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竭尽所能去打听李萍萍的喜好,然后自己努力去做到最好。
还别说。
他自己还有点天赋在身上的。
李萍萍喜欢文学,他就硬着头皮咬文嚼字,通宵达旦读了不少名著,然后往省里的杂志社试着投稿,没想到直接成了省里杂志社的常驻投稿人。
为了吸引心上人的注意,更是以高姿态加入学校的文学社,并直接拿下下一届的社长之位。
可以说,李萍萍的喜好便是他冲锋的号角,只要有一丝可能的机会,他就会马不停蹄奔赴前线。
终于,天不负有心人,在某次偶然的机会,他知道李萍萍因为活动分不够,会来文学社参加活动。
得知这个消息,张鹏夜不能寐,他觉得老天待他不薄,他是文学社社长,又是杂志社编辑不住夸赞的天赋新人,这条件,这不妥妥让白月光刮目相看?
活动当天,张鹏穿着特意从网上买回来的几千块西装。
俗话说得好,人靠衣装马靠鞍,一身得体的深蓝色搭配黑色领带,大背头加小皮鞋,再加上本就有些小帅的面庞,他看起来还是别有一番味道。
在活动即将开始之前,李萍萍终于姗姗来迟,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张鹏的心都快融化了。
压住自己内心的激动,装作若无其事从其他同学手里递过来的花束,径直走到李萍萍身边。
“你就像这束花,美得像坠落凡间的天使。”
这句话,张鹏藏了两年,也默念了七百三十个日夜。
看着眼前这一幕,李萍萍惊讶地捂住嘴巴,她对于眼前这人并没有什么印象,但却不妨碍这一刻是如此的唯美。
落落大方接过话,闻着花香,李萍萍笑出两个酒窝:“社长,谢谢。”
听到这一句话,张鹏心里的爽无法用言语来表达!
如果硬要说,那估计便是一个感受:守得花开见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