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不吃,不吃,死也不吃!
孟阳苦口婆心道:“雁雁呀,生病了就要吃药的,别小瞧风寒啊,弄不好可要变成大病的。”
奈何无论他怎么说,廖雁还是梗着脖子说不。
白星翻了下白眼,直接过去开了门,做了个滚的手势。
廖雁警惕道:“你做什么!”
白星冷酷道:“瞧你还挺有精神的,滚去扫大街吧。”
顿了顿又道:“对了,别忘了去衙门把那十两银子要回来。”
第103章打起来啦!
廖雁丝毫不堕年轻江湖客们身强体健的名声,吃了药后很快捂出一身大汗,立刻就嚷嚷说觉得自己身轻如燕,已经完全不需要吃剩下的了。
他娘的,这也忒苦了,叫人浑身打摆子的那种苦。
还不如往他身上割两刀呢。
但孟阳却本着“买都买了”的节省理念,又拉来场外援军,软硬兼施威逼利诱灌了他两回,这才作罢。
养病期间,直至病好之后,三人谁也没有再提及当晚的插曲,仿佛集体失忆了一样。
有些事情心里明白就行了,何必非要清清楚楚说出来呢?
三人一路从北方到了长江边上,中间颇有波折,更兼交通不便,来一回着实不易。南京城底蕴深厚,占地且广,多有各色名胜古迹并美食美酒,难得孟阳又偶遇亲人,自然要多住些日子。
他们每天或是四处寻觅美食,或是游湖泛舟,偶尔思念北方口味时,孟阳就会义不容辞地挽着袖子下厨,日子过得十分惬意。
廖雁不大耐烦逛街,闲了几天就好似浑身长毛般不自在,整个人如没了笼头的马,不知不觉就把偌大城池摸了个底朝天。
可巧城郊有座玄武湖,以紫金山为枕,依靠古城墙,乃是少有的城内大湖,水波浩渺、雾气升腾,或阴或晴都有一番言语难以形容的壮丽景象。
他不好游乐,倒是喜欢去山林里野,几乎日日都去里头玩耍,竟无意中发现了一处隐藏的酒家,颇合口味。
说到酒,实在是廖雁不够喜欢南京城的最大一点。
这里有足够多的美景美食美人,却独独缺少美酒,可谓十全九美。不过在廖雁这种嗜酒如命的人眼中,只要没有酒,那么九美也索然无味。
做人不喝酒,跟死了有什么分别!
他口中的酒家本山中一户人家,家中只有一对年近六旬的老夫妇,十分热情好客。
老两口只得两个女儿,如今早已嫁人,常年只老夫妇二人安静度日,天长日久,难免寂寞。
因常有人入山游玩,走得累了就要讨碗水喝,那夫妇二人就顺便将前半个院落开辟成茶馆,每日早晚烧水烹茶,以供往来有人歇脚解渴,也沾点人气,与人说说话乐呵乐呵,聊以度日。
这店主人却编得一手好竹器、酿得一手好酒,奈何在本地无人欣赏,难免郁郁寡欢……谁知偏在今年遇到廖雁这个识货的,大有知己之感。
两人虽然年纪差了好几轮,但难得竟一见如故,说天侃地好不热闹,那老汉爱煞了廖雁潇洒肆意,还不爱要酒钱。
“不怕小哥笑话,老汉我年轻时也想过闯荡江湖哩,”老头儿咧开少了一颗牙的嘴巴,乐呵呵道,“只是阴差阳错,终究还是在这里过了一辈子。”
他虽然已经快到六十岁,但依旧耳聪目明,两只眼睛里时刻闪动着光彩。
似少年人般活泼。
此言一出,那婆婆就捂着嘴巴笑起来,又拍打着他的胳膊道,“就你这样,却哪里闯荡得了江湖!”
说着,又给廖雁倒茶,指着老伴拆台道:“他怕痛哩,怕得很。”
老头儿有些不好意思,小声嘟囔道:“你这人真是有趣,谁不怕痛呢?是吧,小哥?”
这一带山上全是茂盛的竹林,山风又盛,刷拉拉的风过竹林声几乎一刻不停。
看着眼前这一幕,听着耳畔回荡的刷拉声,廖雁忽然有种陌生的情绪。
他点点头,很认真地回答道:“是呢,人都是怕痛的。”
不去闯荡江湖,也没什么不好。
这对老夫妇十分好客,廖雁来得勤又话多,两边很快熟悉起来。
老两口的日子很是清贫,每日粗茶淡饭,但老太太的身子骨很硬朗,手也很巧,简单几样菜蔬也被她料理得整整齐齐清清爽爽。
一道清炒笋片,便如同浓缩了整段春日一般。
有时廖雁喝得酩酊大醉,便懒怠下山,直接在人家家中宿一夜。
他也不白住,每日都帮着挑水劈柴,顺便扫扫被风吹落的竹叶,竟罕见地能沉得住气了。
直到此时此刻,廖雁好像才终于觉得这座令无数人心向往之的府城可爱起来。
本来么,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有人爱就有人恶,可能江南水乡对世上绝大多数人而言是毕生所求的梦境,但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人生匆匆一站。
不过没有钱,总归不是长久之计。
他是个吃软不吃硬的,若人家追着他要账,惹急了只管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可眼见着那酿酒的老汉家境也不是多么富裕,还总不要自己这个“小友”的酒钱,廖雁自己心里先就过意不去。
他年轻力壮、有胳膊有腿儿的,没道理还要一对老头儿老太太养活。
嗯,怎么搞点钱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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