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卫景荣连忙摇头:“这都是各位将军训练出来的精锐了,拉到战场上练一下就是精兵。而且咱们养了这么久的并,好吃好喝供养着,精简了哪个都是损失。”
路以卿想说养兵的钱都是她赚的,怎么卫景荣说起来感觉比她还肉疼?不过这话想想也就算了,她还真不好说,于是便又问:“你是还舍不得那些来投军的?”
说到这个,卫景荣的后背立马挺直了,眼睛也是闪闪发亮:“小路你是不知道,自从咱们卫家军的待遇改善之后,西北想来投军的人可是太多了。而且有本事的人一开始还观望,现在也都来了。昨日我便在招兵处遇见两个少年,一个勇武难当,一个箭法通神,不将他们招入军中实在是可惜了。”
路以卿见他拐弯抹角,不禁好笑,眼珠一转也玩笑道:“不过两人而已,你若喜欢便收做亲兵,又不算在大军名额中,你自己也不是养不起这两人。”
卫景荣闻言便蹙眉道:“我觉得那两人都是将才,培养一下至少可做校尉,领个千人队不是问题,做亲兵是有些屈才了。”说完顿了顿,才意识到自己被带偏,又埋怨道:“小路你可真是,你明知我的心思,还拿亲兵敷衍我。”
路以卿当然明白,两人都是有志一同的想搞事。卫家军的十万大军听着是多,可真要搞起事来,梁国随随便便也能拉出几十万军队来。哪怕那些都不是精兵,可双方兵力差距太大的话,显然是要吃大亏的。所以卫景荣还想养兵,养出更多的精兵才好搞事。
然而路以卿虽然用玩笑的语气开口,说得却不是玩笑,当下正经道:“我哪里敷衍你了?我且问你,朝中有规定每个将军的亲兵数量吗?”
卫景荣摇头:“那倒没有。”
亲兵历来是将军们自己养的,无论出粮饷还是收功劳,都只关乎将军一个人的事。不用朝廷养的兵,自然也不算在大军的编制里,只要将军们养得起,谁都不会管。
卫景荣说完也反应过来——想想卫家军有多少将军吧,有品级的封号将军、杂号将军、偏将、副将、参军。如果每人都养亲兵,五百一千甚至更多的养,凑在一起数量简直可观。而像他觉得屈才的那两个少年,领个亲兵统领的名头,也只是与校尉名号不同而已,其实照样可以领兵。
这样一想,卫景荣立刻兴奋起来,手一抬就想去揉路以卿的脑袋:“小路你可真聪明,这脑子到底怎么长得啊,什么主意都能被你想到。”
路以卿面无表情的躲开了他的手,提醒道:“别乱动,我的脑袋只有夫人能摸。”
卫景荣瞬间讪讪,收回手的时候还咕哝了一句:“果然三句话离不开你夫人。”
路以卿不以为忤,反而得意的抬起了下巴:“那是,谁叫你没夫人呢。”
卫景荣比路以卿还大三岁,偏偏西北这地方,又是常年待在军营里,他还真没找到媳妇。闻言当下恨得咬牙切齿,磨着牙差点儿没发出单身狗的咆哮。
两人插科打诨两句,卫景荣到底说道正题:“等我回去便将亲兵养起来。不过你也知道,我们卫家军穷得很,将军们也养不起多少亲兵的,所以……”
路以卿自然接道:“所以钱还是我出。”
卫景荣瞬间心满意足,眉开眼笑:“那就多谢小路了,果然还是你最慷慨。”
路以卿便将手中的花名册扔进他怀里,不耐烦赶人:“走走走,我刚破财了,心疼得很。你别在我面前晃悠,我还得想想怎么继续赚钱呢。”
卫景荣达成所愿,也不纠缠,当即乐颠颠跑了。
等卫景荣离开了书房,沈望舒才从一旁的屏风后绕了出来,原来她一直都在。
路以卿看见媳妇顿时垮下脸,张开双臂哭唧唧的:“阿沈快来,让我抱抱,我又被坑了。你说当初我是有多想不开啊,跑来这么折腾。是隐居不清闲,还是钱太多烧手?”
