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镇街边的茶铺。
丁晚来坐在茶铺里喝茶,想着李家镇发生的凶案。
两年前……
如果说,现在的四个死者在两年前,因为金筷子的事发生了争执,且没个结果,他们是有可能互怨至今,甚至有互殴至死的可能。
但,事实却并非这样,流萤看过,他们身上并无其它伤口,自己也看过,四个死者都是缢亡。
总不可能是这四个人约好了去的宴风楼,比谁的脖子硬,就能得回金筷子,自己把自己的脖子往那绳子一套,人往下跳。
这说不通,文四宝说过,那猪蹄扣出自一人之手。
也就是说,这个案子极有可能存在第五个人。
这第五个人才是凶手。
可这凶手到底在案子里扮演了什么角色?
是也在争夺这双金筷子吗?
还是说……
另有一点,丁晚来很在意。
那四人既为李家当年家仆,那前县令在接收李家的财产时,怎么没把这四个家仆一并接收?
照理说,家仆都是有卖身契的,好歹是个劳力,便是打死,也没这么容易放人走。
可谁能知道答案?
他该上哪里打听?
现在的李家镇县令是个外姓人,虽身为县令,对李家镇却顶多是现管,管些正在发生的事,以法压人,至于过往,县令并不知情,那些知情人也未必会跟县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