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2 / 2)

5岁那年,他的父母离婚了。妈妈年轻时做演员,现在是时尚杂志的编辑,父亲是个不得志的恐怖片导演。两个人都眼高手低,怨天尤人,在生活的琐碎中越发水火不容,最终不可避免地走向了离婚。

要说这段失败的婚姻还有什么美好的产物的话,那就是白渐潇本人了。他完全继承了父亲母亲的优点,打小就可爱得一塌糊涂,不吵不闹像个软糯的白团子,乌溜溜的眼睛大大的,睫毛像洋娃娃一样又长又翘。

两岁他妈带他去试镜,白渐潇力克一群混血宝宝,得以在那个奶粉大牌的广告里上演了自己的处女秀。当然,这也有他比别人更能吃的因素在,别的宝宝都喝吐奶了,他还能美滋滋地咂着奶嘴,把自己喝成一个浑圆的奶球。

离婚后,他妈妈,也就是冯春采女士(这是白渐潇对她一直以来的称呼),致力于要把儿子培养为影视巨星,她以超绝的恒心和毅力投入这项活动,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彻底毁了白渐潇的童年。

6岁的时候,白渐潇从广告业踏入了影视业,出演了人生第一部电影。那是一部抗战题材的大片,需要一个小孩出演主角的童年时期,出场时间能有10分钟。

这个角色竞争激烈,照理说白渐潇绝对打不过那些关系户的孩子,不过看到了片场的环境后,那些关系户都知难而退了,唯有冯春采女士拍胸脯承诺:我儿子不怕吃苦,让他试试看,不满意您直说!

那是冬天,气温零下,在还原得十分逼真的战场上,6岁的白渐潇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单衣,跌跌撞撞地跑过人造血浆和尸体模型,炸弹爆炸的巨响在身后响起,他哭得嗓子都哑了,被绊了一跤跌在地上,爬起来继续跑,手心和膝盖都磨破了皮。

他演得太好了,因为那些恐惧和哭喊都是真的。当导演满意地喊了卡后,白渐潇看到周围的人都在对自己笑,妈妈也在笑,他不知所措地停止了哭泣,仿佛知道此时此刻眼泪是不合时宜的。

午休时间,他坐在道具大炮的炮筒上,身上裹着一件巨大的军大衣,抱着冒热气的搪瓷杯子,小口小口地喝水。不知道是因为感冒,还是被风刮的,小脸和鼻尖都红通通的,经过的大人都喜欢顺手捏一把他的脸。

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演员坐在他身边,神神秘秘地在他耳边说:我跟你说,下一幕就要演你妈妈被鬼子强.奸了,你知道什么叫强.奸吗?

白渐潇睁着大眼睛,摇了摇头。

少年一阵坏笑,在他耳边嘀咕了一阵,白渐潇气得大叫起来:你说谎!我妈妈没有!

少年道:谁说你亲妈了,我说的是剧本里你的妈妈,这是剧情需要懂不懂!

话未说完,他就被裹得像只毛熊的孩子一脑袋撞翻了。少年在雪地上摔了个狗啃屎,气得大嚷起来:你懂个屁!你亲妈就是个鸡!谁不知道为了把你塞进来,她陪制作人睡觉!她就是个鸡!

小孩坐在地上,大哭起来。剧组的人来来往往,没空理他,一个场务让他别哭了,大牌演员在午休,被吵醒了会不高兴的。

混迹在这些鱼龙混杂的剧组,远在青春期之前,白渐潇就知道很多性方面的知识了。不这个圈子盛产怪胎、天才、变态以及恋.童癖,多亏了解这些知识才懂得怎样保护自己反正冯春采女士是指望不上的。

成年的白渐潇在一旁冷冷地看着,像是一个闹剧的旁观者。这只是个幻境,并不是人生重来的机会。他现在有能力让镜子世界中的剧情变得不同,可是那根本改变不了什么。

他倒要看看,镜子把这些东西呈现在自己面前,到底想要干什么。

这一幕剧情很重要,导演把他抱在怀里,给他说戏,你要哭,但是不能哭出声,因为一出声敌人就听到了。你要很悲痛,就想象以后再也见不到爸爸妈妈了,那是什么样的悲痛?而且这个哭里还要带着仇恨,要咬牙切齿握紧拳头。哭完后,抹掉眼泪,从这个暗处走到黎明的曙光下,就成长了,就升华了。听明白了没有?