沈望舒忍着笑,走上前去,果然抬手抱了抱自家狗子,说出来的话却很扎心:“阿卿别沮丧了,你桌上的文书还有半尺高呢,今日不处理完,你明日还得加班。”
路以卿将头埋在媳妇怀里,欲哭无泪——三年时间过去,路家与卫家军的关系早已是密不可分。因卫家父子不擅经营,路以卿这三年来不仅要给钱给粮养着卫家军,还要帮忙经营这新建的西凉城。每日里大把的文书送过来,简直忙得让人头秃,也让路以卿几乎忘记自己商人的身份。
她总觉得,自己这笔生意做亏了,大大的亏。
第86章卖去长安
路以卿到底还是没留在书房里继续处理公务,毕竟公务是处理不完的——卫景荣为什么来十次九次都能不走空,当然是因为她忙啊,忙起来根本没时间出去浪。
可今日被加军费的事情一刺激,她也不想再埋头案牍了,便打算带着媳妇出去放松放松。
西凉建城不过三年,还是一座相当年轻的城市。当初建城也并不是从朝廷那里要来的钱,而是路以卿使手段筹办出来的。简单来说,还是从商人们手上捞的钱,她自己先修了商铺,又着手打通了两国的商路,之后两国的商贾为了赚钱自然是往来不绝。
有卫家军背书,商铺租赁出去,从短租到长租,便足够路以卿回本。之后往来的商人们便发现原本的商铺不够,于是又修了新的商铺,再添了新的住宅,渐渐地便形成了一座小城。
因为这座城基本是靠着商贾建起来的,城中往来最多的自然也是商人。
路以卿牵着沈望舒的手走在大街上,看着街上人来人往叫卖着的商人,早已经不觉得稀奇了。只有偶尔看见什么新奇的物件,才会凑上前去看上两眼。
沈望舒看着街道上繁华热闹的模样,不禁感慨:“我从未想过,建立一座城会这么容易。”
路以卿倒是不以为意,在她看来这座小城连阳城的一半都没有,实在不算什么:“不过是一座小城而已,只要有钱有人,西北这广阔之地想建多少都容易得很。”
沈望舒却不认同,在看她来这座城是路以卿的功绩:“可在此之前,也没人建城不是吗?”
两人边走边看,随口说着闲话,直到看见街边有个胡人正在向梁国的商人兜售毛衣。路以卿见了眉梢微扬,便领着沈望舒走了过去,正好听了个末尾,便是那梁国商人以二百文一件的价格,向那胡人定了三千件毛衣,双方约定好一个月后交货。
毛衣的生意自三年前兴起,如今已不是路家独一份了,路以卿也没想过要独占这生意。她当初收羊毛的心思不纯,之后纺线织衣也完全没想过保密。
三年的时间,毛衣的制法已经传去了秦国,如今梁国再想要从秦国收羊毛都比以往价高了。不过没关系,秦国的人力也全都陷在了羊毛上——从收集羊毛到纺线织衣,其实是件相当繁琐的事,但羊毛本身是没有价值的,秦国人便也不会将之看做成本。于是一件毛衣两百文的利润,实在是迷住了不少人的心,再加上西凉的卫家军重新崛起,许多秦国人便放下了劫掠的心思。
胡人到了冬天无法放牧,又缺粮活不下去怎么办?自然是织毛衣赚钱,然后堂堂正正的拿钱买粮食回来吃啊!累是累了些,可不必冒险,小命总能保住的。
路以卿等那梁国商人走了,便凑了上去,胡人一见便笑呵呵的举起手中的毛衣展示:“客人您看,这是今年新法制的毛衣,羊毛都经过挑选的,毛线更软了,穿在身上更舒服更暖和……”
叽里咕噜一通介绍,路以卿都认真听了,听完还上手摸了摸,确实是比最开始的毛衣制作精细了不少。这个精细是指毛线,至于毛衣的织法倒还是最简单的平针——这一点秦国人就比不上梁国人手巧了,路以卿自己也不怎么会织毛衣,但她手下的作坊里,已经有女工能织出各种花样了。这样的毛衣她会拿去卖给富贵人家,卖得自然更贵,远远不止二百文的批发价。
看过这胡人的毛衣,路以卿便知道,秦国人已将更多的心思放在了毛线上。她心思一动便问道:“我刚听你卖出去三千件,现在订货的话,要拿货岂非要等很久。”
胡人一听来了生意,顿时拍胸脯保证道:“不用不用,还是一个月,您要多少我都能供给。”
他放了大话,路以卿也不客气,竖起一根手指便道:“一万件,你能拿得出来吗?”
一万件对于路以卿来说也不算多,毕竟卫家军十万人能,作为军需怎么都消耗得掉。可那胡人听到这大生意却是惊讶得瞪大了眼睛,好半晌才支支吾吾:“这,有点多,能稍微宽限些时间吗?”
路以卿也不强求,便又问:“那你要多久?”
