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高起初不同意,觉得自己按照李原全说的来就太没担当了,也对不起杨惠文。

但是,在听说指控杨惠文只需要被判一年的刑,不指控杨惠文,他自己承担一切就需要判十年后,他果断选择了听从李原全的话。

他是喜欢杨惠文,却也没有到为了杨惠文宁愿做十年牢的地步。

做十年牢,他的青春就没了,人也毁了。等他出来的时候,杨惠文早就嫁给别人了。

他还不至于算不清楚这个账,死道友不死贫道,还是拉杨惠文垫背吧。

做通了李志高的思想工作,李原全又让人搜集了一些人证物证。所谓的物证也不过是各个地方的监控器拍到的李志高和杨惠文见面的画面罢了。

人证么,就是听到杨惠文对李志高说叶轻染坏话的人而已。当然,人证在对派出所讲述的时候肯定会更加夸张些。杨惠文说过的他们会说出来,杨惠文没说过的也会编出来一些。

马菊则是派人把杨惠文悄悄抓了过来,对杨惠文各种威逼利诱。

杨惠文又不傻,这种罪名怎么会担下呢。连李原全都对付不了的人,她认罪了后果简直不敢想象。

然而,马菊根本不给杨惠文拒绝的权力。

她扫了眼杨惠文戴在手上的手表,“那手表是志高买给你的吧,如果我报案,你照样会被抓走,以偷窃罪定案。”

“不,不是这样的。”杨惠文拼命的摇着头,这次她是真的怕了,“这是志高送给我的,不是我偷的。”

马菊冷笑一声,“我说是就是,杨惠文,识趣的话你就替志高担下罪名,那样我或许还能帮你一把。否则...”

她阴狠的眸子瞪向杨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