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维·杜姆是个聪明人。
或者说,他是个自以为聪明的家伙。并且直到现在,也没有人认为他配不上这个形容词。
因此与邓布利多发生战斗,其实是他一开始就计划好的事情。
目的很简单,为了销毁罪证。
作为精通“阿瓦达啃大瓜”的黑魔法大师,他的那根黑檀木魔杖夺取了不止一个人的生命。
而面对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白巫师,保留罪证是个非常不明智的选择。
只需要一个小小的“闪回咒”,艾维就会因为魔杖而原形毕露。虽然他十分确定自己使用最多的魔法应该是“原形立现”,但那并不意味着邓布利多有可能漏掉其中夹杂着的“三大不可饶恕咒”。
虽然艾维认为自己杀掉的每一个人都是罪有应得,但他实在不想去号称霍格沃茨进修学院的阿兹卡班接受询问。
因此使用古代魔法毁掉自己的魔杖,就是眼下最好的解决办法。
而比这个办法更好的,是让邓布利多自己也参与进来。
因此艾维在听到邓布利多的自我介绍后,所使用的第一个魔法是“盔甲护身”,这表明他是个重视自身安全的决斗者,而不是一个孤注一掷的赌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