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首战告捷,非常重要(1 / 1)

庭审再听到这句话时,赵东阳差点站起来向问话的公诉方吐口水。

他不知道,这场庭审有多么轰动,影响力又有多么广泛,全国最著名的刑案律师卫旭到了景阳市,而且还亲自代理了当地的网红案件。

这被广泛视为,“但有不平,路途虽远,吾亦往之”的豪迈和侠义之情。

但最为关键的是,卫大律师还只是个打下手的,首席律师居然是个名不见经传的景阳本地人,朱同和律师。

庭审时间长达三个小时,控方、辩护方唇枪舌之战,几乎像拿着放大镜一样把案件发生经过的每个细节都连皮儿带瓤的翻了一遍。

此时的赵东阳才意识到之前与两位律师的谈话是多么重要。

全在细节。

三个小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再审。

一周后传来好消息,法庭因为事实依据不足将案件发回原检查机关重审。

又是一周,检方重新向法院提交对赵东阳的控诉材料,但罪名不再是聚众斗殴,而是变更为过失伤害。

重大胜利。

这对于朱律师来讲已经是重大胜利,他原来制定的目标就是过失伤害罪,但根据手里掌握的证据,这个难度很大,肯定要经过艰苦的拉锯战,成功与否也只在五五开。

他完全没想到会一步到位。

因为两个关键点,直接戳到了控方律师的要害,卫旭提点,朱同和发挥,配合堪称精妙。

两周后,法院开庭再审,又是经过三个小时的激烈辩论,最终法庭当庭宣判。

被告人赵东阳因在制止不法伤害过程中,采用暴力手段造成两人轻伤,一人重伤的严重的后果。

但鉴于在上述过程中,被告人处于明显劣势、精神状态高度紧张,在自身生命安全遭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客观上难以对后续的行为做出理性约束。

经过合议庭审议,法庭采信上述理由,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造成的客观后果已经超出了防卫限度,构成过失伤害罪,依据刑法及诉讼法有关条款,判处被告人赵东阳有期徒刑三年,缓期执行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