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王他要走花路 完结+番外》TXT全集下载_15(2 / 2)

容诺当他认错人,礼貌地和他点了下头,没继续理他。

来到待客室,饶玄大大咧咧地躺在沙发上,手臂搁在额头,注视天花板发呆。

“你果然在这里。”

饶玄挪了挪眼珠子,看向站在门口的说话人:“你没在练习?”

“刚录完歌,听老姜说你在这里,就过来了。”容诺走进来,把手中的小盆栽放在茶几上,“送你的。”

“这什么东西?”饶玄坐起来,捧起茶几上的小盆栽。

小盆栽的花盆精巧圆滚,样子十分可爱。盆内一根细瘦的枝干,直往上攀,张扬出纤细的小枝,荫荫绿叶中,长了一颗小指头大小的红豆。

也只长了这么一颗与世无争的红豆。

“我用我一整个宇宙换来的。”容诺说。

“啊?”饶玄没听懂。

“歌词啊。”容诺给他解释,“一整个宇宙,换一颗红豆。这是一首歌的歌词。”

饶玄笑了出来,上手捏他的脸:“你是海佑假扮的吗?”

“为什么突然提海佑?”

“他就喜欢时不时冒这种土味情话。”

“不是他教的。”容诺可能被他捏习惯了,并不反抗,任他的手在自己脸上揉搓。

捏舒服了,饶玄收回手,看着绿叶中那颗红豆:“谢谢,我会好好照顾它的。”指尖拨弄了一下绿叶,“让它变出无数个宇宙。”

第47章一个死鬼吞噬掉的灵魂

鹰承山道观向来香火鼎盛,游客络绎不绝。要想挑个人流稀少的时候来,还得等到太阳落山,道观闭门之后。

简流特意选在傍晚时刻来这里,特意穿得密不透风——口罩、鸭舌帽、连衫帽、墨镜齐全装备上,依然有眼尖的游客,多看了他两眼,就捂起嘴喊:“简流!简流!”眼睛像有穿墙透视的本领一样。

“听说他常常来这里爬山,原来是真的!”

好在这些人都理智,嘴上喊嚷,手机拍照,但有分寸,不会跟上来。

昏黄暮色中,构造似展开两翼的道观,像一只趴浮在山尖的白色巨鹰。游客已经走空,只剩工作人员打扫卫生。

简流没有时间跟里面的熟人打招呼,绕过道观,从后面一条杂草丛生的小路往里走。一间不大的篱笆土泥房,慢慢出现在两排枝叶松散的树后。

小院内,头发灰白交杂的老人,穿着件褪色破烂的老道袍,手拿蒲扇躺在摇椅上。椅前一张高凳,凳子上摆了一个迷你复古的电视机,电线一直牵到里屋。

简流推开篱笆门,走了进去:“老师。”

闭眼哼着个走调版《桃樱》的钟祺云,睁开皱巴下垂的眼皮,眼皮下那双灰褐色的眼睛,瞥了眼简流:“大明星又莅临寒舍啦。”

简流摘下脸上令他气闷的“防备”,问钟祺云:“天快黑了,怎么不进去里面坐?”

钟祺云在摇椅上晃晃悠悠,又把双眼闭上:“嘘寒问暖的话,就不用说了。你是来陪我下棋,还是有事情找我?来陪我下棋的话,你可以走了,今天没空跟你下。有事找我,就直接说事。”

钟祺云如今快两百岁高龄,远看一堆瘦骨嶙峋的老骨头,近看还算神采犹存。这两年不知吃了什么秘方,竟然愈发精神矍铄。

“那好。”简流开门见山,直接说事,“你年轻时四处游历,记了很多不寻常的事。我记得……大概从1890年开始,一直记到了1950年。那些资料现在还在吗?”

“你要查什么?”

“查一个人。”

“我的杂记里就没记过正常人,你查得到吗?”

“那个人上辈子可能和一只鬼有点关系。”简流说。

“那你可能得查到天昏地暗。那些杂记,记鬼记妖记仙记神记山记天,但凡有点诡异的事情,我全一件不落都写了进去。有自己见过的,有听人说的。那些,可都是为师的成就啊!”钟祺云拿蒲扇做笔一挥,好似感觉自己所写杂记,乃旷世巨作,说起来便有些得意,“几年前我还去找过出版社,要不是出版社说现在是科学社会,不能搞这种封建迷信的玩意儿,为师没准早已成为当世蒲松龄。”

“或许你可以改改主角物种,背景换成架空朝代,把妖魔鬼怪改成科学实验品、机器人,加点科幻元素,脖子以下的描写删掉,去除血腥暴力,性别相同的恋爱故事删改,男的全部拜把子,女的全是姐妹花。虽然不能成为蒲松龄,但好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还赶了潮流。潮流赶得好,没准能成为下一个‘夏日限定’。”简流认真地给起意见。

“你直接把我那些杂记烧了得了呗?”钟祺云说。

简流:“不敢。”

钟祺云蒲扇在胸口有一下没一下地一拍一拍:“不过后来,我因为一些事,再也没记过杂记。”

“以前我问过你,你怎么都不肯说。”简流当下又问了一遍,“到底是因为什么事情?”

