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近断崖的树下,大狼打心底感谢生活的馈赠,三个小孩,这不得吃撑。
周榆的到来,却让他意料到变数。
动物对气血的感应比人敏锐,血脉中混杂着妖血的它,更是天赋异禀,它能感觉到眼前人的不对劲。
身体枯瘦,好似大病初愈,可气血满盈,不下三个精壮汉子。
它的感觉是如此敏锐,一眼就看出周榆身体的深处,埋藏着更强的气血,表露出的不过是十分之三。
难不成是以自身为诱饵,来捕杀妖兽的?
猎户以狩猎为生,夏秋两税,比起樵夫和打渔人,都有一定减免,要入猎户籍,得上交一具妖兽尸骸。
大山深处,一般猎户哪里敢去,用诱饵钓出涉世未深的妖兽,再将其围杀,就成了一种性价比很高的方法。
然而妖兽也有灵性,一旦有妖兽活着回去,就会把这个方法传给其它同族,提高生存几率。
大狼前些日子嗅到宝植气息,本打算来探寻一二,为自己的突破添上一剂猛药。
前些日子来,看到两枚红铜果还有一枚未熟,便没有立刻吃下,今日再来看看,恰巧遇上上山孩童。
族里老狼曾说,人之孩童,细皮嫩肉,最为鲜美,大狼虽然天赋出众,有成为化形大妖的希望,但至今还没沾过人血。
如今一次碰上三个,它只感觉是上天开眼,命里有福。
至少刚刚它是这么想的,如今瞧见周榆,它有些拿不准这是福还是劫。
周榆自然不懂眼前大狼所思所想,不过他的爹就是猎户,山中遇到野兽该怎么做,他清楚。
体内充盈的气血给了他底气,没有兵器,他从地上抓起一块砖头大的石头。
他以为要双手,结果石头到了手上,单手就能拿住。只是肌肉被拉的生疼。
气血到位,身体素质没到位,就像游戏一点都不卡,不妨碍机箱冒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