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愈发内秀,恨不得把自己活成一道影子——这样,他无地自容的感觉会淡上一点。
追溯他这不长的二十余年生涯,行书没有强烈的物欲,不怎么热衷享受出色的物质生活,始终在被道德感折磨,几乎要把自己活成一个苦行僧。
他十年如一日地愧疚着,愧疚得很寂寞,因为他的生身父母并不觉得他们対不起谁。
不知道他们到了现在,会不会稍微有些后悔呢?
……
在章行书出神时,姗姗来迟的单飞白终于登场。
和章行书小时候的记忆一样,他还是那个最光彩夺目的存在。
五官倒是其次——章行书揽镜自照,论长相,他和单飞白是伯仲之间,旁人第一次和章行书见面,也会为了他这一副好皮相百般殷勤亲近。
可这热乎气维持一会儿,也就散了。
章行书吸引得来人,却留不住人。
而单飞白身上的那股风发意气,如同潮汐引力,天然能让人向他奔赴而来,在他周围形成一圈星尘环带。
可与小时候不同,这一次,他身旁多了一个人,同他分庭抗礼。
有资格参加“哥伦布”纪念晚宴的人,都是上城区的人,或是拿到了上城区资格券的人,宁灼的工作圈层还没有达到这一步。
况且,到了他们这样的社会地位,多数有自家自养的雇佣兵,不必费心去处理人事。
所以在场的人没有认识宁灼的,甚至大多数人连“海娜”的名字都不曾听说。
在看见二人时,他们不约而同地亮起了目光,并闭住了呼吸。
宁灼身穿白西服,衬出了他的修腰长腿,也衬出了他常年苍白的面色——不是病容,是冰雪初融。
单飞白能够让人移不开目光,想要把世上的好东西都捧给他。
宁灼则有本事让人屏息自溺,莫不敢近。
他们两个携手相挽,双双入场,一人着白,一人着黑,让人错觉他们是佳偶天成的一対新郎。
厅里为之静谧了一刻。
三四秒后,才有稀稀落落的说话声再度响起。
这是正式场合,为了维持那繁缛的社交礼节,没人会迫不及待地上去交谈。
但他们走到哪里,都频频地受着瞩目。
在环伺的目光下,单飞白行动自如,左手取了一杯果子酒,自己喝了一口,确定了味道,才递给宁灼:“甜的。”
单飞白戴着一副配着银丝细链的眼镜,底下还配了一只小小的铃铛,转头时窸窣作响,玲珑有声。
这是宁灼从“调律师”那里返程时顺手捎回来的,镜片是特制的,能够纠正他的色弱。
这副眼镜比上一副正式不少,也收敛了单飞白的活泼气质,为他添了几分稳重成熟的斯文败类感。
……但仅限于他不说话的时候。
宁灼用右手接过杯子。
他戴了漆黑的薄手套,遮掩了他的“海娜”纹身及机械手。
他品了品酒,就态度随意地放下了。
在外人看来,宁灼像是一幅会动的工笔画,清冷有致,远观的效果最好,因此没人能听到宁灼在说什么:“看,瞎了他们的眼睛,有什么可看的?”
单飞白和他咬耳朵,语气认真:“看我们天生一対,羡慕死了。”
宁灼神情平静地问:“……你想死?”
单飞白回答:“不急,等会儿回家再死嘛。”
在两人轻声対呛时,有人在后面叫道:“……飞白?”
章行书是硬着头皮来的。
他也只打算叫走单飞白一个。
谁想,单飞白一动,宁灼也跟着迈了步。
这下,章行书傻眼了。
他嘴巴微张,跨前一步,试图阻止宁灼参加他们的家族会议。
可当章行书目光偶然往下一扫,他动作僵住了,也哑巴了。
单飞白右手腕部的西服之下,套着一圈亮闪闪的银色环状物,和宁灼的左手相连。
章行书再没见过世面,也知道那叫手铐。
他看得清楚,单飞白因为个头比宁灼高,受的牵扯更多,手腕一周的皮肤已经尽数被磨成了鲜红色。
注意到了章行书的视线落点,单飞白挺自得其乐地接了一句:“哥,没见过吧,同心结!”
宁灼横他一眼,対他的胡说八道不予置评。
单飞白臭美地捋了一把眼镜细链:“怎么样,颜色和我的眼镜配吧?”
章行书心痛欲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