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燕从事房地产生意,肯定会与各个部门打交道。
有些人不是光靠送钱送物就能摆平,还有一些人对于美色也不是非常热衷,或者他们本身就有秘密的女人,根本不愿意让外人知道自己喜欢美色。
为此,郑燕就必须利用卢伟手上的那些领导干部资源。
她请求卢伟帮忙的事情不是很多,不过,凡是卢伟出面解决的事情,最终都能顺利地解决,甚至结果往往比预期还要好。
只是,她从来没有送过卢伟任何钱物,最多是给卢伟介绍过来的朋友在购买商品房和商铺的时候给予最大幅度的优惠,并且可以挑选最好的楼层或最好的位置。
不过,这些东西并不能构成行贿受贿的证据,因为在销售过程中,确实会有这样折扣的优惠幅度,又不是低的离谱的价格或者干脆是白送。
有一次,二人亲密运动后,郑燕曾经问过卢伟这个问题。
卢伟明确回应道,他从来不会因为某项具体的业务去送礼行贿,也不会在某项业务完成之后给对方提成,这样的做法是愚蠢的人才会做的事,因为很容易事后被查处。
在许多时候,卢伟会把事情做在前面。
当然,卢伟向人家开口时,也只是让这些人感觉到不过是顺水人情,并不违反原则,这样的话,就不会留下任何隐患。
为此就算郑燕愿意与方君明进行合作,也没有明显可以定罪的证据,除非郑燕虚构证据进行陷害。
不过,郑燕自身确实有些不干净。她在公司发展壮大过程中、在承接业务当中,或多或少地进行了一些钱物或美色的公关。
为此如果对她和她的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的话,她并不能保证能过关。
只是,她也一直在犹豫,万一方君明卸磨杀驴,不仅会害了卢伟,同时自己也逃不过惩罚。
与其这样,还不如赌一把,看他们最终如何来调查自己。
方君明看到郑燕最终的决定是拒绝配合,完全愣了愣,最终丢下一句“你好自为之吧。”的话,便与另外的几个人扬长而去。
在务虚会议结束的晚上,张东峰与方世军、徐柔又聚在一起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