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从他家离开,寒风中,她起码在他家楼下站了有十五分钟。她觉得这个人怎么就一点也没变呢,真好啊。
可是又不好。因为这让她开始怀念过去,不然怎么会在他楼下干发呆这种蠢事。她宁可他早就跟别人用上了计生用品。
听他对寇老师脱口而出他未来也只认她,她嘴上说是他在反叛,心里一“咯噔”,要是真的怎么办?
她不是记忆力惊人的学霸,不过就是记得他跟她讲过的每一个有趣的故事,包括他十岁那年当众表演吃鸡腿。
闫蓁欺负的又不是她,可那天在游泳馆,她替他欺负回去的时候,嘴里念着的桩桩件件,又何止是他的耿耿于怀。替前男友报仇,她恐怕是史上第一前女友。
她自诩洒脱,不念不想不心动,活得像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可只是在地铁上被他咬了一口后,心就软塌塌的,丢掉了回击的力气。那明明也不是吻啊。
每当他深情以对时,她下意识的反应,是他发烧了喝醉了上头了。甚至在揭开真相后,“继子”二字仍可以被她拿来开玩笑。
她早就把自己活成了举重若轻的样子,又该怎么学会去把想念写在脸上,把“仍旧爱你”挂在嘴边,况且她根本不需要用这些东西来明志。
你在谷底的时候,我拉你一把,这是她理解的爱。我确定我还爱你,就不虐你,这是她想要的爱。
她每一次做决定,都尊重内心当下的感受。她是单细胞动物,绕弯子会把自己绕晕。
要想重逢的剧情精彩,应该和男主角再迂回八百回合,互相撕扯互相伤害,偶尔回忆杀,隔三差五撒点糖,最好再来个狗血高潮,比如裴牧远肆意凌虐她之后愕然发现,呀,这个抛弃我的坏女人竟然给我生了个孩子,然后愧疚难当地乞求和好,而坏女人不为所动,反手再虐孩子亲爹一波,孩子爹只好又追妻火葬场,一边追,前面的剧情再轮回一遍,最后小崽子充当神助攻,一家三口相亲相爱,hap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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