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大事化小(2 / 2)

进了派出所,那个小男孩倒是给吓到了,老老实实的没有闹腾,承认了自己偷单车的事实,也将他父亲的手机号码说了出来。

只是他没有承认以前偷单车的事情,一口咬定这是第一次。

管理处那边查了很长时间的监控,才找到他先后两次推着单车从小区出去的镜头,将监控画面发到部长那边,有了确凿的证据,他才承认有两次。

价值几百上千的单车,就被他二三十块钱卖给了收废品的人,钱也被他给花掉了。

再前面的,因为监控视频保存的时间问题,已经没有办法找到了。

他父亲过来之后,态度很不好,一开始是矢口否认,说他儿子很老实,不可能偷单车,一定是小区物业冤枉他儿子。

后来在确凿的证据之下,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承认这个事实。

但是,他也不准备赔偿前面两次业主单车被偷的损失,就说没钱。

后面警察将那两个单车被偷的业主叫了过来,小男孩的父亲有些怂了,但是也只承认按照小男孩卖出去的价格来赔。

业主当然不会同意。

最后赔这个钱的还是收废品的。

从小男孩手里收过单车的废品店老板也被传唤了过来,受到了警察狠狠的训斥。

废品店老板虽然一口咬定自己不知道那单车是偷的,但也心虚,自掏腰包原价赔偿了那两个业主的损失,还写了一份保证书,再也不收这种来路不明的赃物。

小男孩的父亲还狠狠的骂了一顿废品店老板,说就是他教坏了自己的儿子。

本来监护人要负最大的责任,可是那小男孩的父亲也是一个无赖,就是不肯负责任。

收废品的老板也应该要负责任的,至少拘留个几天没问题,但是他掏钱了事,业主也表示不追究了,这事就这样了了。

小男孩跟他父亲都写了保证书,一个保证再也不偷单车了,一个保证要好好的管教自己的儿子。

可是大家都知道,这样的保证书,一点作用都没有。

工作群里面都是一片骂声,觉得是在和稀泥。

偷东西的人得不到惩处,胆子只会越来越大,大家的工作就更难做了。

唯一能做的,也就是让每一个保安都记住那个小男孩的样子,不能让他进小区。

在群里面,班长还提醒柳青:

“部长跟我说那小男孩的父亲看上去不像是个好人,你得小心一点,免得他以后报复你。”

柳青看得很无语——这特么算怎么回事?我抓住贼了,结果是贼没事,我有事?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

未成年人保护法,不然是未成年人的保护伞,但是,同时也是那些未成年的小坏蛋们的保护伞,甚至还是那些未成年的小恶魔们的保护伞。

突然有些后悔了——早知道这样,抓个啥贼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