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则是彻底地冷了脸,目光阴森森地看向外界,似乎在和这个世界赌气。
詹森心思活泛,已经开始琢磨回去后要打什么游戏了。
了却了一件艰苦的差事,他把车开得又稳又快。
他们很快驶离了密集的人群和街道。
白日里,龙湾区中临近音乐厅的地带可以说是寥无人烟。
而且今天不是博物馆开放日,周遭更见荒凉,半晌看不见一辆车影。
眼看着那熟悉的音乐厅已经显现出了轮廓,副驾驶的小林难忍厌恶地皱了眉。
他不喜欢“哥伦布”号。
每次看到音乐厅的外型,他都无可避免地会想起来那痛苦的海上岁月。
——他和那些人打交道时,足足微笑了好几个月。
因此,当终于可以大开杀戒时,他下手异常狠辣,手段堪称虐杀。
落在他手里的人,没有能得个痛快的好死的。
可现在他因为长得乖巧,声音动听,还要不定期被派出去,去做好人。
——真恶心。
在小林陷入自己的负面情绪中不可自拔时,他的通讯器响了。
他看一眼屏幕,是陌生号码。
他随手就挂掉了。
小林对陌生号码向来是一概不接。
然而,几乎是无缝衔接的,詹森的通讯器跟着响了起来。
来电也是一串陌生号码,和刚才的号码完全不同。
现如今的世界,几乎可以说是没有秘密,五人组又都是公众人物,经常有闲人打电话给他们,目的无外乎是骚扰和捣乱。
他们出尽百宝,不断挑衅,无非是想让他们生气恼怒,骂上一两句人,然后他们就可以兴冲冲地把截取好的语音发到网上,一博眼球。
小林怕麻烦,皱眉对詹森道:“挂掉。”
但詹森与他性情相反,最爱热闹。
他毫不犹豫接通了通讯器,并眉飞色舞地冲小林抛了个媚眼,恶心得小林打了个哆嗦,又面无表情地挪开眼去。
通讯器里沉静了片刻,传来一个年轻而活泼的声音:“詹森,你好呀。”
詹森用活泼的语调回道:“你好呀。请问你是谁?”
电话那边热情洋溢的人好像受了什么打击:“不记得我了吗?我是封学元呀。”
小林的心脏突然大跳特跳起来,原本懒洋洋倚在副驾驶的身体也猛然坐直了。
这个名字,他觉得耳熟,也眼熟。
之所以“眼熟”,是因为不用那边说“封学元”是哪几个字,他眼前就自动出现了准确的字形。
这足够让他感到不祥了。
詹森也愣住了。
车辆仍在自动行驶中,车速不减,朝着“哥伦布”号模样的纪念音乐厅一路驶去。
还有一公里,就要到达登岛的“哥伦布”桥了。
詹森麻木地重复了这三个字:“……‘封学元’?”
“对啊,是我!”
那边像是历经了千辛万苦、终于和旧日老友取得了联系,口吻异常亲昵,热情得简直有些诡异:“是你把我扔到水里的啊,你怎么能不记得我?”
车内的空调嗡嗡地运行,源源不断地吹出舒适的暖风。
而小林和詹森在如此温暖的环境下,平白冒出了一身冷汗。
这么多年,他们以为早已经忘记了很多事情。
可事到临头,他们才发现,他们记得比任何人都清楚。
——那边的声音,和年轻的封学元的声音非常像!
小林反应极快,对詹森猛地一摇头。
詹森心领神会,强忍住从心底里泛上来的恐慌,口吻是八风不动的严肃:“请不要开这样的玩笑!封学元是我最好的朋友!不管你是谁,请你对逝者放尊重些!”
当初,封学元的确是詹森“最好的朋友”,也是他们在“哥伦布”号上,最先杀死的三个人中的其中之一。
他们动手前,经过了一番相当慎重的精挑细选。
封学元心灵手巧,思维灵活,什么事情都是一学就会。
他能修理一切,能利用手头上有限的物资,将其彻底改头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