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它跌落凡尘之前,严非凑前,及时舔进嘴里,咸咸涩涩,是熟悉的味道。
第22章初夜
严非拿走其中一个戒指,牵起沈默的左手,大拇指抚摸着他粉红色的关节,把戒指戴在他的无名指上。
旁边的中指戴着重生十字剑。
虽然严非不知道沈默跟他的师父之间发生了什么,但沈默对那人的感情似乎非同一般。
严非帮沈默戴上戒指,尺寸刚好,各个角度打量了一次,不禁暗叹,自己的眼光真他妈好,不管是手指的主人还是戒指。
“男朋友,轮到你了。”严非朝他伸出手。
沈默拿起戒指,发现内圈印了一排字母,小声念:“YFLoveSMForever。”
严非一字一顿地说:“严非,永远,爱沈默,”他把他的手放在心口,认真而虔诚:“我爱你,沈默。”
沈默抬眼,对上他的目光,那人收起了惯来的嬉笑玩闹,将人生剩下的所有温柔似水,毫不吝啬地全盘托出,仅是一滴露水般大小,就让人不自觉陷入其中,无法自拔。
眸底的这把温柔刀,已经把沈默劈成了两半,一半在幸福的人间自由畅快,另一半还在地狱的深渊奋力挣扎,整个灵魂处于疯癫的边缘。
一千年的孤独寂寞,都云淡风轻地熬过来了,可却因为这人的一个小小举动和一句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话语,让他这个在黑夜里大雪纷飞的人,总想奢求一点阳光,送给眼前人一点温暖。
沈默的手不自控地抖了起来,险些没拿稳戒指。
他来自鬼域深渊最低处,受尽万恶污秽的侵蚀,全身细枝末节都发黑溃烂,浑浊不堪。他是严非天命中的劫数,严非一旦靠近他,就会被死死诅咒。
千年来,沈默深知这一点,心里早已暗自决定,倘若他真的回来了,他绝对不会去接近他,只愿他一生平安健康,即便岁岁不识,只要远远地看着他、保护他,就已足够。
可是,他低估了自己抑制已久却日益膨胀的欲望。
如果有一天,他想见严非,不是说他这一天想见他,而是说,这一天,他憋不住了。
医院那次,当他看见严非走了进来,他竟不顾一切地冲去拦截电梯,鬼迷心窍一般,把日复一日提醒自己的话语完全抛掷脑后,他想看他,真的想好好看看他,光明正大地看上几眼,四目对视地说上几句话,不想再偷偷摸摸、畏畏缩缩的了。
但是,沈默一边很害怕再次伤害到严非,一边像个心机之人那样欲拒还迎,不断制造机会让他靠近自己,爱上自己,当严非离他很近时,他又一把推开他,躲在一个他找不到的地方。
然而,他每逃避一次,严非就追一次,他次次都极其自私地选择投入他的怀抱,冒着未知的风险,一步步走向他,一次次和他亲吻。
世间万物皆苦,他那明目张胆又肆无忌惮的偏爱,于沈默而言,就是救赎。
有时候,沈默会想,为什么亲王偏偏就选他做了鬼王?为什么还要在他身上设下了死劫咒,去杀死千年前的严非?为什么严非要这么好,可以让自己为了他而彻底洗净鬼性的肮脏污秽,心甘情愿背负一个值得用永生来兑现的承诺?
燕子成双、花儿成对、男女恩爱……为什么他还是一个人孤独存活,还在等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回来的人?
然而,能彻底颠覆这颗最波澜不惊的心的,不是冰天雪地上的一堆炭火,不是风雨交加的一道彩虹,不是沙漠久旱的一股清泉,而是有两只手伸过来抱住他,在耳边柔声说:“我爱你。”
沈默的脸上早已泪痕斑斑,严非拿纸巾给他擦眼泪:“宝贝儿,送个戒指就哭成这样了,以后我送你一屋子嫁妆,你岂不是要哭上几天几夜?乖,快给我戴上,我就是你的人了。”
沈默缓缓摇头:“严非,我是不详之物,是万恶之源,注定会害了你的。”
严非不羁地笑说:“好啊,那就来,和天斗其乐无穷,我倒要挖出这瞎子的狗眼,让它看着我们如何亲密如何恩爱。”
沈默把戒指紧紧地握在手心里,指甲深深嵌入血肉之中,他低着头,忍不住脱口:“你怎么可以这样……”
严非寻了沈默十五年,期间,他有好几次质问过自己,为什么要如此坚定执着?他一开始权当是感激,后来隐隐发现,总有一股莫名的亲切感,在推着他不断靠近沈默。接触了沈默,他总能听见沈默的灵魂在说:
拜托,救我。
而后他才明白,亲切感的背后,隐藏着一种近乎执念的责任感。
严非渐渐收起笑容,靠近他,双手捧起他的脸:“你不是万恶之源,你是我的沈默,我最爱最爱的人。在我眼里,没有人比你更加洁净、单纯、漂亮、可爱,你是万千沙砾里的一颗明珠,闪着最耀眼的光芒,连指尖都泛着好看的彩虹。”
“这个世界没什么可怕的,脚下虽有泥泞和荆棘,可头上却还有一个月亮,它又大又圆。你只需做好自己,我会陪你一起承担为逆天而行所付出的代价。”
有时候,需要把一切都烧干净,才有新的东西生长出来。
沈默觉得,他的暗夜之魂在燃烧,变成了一堆废弃的灰烬,可灰烬深处藏着一缕余温,比美酒还要芬芳,散尽在无垠的蓝海上,缱绻柔波,浪花朵朵,从此顶天立地。
沈默拿着戒指的手还在颤抖,他尽量稳住,把戒指套在严非左手的中指上,然后低头,在戒指上轻吻了一下。
接着,沈默忽然抱着严非,送上唇,吻住了他,仿佛身后拥有一万雄兵的勇气和力量。
沈默用了一点蛮力,身子向前倾,迫使严非向后仰,直至把他压在沙发上,沈默的吻滚烫地落在他的额间、眼睛、脸颊、鼻梁……带着难以置信的热情,铺天盖地而来。
沈默着急地去扒下他的外套,却被严非抓住了手。
沈默红着脸问:“你……不想要我吗?”