白渐潇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人的所有行为必有动机,都由理性与情感支配,我们只需要完全剖析他们的心理,就像切蛋糕一样,导演用餐刀把小蛋糕切成一块一块,用手指捏了一块凑到他嘴边,张嘴,啊

白渐潇努力从他怀里挣脱出来,说:我要上厕所,我憋不住了

导演仿佛没事人一样,笑着挥挥手,那你快去吧,回来继续给你讲。

白渐潇飞快地逃跑,其实他已经完全明白这些事情了。可他唯独想不通,那些明明一招手什么都有了,为什么非要和自己过不去呢?

成年的自己倒是可以解答这个问题。因为那些掌握权力的人就喜欢玩弄人心,让桀骜的人下跪,让骄傲的人认输,让抗拒的人服从,让自由的人恐惧。

而那样的下跪、认输、服从与恐惧,伴随了他的整个童年时代。

第54章惊蛰与一些过往

要说有没有什么收获,那就是白渐潇学会了察言观色。他习惯于分析人的动机,条分缕析地剥离出人的情感与欲望,一开始这不过是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过后来已经演变为了一种近乎病态的观察人类的习惯。

他把这种习惯隐藏得很好,直到那个男人回来。

在他15岁的某一天,冯春采女士神采飞扬地宣布道:潇潇,你爸爸打算跟我复婚了!

白渐潇嗯了一声,以表关我屁事。

现在冯春采女士是他的专属经纪人,她搬出了原来的房子,手里捏着大笔现金和股票,还捧着一个蒸蒸日上的宝贝儿子。

很多童星小时好看,小脸肉嘟嘟的怎么看怎么可爱,然而一旦长大,骨头的轮廓变得硬朗,很少能维持小时候的颜值。白渐潇正好相反,他骨相生得好,天生一副美人坯子,越长大越显帅,颜值增长稳中向好。

再加上他听话乖巧事儿少,吃苦耐劳不喊累,不火简直天理难容。

冯春采女士打了个漂亮的翻身仗,离婚十年,她凭着儿子一路高升,而丈夫却一如往日地失意落魄,浑浑噩噩,约她出来的时候身上的西服都是十年多前置办的,褶子多得熨也熨不平,散发着一股樟脑味。

白渐潇跟阔别已久的爸爸吃了顿饭,回来开始写日记:

冯春采女士今天喜气洋洋,打扮得像只飞上枝头的火鸡,因为在与白赫先生长达十年的拉锯战中取得了胜利。这不是阶段性胜利,而是最终胜利。本下金蛋的母鸡就是她的胜利果实。冯春采女士一顿饭补了三次妆,试图遮住脸上的皱纹,她已经不再年轻了。冯春采女士对白赫先生的爱,比对他的恨还要持久,因为白赫先生的落魄,这爱火燃烧得更加旺盛,恨不得踩着青春的尾巴,再给我造个弟弟妹妹

白渐潇看着青春期的自己写日记,忍不住想笑,这种煞有介事地阴阳怪气的笔调,也不知道是跟谁学来的。

日记的后半段是这样的:白赫先生,仔细看来,很像一条狗。因为多年的吸烟喝酒与愤世妒俗,他身上洋溢着一股自生自灭的味道。他并不真的爱冯春采女士,从来都不爱,他只爱他自己。他回来是为了利用我,挽救他中道崩殂的导演事业。他看我的眼神,比看我妈都热烈。这么多年我与冯春采女士达成的生态平衡,就要被这个外来入侵物种毁灭了。

原来自己讨厌亲爹,从这么早就开始了,白渐潇忍不住摸了摸自己头,真是个敏锐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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