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点点头。
“按你说的那样你一直没离开,那你从几点待到几点才离开的?”警察向我问着。
我仔细的想了想之后确定没记错,就回答了警察:“六点半到九点半,差不多是这个时间段。
警察点点头又问着:“你确定这个时间段里除了你跟曹青没有别人?”
我很肯定的点点头:“就我们没别人。”
警察继续追问:“刚才你的笔录里边说在曹青家里睡了一会儿,具体什么时间?”
“我迷糊了两次,一次是半个小时,应该是七点多到八点左右,后来一次睡的很久,起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九点出头,应该是睡了一个小时多点吧。
睡醒没几分钟你们电话就打给曹青了。”我努力的回忆着,又回答了这个问题。
“你说的这些能确定吧?”警察最后问了一句。
我肯定的点点头。
警察继续说着:“按你说的那样曹青是凶手的话,你这两个时间都在睡觉。分别是半小时和一小时是吧?
从曹青家里开车赶到案发现场来回一趟是五十分钟。
按你说的,在你第二次睡着的时候他是有时间作案的,可是这段时间曹青证明了自己不会犯罪的证据,小区有个物管员去曹青家所在的那两栋楼抄水电表,那个人并没有看到你在他家里。”
“那时候我被曹青劝着去他卧室睡的。”我极力的辩解了一句。
警察点点头继续说着:“那就先说曹青,抄水电去他家的时候,曹青是在家里的,他没作案时间他却没看到你。
这个是依照你的笔录和你辩解的问题来看,你的说法并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