钟祺云双眸暗淡下去:“因为一只丧尽天良的鬼。”

简流:“多丧尽天良?”

钟祺云:“灭绝人性。”

简流:“鬼有人性,才是怪事。”

钟祺云:“那个死鬼。”

简流:“啊?”

“他毕竟不是人,总不能说,那个死混球,那个死小子。叫死鬼准确些,此‘死鬼’使用语境与彼‘死鬼’不同,你体谅体谅。”

“好,我体谅。”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见到那个死鬼,是在1908年的冬天。”钟祺云追忆起往事,本就不大的眼睛,越眯越细,细得像墙漆裂开的缝。

“那鬼留辫子吗?”简流总是以正经的语气,问出无关正经的风月。

“都快北洋时代了,留个屁的辫子。”钟祺云说,“他大概是,一身明朝时期的侠士打扮。”

“……”简流默了会儿,“看来那个年代,天地会还在活动。”

“我还记得,那一年,冬天非常的冷。我好不容易在街上买了一瓶酒。突然一个老地主,跑到街上,说他家闹鬼,瓷器被砸了,老婆脸歪了,厨房里的鸡腿在飞。我一听,就知道是有调皮捣蛋、不听话的小鬼在胡闹,于是追到老地主家里去看。果然,一个脸色雪白的黑衣少年,屈着条腿斜躺在桌子上,一手撑着头,一手拿着个鸡腿啃。”钟祺云眼睛睁了睁,复又眯起,“那死鬼,哼,样子长得倒是十分好看,就是行为太不检点。我肯定要收拾收拾他。谁知道他‘问候’了我一句,居然拔腿跑了。我追了出去,他把鸡腿吃光,骨头扔我脸上。还抢了我的酒,一口喝了个干净。靠,这么不尊老爱幼,我非杀了他不可!”说到这里,钟祺云感觉有哪里不对,“不对,他已经死了。我是杀不了他的,我就算杀不了他,也要把他拽到地府,请鬼王大人让他投胎成猪。然后我追着他,从天南追到地北,从冬天追到春天,就这样追了好几年,一直追到四年后孙先生……”

“好了老师,后面的事情不能讲了,您直接讲重点吧。”简流说。

“反正,那一次,我让他跑了,气得我好几个月没吃下饭。”钟祺云说,“第二次见他,是在19……算了,年份我就不说了,反正我一个一穷二白的老道士,也上战场英雄了一把,杀了不少敌人。然后胜利后的第三天,我又碰见那个死鬼。死鬼这次终于打扮得跟上时代了,就是穿衣实在有点土。我真搞不懂他,为什么每次要穿着跟季节不符的衣服。这次我不想和他多招呼,想给他来个偷袭。结果……你看过《东成西就》里面,梁朝伟要暗算张学友的那段没?”

简流:“您最后也变香肠嘴了?”

钟祺云忆往昔痛苦,恨恨合上双目:“总之,我暗算他的东西,最后都让他躲了去,还反弹到我自己身上来,为师这俊俏的小脸蛋,也失了往昔风采。然后我就像……就像被诸葛亮气到吐血的王朗,喷出十几厘米高的……唾沫。”

简流:“为什么要乱吐痰?”

钟祺云:“血实在是喷不出来。但当时的心境,总觉必须得喷点什么才能纾解情绪,临时喝口水来喷,时间就浪费了,只能以痰充血。”

“好吧。然后呢?”简流问。

“然后死鬼跑了,之后再也没见过他。自第二次见面以后,我又记了几年杂记,总觉写不出我年少气盛时的风骨,最后索性在1950年的时候弃坑了。”钟祺云双眼看着远方垂落山间的太阳,夕阳光撒了他一身暮红,“这世上,我抓不到的鬼,只有那死鬼一个。他长什么样子,我也不记得了,只记得他特别的好看。但我能感觉得到他的气息,如果再碰见他,一定能认得出来。这个恨嘛,是没那么恨了。就是不知道有生之年,升仙和听到他一句‘对不起’,哪个先来。”

简流听到这里,好像才听出一点夕阳落幕的哀伤的感觉。

“对了,”钟祺云枯瘦得像耙子的手,在道袍口袋里掏了掏,掏出张暗黄老旧的纸,“这是死鬼当年留在老地主家的纸条,我一直随身放着,放到现在。”

“也算是件古董。”简流小心地接了过来,敞开这张摸着就脆弱无比的纸条。

纸条上的字非常丑,非常歪斜,也非常嚣张。

-老子十方,看尔等家境殷实,却不行善,苛待家仆,特送尔等一份大礼,再拿尔等一枚鸡腿尝尝。

简流凝望这行字,沉默,眉梢隐隐在抽。

钟祺云扭头看他,突然不合气氛地问:“小流啊,你这些年有没有,动过凡心啊?”

