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作者有话要说:注释(今天的全出自《两宋文化史》):
1.犯人如不服判决,可以提出上诉。上诉,一是在录问或宣判时称冤,叫做翻异,向原审判机关申诉;二是宣判后向上级司法机关申诉。宋初,上诉可以直赴京师击登闻鼓或邀车驾向皇帝申诉,后来因直诉的人太多,至道元年(995)乃规定不得越诉,而必须先经所在州县、监司;不受,才能向登闻鼓院、检院申诉;鼓院、检院不受,才能向御史台乃至皇帝申诉。京师地区则先向纠察司申诉;不受,再向鼓院、检院等申诉。
上诉有时间限制,北宋规定为半年
2.用刑:
审讯过程中,如果犯人不肯招供,法官可以用刑逼供。从县法司到大理寺,均可用刑,但用刑必须是长官同意,而且刑具、用刑部位、等级都有规定,不能随便施行,如果违反规定而刑讯致人犯死亡的,要受不同程度的处罚。刑讯数满,犯人仍不招供、不能审得实情,则必须释放该犯人。
当然,如果罪证确凿、人证物证俱在,犯人不肯招供而按规定又不能用刑(如享有特权的品官、老幼病残、孕妇等),则可以根据罪证定罪。
3.碎款和录状:
犯人的供状称碎款,大多零乱无章,是审判的第一手材料,一般不上呈,另由法官根据碎款仔细整理抄录出一份条理清楚的正式供状,由犯人签押,作为判决的正式依据。送报上级审核的案状,通常则又是从正式供状犯人签押,作为判决的正式依据。送报上级审核的案状,通常则又是从正式供状中抄出,称录本,有时只节录案情概要,故又称节状。为防止官吏从中作弊,审核机关审核时,还可以索取原状对照。
4.回避:
回避有四种情况:一是故旧关系和科举同年同科及第等的回避;二是籍贯回避;三是案发起诉人和缉捕人必须回避;四是法官内部有亲旧关系的,不能同时担任同一案件的审判工作。
5.募告:
宋代无专门的检察机关提出公诉,起诉一般有四种方式:一是被害人及其家属向官府提出;二是其他知情人向官府告发,官府对某些犯罪还以物质鼓励人们告发,称为募告,也有强迫人们告发的,如对谋叛等大恶,不告者要负连坐之责;三是罪犯自首,有罪犯自发的,也有官府强制的;四是各级官司纠举,包括监察机关通判、监司、台谏等弹劾论列,行政长官觉察按劾,官司互举,中央遣使巡察等。
6.刑罚:
宋太祖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把五刑中的笞、杖刑一律折为臀杖;徒刑折为脊杖,杖后释放,不再服劳役;流刑折为脊杖,杖后除原为加役的改为就地配役三年外,其余流刑均改为就地配役一年。
7.配役和刺字
配役又称刺配,是指对罪犯先杖打脊部然后刺面再押解到指定地点服役的刑罚,是集杖、黥、流、役于一身的一种复合刑罚。宋初配役刑除了要杖责外,大多要刺面,是古代黥刑的复活,这也反映了宋代统治者对危害大的犯罪分子的严惩。刺面多用针刺;刺的部位依情节轻重有耳后、背、额、脸的区分;刺的内容,或刺字或刺其他符号,刺字一般是刺罪名如强盗犯就在额部刺强盗二字,也有刺上所服劳役的名称如某指挥杂役、某州某军重役等;刺记号一般是刺环形,也有刺方形的,刺字或记号的大小也有规定;刺的深度也因罪行轻重而不同,一般根据配役地点来分,配本城刺四分,配牢城刺五分,配沙门岛和远恶州军刺七分。
配役的地点宋初多送往西北边地服军役,后因犯人往往逃亡塞外勾结外族入侵,遂改为发配海岛或广南地方。根据犯罪的轻重依次为:海岛包括登州(今山东蓬莱)沙门岛和通州海岛,远恶州军包括琼州、万安、昌化、朱崖(今均属海南),广南,3000里外,2500里外,2000里外,1500里外,1000里外,500里外,邻州,本州等。配本州、邻州、500里外的多在本城,千里外以上的则大多在牢城。宋军种有禁军、厢军、乡兵和蕃兵,其中厢军隶属地方管理,专供官府百役,军额有二百余种,本城和牢城即为其中的两种,其兵源主要就是配役犯人,本城收罪行较轻、身体较弱者,役使也较轻;牢城则配罪行较重犯人,役使也重。