严非喘着气说:“你还没吃蛋糕,时间快过了。”他很开心沈默这次这么主动吻他,还以身相许,但还有一件事情没做。
“必须要吃吗?”沈默更想继续吻他。
“过生日就是要吃蛋糕,这个步骤是不能少的。”
仪式感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
严非不想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标记他们相爱时间轴的节点,保持浪漫感觉的温度,这是他爱他最好的仪式感,亦是一份庄重严肃的小确幸。
他可以潦草生活,但决不允许让沈默的余生敷衍了事、平淡无趣。
沈默遇到了他,就该拥有一个诗意的世界。
严非坐起来,打开装叉子的包装:“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口味的,就订了那个店里的招牌抹茶蛋糕,”他拿着叉子弄了些蛋糕,送到沈默的嘴边:“来。”
沈默想伸手拿过叉子,严非躲了下,握着他的手腕:“别动,我喂你。”
他只好张嘴吃了进去,舔舔唇边的奶油。
严非问:“好吃吗?”
“嗯,很好吃。”
严非把沈默没吃干净的叉子放进嘴里:“好甜。”
沈默问:“还有什么要做的吗?"
严非放下叉子,在他的耳边轻笑低语:“做你。”
两人边吻边脱衣服,分泌的多巴胺已经完全控制了他们,搂着转着,偶尔按在墙上吻,去到了房间。
已是□□相对,地上狼藉一片。
严非把他压在床上,继续缠绵不休,前戏做足后,沈默的身上点点红红,像零落在雪地上的梅花花瓣,美不胜收。
严非温声问:“准备好了吗?”
沈默双眼氤氲,脸上一片潮红,胸口此起彼伏:“嗯。”
“会很痛,我轻点。”
沈默抓住他手臂上的肌肉:“不用,痛,才真实。”
差不多做到凌晨两点,出了一身汗,严非本想问沈默要不要去洗个澡,可沈默事后很累,加上昨晚繁忙的工作,就更累了,很快就睡熟过去,严非不好叫醒他,轻轻拥他入怀,也睡了。
之前,严非在沈默家睡过几次,次次都是沈默比他早起,而这次,是严非起得更早一些。
他把沈默的衣服手洗好后晾着,收拾桌上的蛋糕,然后去酒店附近的药店买了点药,再去早餐店打包了一些早点,回到房间的时候,沈默似乎刚醒,坐在床上,看着右手的戒指入神。
严非走过去,坐在床沿,理了理他有些睡乱的头发:“早安男朋友,你在想什么?”
“没看见你,我以为……昨晚是一场梦。”
他从不曾真正入睡过,他害怕做梦,一做梦,就会梦见千年前的严非满身是血躺在他的怀里,他就会立刻惊醒,满脸泪痕。
可昨晚,他睡得很香,一夜无梦,算是真正体会到了做人的快乐。
沈默问:“你去哪里了?”
“我去买早餐了,傻瓜,我抱你去洗澡?”
“不用,我自己去。”沈默掀开被子,作势下床,全身酸痛,不禁皱起眉头。
严非很担心:“是不是屁股痛?”
“还好。”
“你先去洗个澡,出来我给你擦点药。”
“嗯,其实我没什么事。”
“怎么没事?今早你睡觉的时候我看了一眼,还挺红的。”
“真没事,我是医生,你不用担心。”
沈默撑着腰,脚步缓慢,走进了卫生间。
第23章出柜
吃早餐的时候,沈默看见严非的脖子后面有几条红痕,指了指说:“你这里怎么了?”
“哦,你昨晚抓的。”
沈默喝着粥,差点没被呛到,不可置信地说:“我?”
