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2 / 2)

李旭尧心想:避实就虚。

“……下面请辩护方出示新的证据。”

陈文彬于是站起身,拿出了手里的精神鉴定报告:“经心理专家鉴定,被告人王海长期患有严重的抑郁症,具有如焦虑、生活被动、回避社交、睡眠障碍、注意力障碍、空间知觉和思维灵活性减退等显著症状,且自我评价过低,伴有严重的被害妄想倾向。这份报告相当明确地说明,被告人在行凶过程中缺乏正常人应有的认知和判断,限制其行为能力,所以并非主观故意取人性命,而是过失杀人。”

李旭尧当即举手:“反对!”

“公诉人陈述发言。”

李旭尧随即直视陈文彬:“请被告律师不要忘记在第一次庭审时,是基于何种理由才需要进行精神鉴定?是由于被告在应聘工作时屡受歧视,唯恐造成不可逆转的精神问题法庭才允许的。但是当我在之前问询被告人时,他的口供已明显指出——自己来本市并非是为了找工作——那么这份精神鉴定本身就已缺乏存在的依据!”

陈文彬却不慌不忙:“我同意你说的,但不可否认——无论由于何种原因,被告确实患有严重的被害妄想症,这足以说明问题。”

“但是我要说,被告来到本市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要找他的嫂子,基于这个最根本的诉求,只要被告患的不是健忘症,那么当他在公园见到嫂子、或者说见到一个体型、衣着与嫂子相似的女人时,最先想到的应该是确认对方是不是自己要找的人,而不是想着对方会害自己!”

陈文彬:“……”

“所以很难想象在案发当晚,被告没有确认被害人的身份。可最终的结果呢,他却仍旧将被害人残忍杀害!审判长,被告行凶与否,与他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毫无关系,导致其暴行的背后原因绝不是病理因素,而是实实在在的杀人动机——被告之所以来本市,就是要杀掉他的嫂子叶姝!!”

陈文彬:“反对!!”

杨博青示意辩护律师发言。

陈文彬于是站起身:“杀人动机只是公诉人妄加猜测的产物!被害人在到热泉村之后就一直与被告一家生活在一起,并且相安无事,如果被告因为什么要杀害她,何必千里迢迢跑到葭南市来?”

李旭尧故作沉默,请君入瓮。

陈文彬继续道:“审判长,请允许我出示第二份证据。”

杨博青点头,陈文彬随后拿出了那一叠厚厚的证人证言,并高举在手:“这上面的,是我在上周末搜集起来的热泉村全村百姓的证言!!”