简流叠起手中的纸条,交还给钟祺云:“我没想过那么多。”

“你有。”钟祺云看着他的双眼说,“或者即将有。”

简流没说话,视线移了开来。

钟祺云说:“以前我问你这个问题,你都会很果决地说没有。今天,你犹豫了零点七秒。”

“人都会变,犹豫的时间变一变,也没什么不对。你以前怎么都不肯戴眼镜,说影响仪容。”他指了指从钟祺云口袋里跑出来的一副黑框眼镜,“现在不也是去配了一副。”

“以前是以前。”钟祺云说,“如今不同了,如今我有了必须戴眼镜的理由。”

“什么理由?”

“这个嘛……”钟祺云犹豫着要不要告诉他。

这个时候,高凳上原先一直在放广告的小电视,播放起了音乐节目,舞台上,一个闪亮的女团。

懒散躺在摇椅上的钟祺云,突然打了鸡血一样,站起来,戴上眼镜,挥舞双手大喊:“啊啊啊布莱克品克!布莱克品克!是我们家布莱克品克啊啊啊!!”

简流狠狠一怔。林里几只乌鸦,被吓得四处乱飞。

“老师——”

钟祺云好像已把简流当空气,只顾对电视大喊:“姐姐!姐姐!姐姐看看我啊姐姐!”

简流略感疲惫,按了下眉心,说:“老师,那我先走了。”

钟祺云还是没理他,口音不标准地跟女团引吭高歌。

简流摇了下头,推开篱笆门,步子已经迈到篱笆门外。

钟祺云骤又正经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我那些杂记,全部放在了周至县的老家里。很多年没回去过,不知道还在不在,你自己去找吧。”

第48章你们都是我的洗脚婢

写字楼天台这个场景,荒凉,风大,飞尘多。一般情况下,是不启用的。除非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假警察和真卧底,需要在此地互相拿枪指对方头;违法分子在这里进行见不得人的勾当;私生和媒体记者在这里交易。

饶玄上次来天台这种地方,还是十五年前,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季,上天台偷偷尝试了一次被人发现会比较丢人的脚底滑冰。

简流站在护栏前,眺望城市高楼大厦,川流不息的车辆。繁华的城市以及潮流文化,与幽静山间仿若隔了一道天堑。即使站得顶天高,喧闹的声响依然清晰在耳,隔绝不去。

“上次我问你为什么进娱乐圈,这个问题,现在我想再问一次。”饶玄从他身后走上来,双手扶在护栏上。

简流侧头看他:“你是因为这个,特意把我叫出来的?”视线一下从城市盛景收回来,聚在这张被玄粉称为“颜皇”的脸上,简流的心情倏然放松很多,似乎近距离感受到“颜皇”的颜光恩泽,竟出现漾动的迹象。

饶玄想了想说:“暂时是这个原因,待会还会有什么额外原因,现在不知道。可能觉得我们很久没见了,必须见一次吧。”

“你见面的场地选得‘真好’。”简流说话虽总语气轻淡,这话是褒是贬,还是很清楚明白的。

“毕竟咱们两个绯闻不断,再被拍点什么,直接出柜得了。”饶玄考虑得还算周全,“这地方就不错,即便被拍到,也没人会觉得这种情况是在约会。好了,不废话连篇了,你还没回答我问题。进娱乐圈,到底为了什么?”

简流将目光,回转到远方高楼:“我进娱乐圈,是因为有件必须要做的事。”

“为了更好的进行你净化戾气的工作?”饶玄把风熙告诉他的事,问了出来。

“看来你都知道了。”简流并不是特别吃惊。他认为这件事,即使自己不说,对黑粉格外执着的饶玄迟早也会发现。

“你为了净化戾气,特意进的娱乐圈。”饶玄将这件确认了的事,在口中复述了一遍,笑了下,“那其实网上的网友,对你恶意那么大,也不全是出于自然,是你有意为之?”

“是。”简流不否认这件事,他早晚有一天,得跟饶玄开诚布公一次,“我下山前师父跟我说过,世人的戾气会随着时代变化。自从进入和平盛世,他们的戾气随时代在变好而与日俱增。以前的人,说什么做什么,需要考虑后果,承担后果。一个人即使对另一个人心生不满,也会尽量克制自己的情绪,不去当面爆发。虽然这个人会短时间不痛快,但是忍一忍就忘记了,其实对生活也没什么影响。可出现网络和聚集性近乎于宗教模式的圈文化后,这一切发生了转变。他们会把戾气留在不会消失,所有人都看得见的地方。因此越聚越繁盛,煽动更多的人留下这种戾气。而一些人,则利用这种容易煽动起来的戾气,作为为自己牟取利益的工具。即是工具,也是武器。牟利的同时,当然要以伤人为主。这些事情,不用我多说,你现在做了艺人,也应该知道。

“我本想成为一个有影响力的人,之后让愿意听我话的人改变这种性格。改变的人多了,也许情况就会出现好转。但后来,我发现我能力不够。无论我名气多大,粉丝有多少,都无法轻易改变粉丝文化圈的这种状态。心理上引导的失败,让我知道,还是得靠外力进行净化工作。那些人的恶念都发泄在我身上,我就能炼化他们的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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