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是烧猪头肉,烧猪蹄。
吴秀兰的厨艺是真的不错,不管是猪头肉还是猪蹄,都做的十分好吃。
霍天头一次不顾形象的,坐在小马扎上,手里拿着比手还大的猪头骨在那津津有味吃着上面不多的肉,而后吸骨髓。
入乡随俗,总这么端着,太累,还不如随性一点。
用现代词汇,那就叫接地气。
吴秀兰虽然对这个姑爷很满意,但心里还是觉得这姑爷有点不好接触,别看笑盈盈的,但总感觉跟他们之间隔着什么东西。
如今看着人坐在那,脚上穿的是宋有根的老头棉鞋,手里捧着大棒骨在啃,身上高大不好结束的形象瞬间就没了。
这才对嘛,这才是乡下人该有的样子。这才是融入到一起了。
一直忙到天黑,才整出满满一大桌子的菜。
中午妇女们都没上桌,晚上,一张桌子依旧坐不下,只有几个老爷们上了桌。
关上门,昏黄的灯光照在堂屋里,个子高的站起来都能挡住光亮。
但就是这么狭小甚至因为人多而显得有点逼仄的屋子里,众人都是实打实的开心。
霍镇跟宋有财坐在上位,宋有根跟宋晨坐一排,霍天跟宋刚坐一排。
宋金枝是嫁出去的姑娘,回来就是客,跟霍宁坐在下方。
没轮到上桌的李红脸很臭。
吴秀兰的意思是让宋语也上桌吃饭。宋语没肯。
“妈你也太偏心了,你咋不让我坐过去。”那么多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