“嗯,我后背和手臂上都有。”严非转过身去,撸起衣服和衣袖。
后背上的红痕很麻乱,长长短短、深深浅浅,粗粗数来二十余条,手臂上更多的是坑坑洼洼的指甲印。
沈默低头看自己的手,发现指甲至少长了一厘米,“对不起严非,我忘了我一兴奋,指甲就会变长,抱歉。”
严非拿起一个鸡蛋,剥着说:“没事,被你这么一抓,我也挺兴奋的。”
“可是你的伤……”
严非啧了一声,打断说:“这不是伤,是我们做过的证明,我巴不得留一辈子呢。给,吃个鸡蛋。”
沈默接过鸡蛋:“我等会儿下去买点药。”
“好。”
吃完早餐后,严非收拾了桌子,然后两人都坐在沙发上,面对面,他摆出算高考数学的那股认真劲儿,在帮沈默剪指甲。
沈默问:“严非,你什么时候回缘城?”
“我想留下来陪你。”
“不用,你回去陪度秋吧,我很快也回去了。”
“对了,”严非抬起头,“说起秋秋,我倒是想起一件事。”
“什么事?”
“你在医院的时候,见过秋秋养的百灵鸟吗?不过它白天都躲在被子里。”
沈默点头,:“嗯,晚上有一次见过,怎么了?”
“前几天,秋秋跟我说,那只鸟听得懂人话,叫它做什么就做什么,你说,这鸟会不会是吸血鬼变的?”
沈默的眼里闪过一丝微妙:“有可能。不算上初拥的人类,如今世上只剩下三个吸血鬼,我、我弟弟景夜,还有这个混血,你说他白天不敢出来,说明他怕阳光,不会是景夜。而只有千年修为的吸血鬼才有能力变身,所以应是混血所变。”
严非停下了修指甲的动作:“混血是什么?”
“混血指的是吸血鬼和人类结合生的孩子,逆鬼道人伦而行,注定被鬼族所鄙夷,被人类所唾弃,天地之间无一容身之所,无一知心朋友。”
“他叫阿兰,父亲是吸血鬼,母亲是草原公主,他的父母背着亲王生下他,自小在草原长大,十六岁时,亲王得知,就派鬼将追杀他们一家三口,阿兰在他父母的保护之下得以逃生,再没音讯。直至我三百年前见到了他。”
“当时阿兰正在吸食人血,我本想立刻除掉他,可他跟我说,那个人不是他害死的,是跳崖自杀死的,还说没咬人,只是添了几口石头上的血,我过去看了眼,确实是如他所说一样。后来,我跟他相处过一段时间,发现他完全可以靠动物的血,来压制住嗜血的本性,他也很善良,经常暗中帮助人类,所以我就没杀他。”
严非听得很认真,微微蹙眉:“那他为什么要一直跟着秋秋?”那晚,他送严度秋回学校后,回家发现百灵鸟不见了,之后严度秋说鸟跟去了学校,不肯离开。
沈默说:“度秋救了他,他这样做很可能是为了报恩,你放心,度秋是个很善良的姑娘,他不会伤害她的。”
严非有点忧心忡忡:“或许吧。”除了报恩,会不会打起他妹的主意来?必须找个时间,好好跟这鸟玩意儿谈个话。
修好指甲后,严非还是死皮赖脸待着不回去,沈默继续坚定不移让他回去,最后还是严非妥协了。
他这一辈子啊,注定只会输给沈默一个人。
在临走之前,严非打开手机照相机,和沈默拍了几张合影。
照片里的两个人微微笑着,严非觉得太正经了,一点都体现不出他们的恩爱,跟两兄弟似的。
严非说:“爱非,我们拍张有亲亲的?”
“不拍。”
“别介,拍一张,就一张嘛。”
“不拍。”
“爱非,你这样朕会很伤心的。”
“好……拍拍拍。”
严非拿好手机,捏着沈默的下巴,转向自己,伸舌吻他,沈默猝不及防,推着他唔了两声,很快脑子晕晕的,情不自禁被带动起来,也伸出了舌头,两舌纠缠。
在分开的那一秒,严非趁机快速按下按钮,咔嚓一声,将这一刻定格在镜头里,两人的舌头还没收回去,并且由于像素非常之高,长长短短的唾液丝儿都能看得一清二楚,然后他兴高采烈,把这张欲照设置为手机壁纸。
严非觉得,沈默不在身边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让他感受到了轻微的死亡。
虽然沈默还有三天就回来了,可严非自从被”赶“回来之后,茶不思饭不想,就守着手机,煎熬地等着沈默每天的电话。
因为严非怕打扰到沈默工作,在株州的时候跟他说好了一天至少四通电话,约定好的时间分别是早上起床、中午吃饭、晚上吃饭、睡觉之前,沈默欣然答应了。
早上六点准时起床给他打电话,土味手机铃声把还在睡梦中的严非突然吓得一个激灵,晚上睡觉是凌晨两点,每次沈默问严非会不会打扰到他,他总是无所谓地说不会不会,巴不得沈默一天打24个电话给他。
沈默的作息时间真不是人过的,不过他确实不是人,一天只睡四个小时即可,没有任何的皮肤问题和健康问题。严非不禁感慨,做鬼真好。
下午,家里的门铃响了。
严非正在睡午觉,下床去开门,日思夜想到呕心沥血的人,竟然站在了眼前。他揉了揉眼睛,没做梦吧?不是要明天才能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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