8.《宋刑统》
宋代的法律法规大致有律、敕、例等三大类。
律即《宋刑统》。建隆四年窦仪等以《后周刑统》为蓝本,参照《唐律疏议》等修改、补充而成,是宋代最基本的法典。《宋刑统》包括名例律六卷二十四门五十七条、卫禁律二卷十四门三十三条、职制律三卷二十二门五十九条、户婚律三卷二十五门四十六条、厩库律一卷十一门二十八条、擅兴律一卷九门二十四条、贼盗律四卷二十四门五十四条、斗讼律四卷二十六门六十条、诈伪律一卷十门二十七条、杂律二卷二十六门六十二条、捕亡律一卷五门十八条、断狱律二卷十七门三十四条,共十二篇三十卷二一三门五零二条。内容主要是刑事法律,也有部分属婚姻法、民法、诉讼法、财产继承法等的范畴。
第一百零七章
陆辞自然不可能错漏过王状的神色变化。
作为回应,他心照不宣地微弯了眉眼,同时唇角勾起一抹极浅淡的笑意来。
已感如坠冰窟,此时精神恍惚着的王状甫一看到,就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
这位郎君,他,的的确确,是见过的
不仅是见过,要不是对方闪避得快,他怕是还亲手揍过。
回想起当日情形,只觉处处透着万分惊险、重重杀机,王状的腿,就不由自主地抖起来了。
他是真的冤啊!纵使他想破脑壳,又怎么可能猜得到,自己不过是照老样子地欺负过往客商,都能欺到微服用餐的新任知州头上?
陆辞莞尔一笑。
他如何看不出,这拦路虎的胆,此刻怕是都被吓破了。
他极厚道地并未接着吓唬对方,而是移开视线,垂眸翻看起经推官重新草拟的判书来。
纸页被翻动时,发出细微的沙沙声,在静得落针可闻的厅内,能被在场所有人清晰地听见。
王状驼着背,脑门上不停冒汗。
别人听不出来,他却是清楚得很。
现人为刀俎他为鱼肉,那简直是一下下慢刀子,正在他脑门上磨呢。
涉及此案的其他官吏,只见进门前还中气十足地大声喊冤,凶戾如一头受伤猛虎的王状,竟一见陆知州的面,就安静乖觉下来,不由心里暗暗称奇。
有人还忍不住偷偷打量陆辞了一会儿,想找出让王状如此惧怕的缘由。
明明是个眉目如画、气质温和的漂亮郎君,且众目所睹的是,自打其进门来,甚至都不曾大声呵斥半句,亦未曾对其横眉冷目过。
怎么王状这横行乡里多年的恶霸,只被人轻轻瞥了一眼,就怕得脸色惨白、抖若筛糠,连冤都不敢喊了?
他们不知的是,王状简直是百苦在心,奈何有口难言。
事到如今,他哪儿还不知道自己这回之所以无法轻了,而落得旧账一同清算,多罪并罚的下场的真正缘由,究竟在谁身上?
王状越是心中煎熬,就越忍不住回想起自己当日的恶形恶状,简直悔得肠子都青了,恨不能扇自己几个大耳刮子。
无奈无济于事。
他意识到这点后,心近乎死灰。
早知如此,莫说是计较区区一顿饭、区区一场威风了,哪怕让他跪着请陆知州吃饭,请陆知州对他饱以老拳,他都是一千一万个甘愿啊!
陆辞不疾不徐地宣读着最终判决:脊杖二十,配役通州海岛,面刺七分。王状是否服判?
王状虽哭丧着脸,听了这话后,也不得不硬着头皮,轻声表示:鄙人不服。
众人听得他这细声细气得如姑娘家,完全不似牢里那嚣张劲儿的气势,都禁不住感到稀奇。
难道这便是一物降一物?
不然那般和气的陆知州,怎偏偏就有震慑恶人的气势了。
噢?
陆辞挑了挑眉,不置可否,只翻回开头,将录问里所列的诸多罪名,一项一项重新念出,进行核对。
他最先问的,就是离得最近的这出:你难道不曾于大中祥符七年十月三日夜,于安康饭庄中主动出手攻击林大勇一行人,亦不曾毁去桌椅一套,碗筷一副,瓷碟十三张?
陆辞问完,便微微笑着,直视王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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