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公司的新动作(1 / 1)

当天中午,才过去不到2小时,周孝愚收到消息,明天上午和《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剧组签订两首歌曲的版权转让合同。

签约地点在阳光传媒公司。

定制歌曲的两首版权转让一起300万,对普通人来说算是一笔‘巨款’,只不过,按照他和公司的签约协议,这300万中,公司享有一半的版权,首先要拿走150万版权分红。

剩下的150万中,公司再拿走70%,也就是105万。

周孝愚分到30%,也就是45万,然后还要让给经纪人红姐5%,150万的5%也就是7万5千元。

最后实际到手37万5(税前)。

红姐人不在前海市,现在还在杭市陪同女团三人录制《创造101》,不过涉及到金钱的合同事情,周孝愚还是在电话中和对方说了一声。

交代完后,他拿着歌曲小样和曲谱底稿去版权局注册版权。

路上,周孝愚盯着玻璃外飞逝而过的行人和车辆,心中对即将到账37万5没有一点激动。

如果是300万的话,多少还会激动一下。

“合同年限还有4年半。”

他对着窗外自言自语的感叹了一句。

前排的司机突然好奇回头问道:“你说什么?”

“没有,我在自言自语,不用管,师傅好好开车就是,不赶时间。”

收回视线,他想到了和阳光传媒签订的那份A档合同。

这份合同中,最有利于周孝愚的一条协议是‘当公司给艺人安排通告或者商业活动时,必须征求艺人的同意。’

光看这条协议,这几乎是只有部分S档艺人才能享受到的权利和便利,然后,红姐居然帮他争取过来了。

任何一件事都有好坏两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