我出生之前。
一直到后来我加入“超自然案件调查联盟”,回想起小时候经历过的这一段无法解释的事情,这才追本溯源,找到这件事的当事人,将这件事从头到尾详详细细了解清楚。
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当事人是我姨妈,因为她不愿受人打扰,所以我隐去她的名字,直接用“我姨妈”来称呼她。
我姨妈比我妈大五岁,嫁到了临南市郊一户姓杨的人家。
那个时候的临南市,还跟一个小县城差不多。
杨家所在的老榆村,还是地地道道的农村。
而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正是新农村大建设的时候,杨家挨着老榆村北边一座小山头,盖了三间红砖黑瓦的新房子。
当时跟杨家一同盖新房的,还有一户姓马的人家。
马家跟杨家好得跟一家人一样,所以盖新房子的时候,两家人不仅共用了一道隔墙,而且一圈大围墙,将两家人合在了一个院子里。
院子分前院跟后院,自然前院比较宽敞,后院比较狭窄。
在两家院子的左后角、亦即是靠着马家那一侧,有一株很古老的榆树。其树干虽然不是特别粗,但树皮极为粗糙。
据村里的老人说,这株老榆树至少有几百年的树龄,他们村子之所以取名老榆村,正是因为建村之始,这株老榆树就已经存在。
所以这株老榆树虽然长在我姨妈家院子后边,却既不属于我姨妈家、也不属于马家所有,而是村子里的公共财产。
后来我姨妈嫁到杨家,很赶巧的跟姓马的那家媳妇同时怀孕。
当时两家的大人就开玩笑说,现在实行计划生育,每家只能有一个孩子,干脆以后两家如果生下两个男孩儿,就让他们结拜兄弟。如果生下两个女孩儿,就让她们结拜姐妹。
但如果生下一个男孩儿一个女孩儿,就让他们结成夫妻。
后边这句话,其实是句玩笑话。
毕竟当时那个年代,已经提倡恋爱自由,早就没有了“指腹为婚”这种事。两家人其实是希望两个孩子不管男女,日后都能相亲相爱。
偏偏两家的孩子先后出世,我姨妈生了个男孩儿,马家媳妇还真生了个女孩儿。
所以两家的大人们私下开玩笑,仍把马家的女孩儿说成是我姨妈家的儿媳妇。
又偏偏马家的孩子养了不足三月,便发烧夭折。
而在我们这个地方,有一个古老的习俗,倘若哪一家未断奶的婴儿夭折,那就是这家人上辈子欠了什么“孽债”。
所以婴儿尸体绝不能正常安葬,只能用两种方式处理。
第一种,将婴儿尸体带进大山沟里丢掉,意思是丢得远远地,免得“孽债”重新上门。
第二种听起来有些残忍,但却是更好的一种方式,是要将婴儿尸体头下脚上埋在路口,让来往行人千踏万踩,由此既可消除这家人惹下的孽债,也可让婴儿恕清罪愆,下辈子能够长大成人。
婴儿的父亲马德成,当时也才二十几岁,一来不信这个邪,二来无论是将儿子的尸体丢到山沟里喂野兽,还是埋到路口让人踩,对他来说都很难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