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1 / 2)

没办法代他吃,替他睡,好歹要为他将琐事理清,不叫他被俗人所扰。

第三十一章

向晓久这一路确实很顺利。

无论官府衙门,驻军卫所,白道英雄,绿林好汉

不说每个人都恭敬谄媚,至少和和气气、不敢多生事端。

唯一不顺利的是,公孙兰始终没捉到。

向晓久倒是收到另一只红鞋子蛇蝎的线索,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自首。

陆小凤那家伙到底还是不靠谱,竟是叫薛冰和欧阳情联手哄住,让她们寄出了一封信。

好在陆小凤那家伙到底还不算太不靠谱,虽说连那么两个不是被废了武功就是找不到人生目标的人都看不住,却好歹将人哄住了。

寄出来的信,并不是给其他蛇蝎通风报信。

而是劝诫。

劝诫红鞋子之中,唯一一个在欧阳情看来,还有可能回头的姐妹。

五娘,江轻霞。

江轻霞和薛冰一样,是当今江湖最有名的四位美女之一,也是最有名的四条母老虎之一。

都是出了名的辣手美人。

这些年,伤在她们爪子底下的江湖人,不说比一条真母老虎的毛更多,却绝对不会比熊姥姥的一篮子糖炒栗子少。

只不过熊姥姥的糖炒栗子是要命的。

江轻霞却和薛冰更像一些,她的爪子底下,伤人多,真正杀人的少。

就已经查清楚的那些,江轻霞杀的人,竟都能算上正当防卫。

虽说大多是防卫过度。

可女人原就比不得男人,心慈手软的下场往往是比死还要更加不堪。

舍妹虽说手段辣了一些,好歹事出有因,还请大人酌情宽宥一二。

说话的是个双眼蒙着纱布的男人,纱布上还有缓缓渗开的血迹,显然是重伤未久。

因此他的面色也显得特别苍白一些,但他依然稳稳地站在江轻霞身前。

舍妹一年之中,原就有半年是待在道观之中为父母祈福的。虽说年轻女孩儿,难免静极思动,又心笨眼拙,认了那么些姐妹,可公孙兰认下我这妹子,只怕更多的还是为着我原先的身份,并没有指望她为红鞋子出什么力

不怕您见笑,我这妹子是真笨透了的,不是这一回莫名陪绑上了海捕文书,她都还不知道公孙兰竟还有熊姥姥、女屠户那许多化名。

再有这几个月里,因着我这眼睛意外瞎了,舍妹不放心我,一直就没出过门。后来给那海捕文书吓得,都直接拖着我到深山养伤了,再没敢和那些人有什么联系

这男人自见着向晓久,腰就没有直起来过,态度不可谓不谦恭。

但他始终将江轻霞死死挡在身后,也不难看出,他在这一场自首中的期望。

可惜,只能是奢望。

再如何辩解,江轻霞早就是个成年人了,她和公孙兰混在一起,哪怕或许真不知道公孙兰的那些个化名,但要说完全不知道红鞋子都干了多少缺德事?

那得是眼瞎到什么程度啊!

哪怕真蠢成那样了吧,今儿这一出,也不对。

要自首哪里不能自首?

非要在这官道之上、茶寮边上截人?

便是茶寮中的人已经先一步被清空了,可只要有心,都不难留意到向晓久行踪了吧?

这是怕公孙兰消息不够灵通,故意散播消息好叫她望风而逃呢?

再没敢和那些人有什么联系?

呵!

瞎眼男人,也就是原先的南王府大总管江重威,听出向晓久话语中的冷意,腰又往下弯了几分,脑门都快磕到地上了,他也顾不得,只管急急辩解:

大人您误会了!只是我如今不比从前,眼睛这一瞎,连耳朵就也聋了大半了,就大人可能从官道经过的消息,我都是托了好些人才打听出来,也并不知道大人会在今日路过

我们兄妹已经等了您两天了,完全只是守着碰运气

万一等足七天还没等到您,我是准备和舍妹一起去衙门自首的。

向晓久语气稍微和缓了两份,却仍淡淡的:

既然晓得可以去衙门自首,为何还要等上七天?

江重威不敢欺瞒:

衙门那里,毕竟不比当面与钦差大人陈情。只望大热看在舍妹天真无知,又积极自首、配合调查的份上,饶恕她这一遭。我日后必定

向晓久懒得听他说些个日后如何严加管教之类的废话:

饶恕是不可能的。海捕文书,钦命要犯,可不比寻常小偷小摸小打小闹的,抬抬手也就过去的事。

但若是你说的悉数属实,她确实为恶不大,我能做主,单只是自首这一桩,就至少能保她不死,也不叫连累家族。

若是还能提供有用线索,不叫红鞋子继续祸害无辜,也不是不能争取再从轻量刑。

也不知道欧阳情和薛冰联手寄出来的那封信里写着什么,叫那个号称母老虎的江轻霞居然一直乖巧柔顺地站在一边,便是看江重威那样低声下气恳求的模样,有几分自责几分愧疚,却连半点儿不忿都不敢有。

也许真是知错了吧。

可惜,纵然都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却不是每一种伤害都能靠改正错误去挽回。

不是每一种错,都能只要改正,就能被饶恕。

江重威未必不知道这一点,只不过兄妹情深,到底不舍罢了。

还是江轻霞看得明白,向晓久的话都说到这个地步,她虽也还是低头垂目的恭顺模样,却拦住了兄长不叫他继续无谓的求情,自己上前一步,直接跪下:

大人说得没错。有罪当罚,民女识人不清,甘愿受罚。只是线索一事

大姐,公孙兰的下落民女着实不敢肯定,只仿佛猜着,她很可能会从广州府出海远渡。

至于其他人,二姐死了,四姐六妹七妹和我都还没见过的八妹,也都在您手里握着了,只剩一个三姐

我不确定三姐是否知道公孙兰的那些个化名,可她当年曾经救我一命,叫我免于受辱,这些年聚会的时候虽说都会带点儿手信,却也就是致人残废罢了,没听说有滥杀无辜的事

我,我不愿用她的线索,换您的从轻发落。

您该怎么罚,就怎么罚好了!刺配流放我都认了!哪怕

哪怕是教坊,左右她这些年也不只认识一个男人。

再说了,至不济就是一死!

其实江家兄妹不是兄妹,在原著里头原本是未婚夫妻,可惜江重威不能人道,只好把未婚妻认了妹妹,然后江轻霞还因此出家,可出家当了道姑又还要交朋友,陆小凤只是其中之一。

其实我不太理解,如果真的打心眼里做兄妹,那为何要出家?就算不能人道,也有的是法子可以一块玩耍啊?

既然出家了为何又还要找朋友?不是说非得从一而终,但出家不就要绝了红尘吗?绝不了红尘咱光明正大交朋友也不算啥吧?非要扯一块遮羞布?三清巨冤了好吧!

第三十二章

向晓久得到的情报中,那三娘手下确实也没听说有多少人命。

就是手段狠辣了点,连一言不合都不需要,常常受害人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得罪了她,就莫名其妙地被取走身上零件。

据说今年是鼻子,江湖民间,就多了七八十个丢了鼻子的男人。

当然,并不是只有杀人才叫犯罪。

只是事有轻重缓急。

天策将士虽说会管些战场之外的琐事,却到底不是什么鸡鸣狗盗都要芘一遍的。

比起公孙兰这种逃亡路上哄个老婆子做替身,都且还要送人家一篮子糖炒栗子的,三娘割些鼻子,确实也算不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