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计划很成功啊,小镇的僵尸看来没剩几只了,我在街道上吼了几声也没几个敢来找我。”克莱尔说着,一边在背包里挑选美酒,最好是适合林阳喝的。
“是吗,我倒是没想过效果会那么好。”林阳倒不是谦虚,巨大的警报声响起时,他只是觉得不能就此作罢,如果两人落荒而逃,后果有可能不堪设想。
现在想来,如果林阳和克莱尔放弃火攻尸群的计划,一股脑地逃了,那就意味着千余的僵尸会堵在离避难所不远的小镇边上,两人也就失去了重要的战略位置。
豪宅离进入小镇的十字路口比较近,如果尸潮在那活动,他们即使开车也不好冲出包围,更不要说进入小镇了,能不能逃出生天都是个问题。
两人也许只能放弃避难所和好不容易找到的车子,从树林逃跑……在物资匮乏、深不见底的森林里,背后还时不时会有僵尸顺着他们的气味不停追踪,两人能不能活命都得打个问号。
警报响起的那一瞬间,就是决定生死的时刻,如果两人不管不顾地逃了,也许还能苟活一阵,但很可能就是棋差一招,导致劣势恶性循环,最终万劫不复。
好在,他们选对了,而且坚持到底,直到取得胜利。
克莱尔看中了一瓶色调深厚的酒,但从瓶中倒入酒杯后,那酒水却清澈透亮,颜色也变得浅显,好似它的色彩有一部分化为了空气中的香甜气味。
还真让克莱尔说对了,林阳确实是第一次喝酒,拿高档的白兰地一点办法没有。
对第一次喝酒的人来说,尽管味蕾非常敏感,陈酿的白兰地也并不刺辣,口感顺滑同时回味无穷,非常适合作为新人的入门酒。
但是过于甘醇舒畅的味道却让林阳只敢小口小口地抿,他似乎担心自己喝醉,然而迷醉已然顺着柴火气,灌满了避难所,沁人心脾。
“唉,可惜没有冰块,也没其他材料调鸡尾酒,你实在喝不了就放着吧。”克莱尔倒不是败了兴致,而是觉得自己现在的酒吧实在太简陋,配不上好酒和顾客。
林阳也不是真的喝不了,确实有些不习惯而已,于是他转移话题到:“克叔,你怎么知道镇长藏了东西呢?我觉得二楼那些展品各个都价值连城啊。”
“确实,相比那些玩意,我们手里的只能算便宜货吧?但正是如此,那老头才会藏起来,嗝,因为这才是他真正喜欢的东西,他藏在了豪宅小花园的地下。”克莱尔一边喝着酒,一边抚摸那柄巨剑的十字护手,看得出他们已是老相识。
“为什么?自己喜欢的东西不才应该拿摆出来吗?”抿酒之余,林阳晃了晃玻璃酒杯,晶莹剔透的金黄色液体通透出不知道是林阳通红的脸庞,还是避难所四溢的温暖火光。
“你还年轻,不懂这里面的门道,真正有钱有势之人的喜好是不会公之于众的。”克莱尔又小酌一杯,他原本是个酒吧老板,酒量应该不差,今晚却喝了几小杯,语气便有些醉了。
林阳自然不解,印象中,有钱人大手大脚地花钱,不就是为了显摆自己可以随意满足任何爱好的力量吗?
“嗯,我这么说吧,有钱人当然也分好几种,但是有钱又有权的人,大抵上就那么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