胡人在心里算了算,便道:“多半个月吧,一个半月可以交货。客人您若是等得起,咱们就先订契书,若是不行……那我可以再给您介绍人,我们一起肯定赶得及。”
这时不过刚入秋,距离需要穿毛衣御寒还有些时候,胡人以为她是要进货回去卖才等不及。但事实路以卿自然是不急的,因此她便道:“不必了,一个半月我等得起。”
胡人高兴起来,两人当街定下了契书,那胡人转头便收摊回去了。
沈望舒一直在旁边看着,路以卿买毛衣她也没插嘴,直到尘埃落定胡人离开,她这才道:“看样子今年那些胡人养得羊更多了,他们的战马快没有草场吃草了吧。”
三年时间,也足够沈望舒看清路以卿的野心,以及她的高瞻远瞩。从一开始零零散散收点羊毛,到如今胡人几千几万件的卖毛衣,想也知道他们养了多少羊。就拿之前那个胡人为例,他所在的部落肯定不小,否则养不出那么多的羊毛,更没有那么多人手来织毛衣。
路以卿重新牵起沈望舒的手,仍是一脸不以为意:“这样不是挺好的?他们自食其力,不来边境劫掠。或者有朝一日刀兵相见,他们没有战马不举起屠刀,卫家军也不会赶尽杀绝。”
沈望舒闻言侧头看了她一眼,隐约从她口中听出了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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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在街上逛了许久,各种商品看了一圈儿,可惜没寻见什么新奇的物件。路以卿最后只买了些香料,用来烤肉很好吃,然而堪比黄金的价格让沈望舒限制了她的购买数量。
离开香料铺子时,路以卿掂量着手里的小包止不住的叹气:“还是太穷啊,连点孜然都吃不起。”
沈望舒无语,好笑之余还是给她顺毛:“没有,阿卿一点也不穷,你可会赚钱了。只是拖后腿的太多,你想想还有十几万人要你养呢,有什么办法呢?”
路以卿一点也没觉得被顺毛,她更哀怨了,到现在也想不明白,她当初是怎么头脑一热就要鼓动卫家军一起搞事的?看现在搞事还没开始,前期准备工作就要人命了。
丧气了一会儿,又被媳妇摸了摸头,路以卿重又打起了精神。
她牵住沈望舒的手,兴冲冲道:“街上没什么好看的了,阿沈走,咱们去酒厂看看。”
沈望舒见她又变得元气满满的模样,眸中满是笑意,自然也不会拒绝。两人手牵手离开商业街,去了位于城池另一边的酒厂——这酒厂算是西凉城中的头一批建筑了,也并非路以卿给自己那蒸酒特地建的厂,准确来说,这里该称作葡萄酒厂。
古来便有“葡萄美酒夜光杯”的说法,但葡萄酒产自西域,卖到中原价格自然不菲。路以卿偶然见到之后,便生出了酿葡萄酒的想法,为此甚至派人去西域请了会酿酒的师傅,又移栽了新品种的葡萄。
如此折腾了三年,路以卿的葡萄园已经初见规模。她和沈望舒早吃上了甜甜的西域葡萄,第一批酿好的葡萄酒最近也已经出窖了,她便打算带着沈望舒去尝尝新酒。
刚酿好的葡萄酒色泽红润,倒在路以卿特地使人烧制的玻璃酒杯中,便如鲜血般艳丽。
沈望舒看着有点喜欢,或者说女孩子大多都喜欢美丽的东西。而后她端起酒杯放到鼻间闻了闻,浓浓的酒香中,隐隐约约透着丝独属于葡萄的清香与甘甜,和从前西域传过来的葡萄酒感觉差不多。
然而新酒入口,路以卿仔细品了品,便皱眉:“有点涩,不是很好喝啊。”
沈望舒闻言也尝了尝,倒是没有路以卿那般挑剔:“我觉得也还好,滋味儿挺特别的。”
葡萄酒是要拿来卖钱的,在正事上沈望舒从来有一说一,不会为了安慰谁而坏事。因此路以卿听了她的话后又尝了口葡萄酒,想了想觉得这大抵是因为葡萄酒是新鲜事物的缘故——西域传入中原的葡萄酒太少,没尝过更好的酒,自然觉得眼前的还不错。
沈望舒在西北都待了三年了,葡萄酒也不是头一回喝,还是这般评价,那么中原那些人想必更不会嫌弃。于是路以卿重又高兴起来,一口便将杯中不甚满意的葡萄酒饮尽了。
倒是沈望舒不急,一点一点慢慢的品,那优雅品酒的姿态又引得路以卿看痴了。
好半晌,沈望舒饮尽了杯中的葡萄酒,眼波微转,淡淡瞥来,路以卿这才回神。她也没觉得不好意思,反而拉着沈望舒痴缠:“阿沈真是越来越好看了,真想将你藏起来不给旁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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