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有文正一路把自己‘金尊玉贵’的妹妹护送回家。
“囡囡,哥再问你一次,火真不是你放的?”
沈锦无奈:“多新鲜啊,哥,我在你心里就是这种烧杀放火无恶不作的?”
那倒不是。
不过也差不多了。
沈有文抹了把脸,他以前一直以为自己妹妹是个小绵羊,可可爱爱,虽然嘴皮子厉害,脑袋灵,但是杀伤力不大,不会撒泼打滚,也不会薅头发扣眼珠子。
给她放一堆羊羔子里,他妹子就是里边最可爱最骄傲的领头羊。
这就是沈有文一直以来对沈锦的认知。
可现在……
自从她妹子帮他在运输队不破不立树新威,又顺手摸到李国全隐匿的据点把他们混账姑父李国全和其姘头一锅端了之后。
沈锦在沈有文的心里。
已经不属于羊羔的范畴了。
领头羊算啥?
他妹子咋地得是牧羊犬!
不知道在自家二哥心里自己现在已经是狗了,沈锦哼哼唧唧:“火真不是我放的,要是真要一个说法,你就当是天谴吧。”
沈锦很知道自己身上的玄学威力,啥赶巧的事放她身上她都不觉得稀奇。
“那些人喝多了,谁知道他们为啥玩火,就是可惜那一仓库的木料了,也不知道李国全赔不赔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