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这事儿办的,气人不?(1 / 1)

这次收购叶氏集团股权,李寒总共花费了一百二十四亿五千万,相比此时叶氏集团的股价所该占有的百分之四十四股权,他相当于多花了将近三十亿。

但他却觉得这笔钱花的值!

龙国法律规定,股东股权占比67%,被认为绝对控股,具有完全话语权的优势!

股权占比51%,被认定为具有相对裁决的权利,能够决定公司的大部分事项!

而具有34%的股权占比,就会被认定为决策必须征求人,公司的重大决策,就必须征求其意见!

而李寒,如今拿到44%的股权,在叶氏集团就是决策必须征求人,从现在开始,叶氏集团有什么重大决策,就必须征求李寒的意见,如果李寒不同意决策内容,决策就无法落地实施。

这次拿到44%的股权,李寒就相当于将半个叶氏集团掌握在了自己的手里!

而叶灵芝的手里,也恰恰只有51%的股权,具有相对裁决的权利,却没有完全话语权的优势,在一部分事务上,还需参考李寒的意见。

此时的叶氏集团,基本上就处于两权相对的局面,其他小股东加起来,也只占据4%的股权,基本上可以等同于没有什么话语权了!

因为这次叶氏集团股权发生大批量的变更,叶灵芝很快就本公司的相应机关人员通知,依照龙国法律,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

并且,相应机关很快就通知李寒参加股东大会。

但李寒拒绝了参加股东大会的要求,表示叶氏集团保留如今的公司章程即可。

现在最大的股东就叶灵芝和李寒两个人,他们都没有绝对话语权。

但从修改公司章程的层面上来讲,他们又都有绝对话语权。

因为,修改公司章程,需要三分之二的话语权,李寒作为第二大股东,决定了叶灵芝哪怕联合其他所有的股东,也只占据56%的话语权。

他不同意公司章程有任何变更,对方再怎么操作,都无用!

因此,这次的股东大会,就没有必要召开了。

叶灵芝盯着电脑屏幕,看着已经变更的股东登记,上面写着李寒的名字,之前的五大股东全都从记录中消失,一时间勃然大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